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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被盗案件的特点、高发原因及预防对策

    时间:2011年08月27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随着经济发展,机动车的数量以惊人的速度逐年递增,与此并存,盗窃机动车案件发案数也年年增长。据统计,截至2008年11月底,西安市公安局共受理盗抢机动车案件共1867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近一亿元人民币。

        一、盗抢机动车案件的特点

        1、团伙作案盗抢汽车比例高。此类案件多呈团伙化,一般为2至5人结伙,最多可达9人。犯罪特点具有较为明确的选择目标、盗抢车辆、联系销赃、改变车辆特征等系列分工。一些犯罪团伙还出资购置汽车、高档手机、线路导航电子装置,扩大作案的地域范围,提高盗抢机动车的“效率”和机动性,以便快速作案,迅速逃离。

        2、犯罪地点多发于公共停车地。盗窃机动车多发于夜间,作案地点较为集中于小区停车场、商场停车场、道路边、胡同口等地方。综合分析作案地点呈现多样化,广泛分布于停放车辆较多、人员较为复杂的车站、集市、交易场所,尤其以商场、旅店、居民区等停车地案发最多。

        3、犯罪手段趋于技术性、智能化。目前,被盗抢的对象仍集中于中、高档小汽车,还有防范措施不强的面包车。大部分犯罪嫌疑人用螺丝刀撬锁、配制车钥匙、更换点火开关、破坏报警设备等较为常见的手段,盗窃机动车。但有部分团伙在作案时,开始使用先进通讯、交通工具,并结合解码、改码、造假工具和技术,将车辆快速改头换面予以销售。

        现阶段,先由销赃部门订购某一品牌及型号机动车,之后再由盗窃团伙针对性地实施盗窃的案件日渐增多,还呈现出出钱请人运赃至外省市销售,接货人员不问车辆来源,在“利益互惠”的原则下,将车开往销赃地的犯罪特点。

        二、盗抢机动车发案率趋高的主要原因

        1、非法利润大,犯罪成本低。盗抢机动车后销售能得到高额回报,少则几千元,多则几十万元。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07年查处的齐甘旺盗窃团伙,盗得的赃车中有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宝马轿车,也有价值几万的面包车。犯罪团伙的成员构成呈同乡化、狱友化、盗销一体化,增大了取证、追赃的难度。例如2006年破获的武鹏、吴波团伙盗车案中,其用一把车钥匙捅开了3辆面包车门;用自配的桑塔纳钥匙能开启好几辆不同款的桑塔纳车门。该团伙在4个月时间里连续作案27起,每次都是二三分钟搞定车辆,然后快速销赃,无赃证物可查。

        2、车辆停放管理设施滞后。随着机动车数量剧增,对机动车的停放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大量车辆停放在公路沿线、街头巷尾、开放型住宅小区等无人看管的公共场所;部分车辆无防盗报警装置,甚至不上防盗锁;停车场的管理人员、监控装置配备不足,对车辆只是形式上的看管,并不承担车辆丢失的相应赔偿责任。

        3、管理不规范,盗抢机动车有配套市场。目前,机动车二手交易市场和各类修车场所在购销机动车过程中,对于赃车不加追问,低价买入再转卖或自用;有的修理厂专门开设凿改发动机、车架号码、重新喷漆、配制各款车钥匙业务,甚至在互联网上都有业务电话和联系人;一些被盗窃的新车到修理厂后甚至被拆散作为零部件销售。赃车转手后可以上路行驶,保持使用价值,形成赃车买方市场。

        4、盗抢机动车案的侦破率远低于其他类型案件,存在获取线索难、调查取证难、追赃难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的盗抢机动车案件中,收购赃车人员一般都按收购赃物罪起诉,受到的处罚较为轻微。

        三、防范和打击盗窃机动车案件的对策

        1、切实加强防范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教育广大车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传授一些基本的防范方法和技能,主动在机动车上安装报警装置、配备防盗锁,将车辆停放在车库、室内或有人看管的地方。在商业中心及小区建立停车场,可以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增强防范能力。

        2、加大社会面巡逻控制力度。要定期分析机动车案件的发案特点、规律,有针对地调整警力布置,积极开展路段巡查、化装跟踪、流动观察、设卡查缉等工作。通过巡、查、堵、卡、挖等多种措施的综合运用,提高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在街面巡查中,特别加强对可疑车辆盘查,从查机动车的行车证、车主的驾照是否相符等入手,从中发现被盗车的线索,提高发现、抓获率,减少事后破案的难度和成本。对案件的多发时段和商场、医院、住宅小区等重点部位的单位和业主应加强夜间巡逻密度和力度,力争抓获现行。

        3、机动车修理行业的阵地控制。犯罪嫌疑人盗窃机动车后,相当一部分是通过机动车修理店进行改装后销赃,因此必须加强对机动车修理点等特种行业的阵地控制。凡是发现参与更改发动机号、车架号,改变车身、颜色,或者是改装赃车,购销赃车零部件的业主和有关人员,必须严厉进行查处。该取缔的一律取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刑侦部门要注意在机动车修理店等相关行业场所物色构建特情,及时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动态和行踪,争取主动,一网打尽。

        4、完善机动车查询系统建设。一般而言,赃车大多是无牌无证或者假牌假证车辆,杜绝这类车上路,可以有效防范赃车流向社会。因此交警部门和各派出所要积极争取基层组织的配合,掌握有证无证机动车的底数和车主的基本情况,发现无牌无证机动车要坚决予以查扣,对于来历不明的机动车,要追根朔源。

        5、适时组织反盗窃机动车犯罪专项行动。从已破获的案件看,犯罪分子盗窃机动车后,基本将赃车销往外地或者农村。因此,侦破此类案件必须打破地域界限,加强与外地公安机关的信息交流、沟通和协调。刑侦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侦破会战,力争破获一批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追回一批赃车,严厉打击机动车盗窃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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