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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如何开展好新入监罪犯的坦白检举工作

    时间:2011年08月28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开展好新入监罪犯的坦白检举工作,不仅有利于我们全面掌握新入监罪犯的基本情况,深化教育改造的主动权,而且有利于新入罪犯开好头、起好步,加速重做新人的步伐。同时,还有助于政法机关侦破一些大案要案,抓获漏网犯罪分子,起到打击犯罪,震慑犯罪的目的。因此,开展对新入监罪犯的坦白检举工作是我们教育改造罪犯中的重要的一环,必须抓深抓细、做实做好。笔者就如何开展好新入监罪犯的坦白检举工作做一初步探讨,以期对此项工作有所裨益。

        一、因势利导、抓好法理教育

        就是通过深入细致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新入监罪犯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家庭及他人造成的严重的危害,明白坦白交代余罪,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是每个服刑罪犯应尽的义务。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我们应在坚持因势利导的基础上,教育新入监罪犯放下包袱,鼓起勇气,主动向政府如实坦白交代自己的余罪,检举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政策攻心,抓好转化教育

        有的新入监罪犯明知自己有情可举,有功可立,却顾虑重重,对开展的坦白检举活动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与人无觅,何必添乱”的错误思想。对此,我们应采取政策攻心,换位思考方式,强化坦白检举、立功受奖的重要性,阐明包庇犯罪、知情不举的危害性,使其明白不坦白检举,不仅害人,而且害己。同时,主动做好顽固罪犯的思想转化工作,使他们消除疑虑,鼓起勇气,自觉投入到监狱开展的坦白检举活动中。

        三、正面引导,抓好亲情教育

        一是向新入监罪犯充分阐明党和政府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一贯态度,对主动坦白交待余罪,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罪犯即不会偏袒,也不会歧视。二是强化法律的威严意识教育,深刻阐明“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那种心存侥幸,隐瞒余罪的想法和做法,决不是长久之计,使之明白“侥幸难过关,坦白受宽大”的道理。三是通过亲情教育,使新入监罪犯感受到的政府的期盼之心和亲属的温暖之情,明白只有扎扎实实从头做起,才能顺利到达幸福的彼岸。

        四、个别攻坚,抓好专题教育

        目前,新入监罪犯中不少是一些多次“进宫”的罪犯,他们恶习深,抗改性强,对监狱开展的坦白检举工作往往持抵触态度,常在背后煽风点火,散布一些反改造言论。有的新入监罪犯由于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他们编造谎言,捏造事实,有意诬陷他人。对上述情况,我们一是在明辨是非、分清真伪的基础上,开展好专题教育,依法稳、准、狠打击编造事实、诬陷他人,拒不坦白检举的抗改罪犯,净化新入监罪犯的改造环境。二是集中优势“警力”,做好个别新入监顽固罪犯的攻坚,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使他们深刻明白,拒不坦白检举只会加重余孽,落得更加可耻的下场。三是通过兑现政策,使有坦白检举愿望和心理的新入监罪犯感受到政府说话算话,从而消除失落感和孤独感,主动坦白交代余罪,检举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寓理于情,寓法于理,使新入监罪犯心服口服真诚地坦白余罪,检举违法犯罪行为。

        总之,开展好对新入监罪犯的坦白检举工作没有固定的模式,也不可能千篇一律,只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去粗去精、取伪存真,充分掌握新入监罪犯的心理和特点,方能使我们坦白检举工作的开展取得应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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