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几点思考
中小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而且关系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兴衰。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中小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那么,新的学年已经开始,如何预防和降低交通事故对中小学生的侵害呢?笔者认为:做好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应该是最有效也是最根本的方法。
一、当前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各职级部门方面:政府各职能部门没有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对这方面很少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的。同时社会舆论及各大宣传媒体对校园的关爱缺乏热情,大多数的宣传只是流于形式,没达到预期的宣传教育效果。 二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为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能部门,由于基层警力严重不足,而且基层中队承担的任务繁重,分身乏术,很多时候无暇顾及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一个中队几个民警要负责几个乡镇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每个乡镇学校又多,几个民警哪顾得过来?虽然上级部门一再强调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交通安全要从小学生抓起,但是,由于警力不足,往往是为完成任务或应付上级检查而走过场而已。另一方面,宣传内容单一、枯燥,缺少针对性和新颖性。上交通安全课、作交通安全报告由于缺乏生动的内容和事故案例,提不起学生的兴趣,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三是学校教育方面:由于中国国情和历史方面的原因,中小学校即使有交通安全教育也是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安全教育与基础教育脱钩,学校在减负时,往往取消的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重在教育文化知识,对交通安全教育不够。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今天,各中、小学校都以学生升入重点初中或考入重点高中的人数多少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唯一标准。考入重点学校的人数越多,学校和老师的奖金就越多,不管该学校是否发生过交通事故,是否有学生在事故中死亡,社会对该校评价都会越好。教育导向的错误,必然造成学校管理重心的偏移。这表现在:学校主动开设安全教育课程的很少,甚至没有。平时有交警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来督促或检查,大多学校都是走过场而已,学生的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几乎为零,学校将学生的安全责任完全寄希望于家庭和社会,学校对学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根本不掌握,缺乏必要的引导和帮助。中小学生获得交通安全知识渠道不多,更不用说参加交通安全实践活动了。另一方面,教育方式因循守旧,大多停留在做或不做,而不是考虑为什么这么做,缺少有效的安全教育办法,不能有效地解决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问题。 四是社会大环境方面:成年人屡纠不止的交通违法给中小学生带来了负面影响,特别是一些教师和学生家长没能做到言传身教和表率作用。一些教师和家长对有关交通安全知识知之甚少,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讲不出所以然,仅停留在“注意安全”上,更有一些教师和家长在交通参与中,甚至进出学校途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从而给学生树立了坏的榜样,结果学生对交警和老师讲课时强调的交通安全也不以为然。 五是学生自身方面:由于中小学生思考问题不够全面,做事往往不计成果,不注意安全。而且中小学生具有生性好动、好奇心强、争强好胜、贪玩的特点,在公路上行走或骑自行车时往往是你追我赶,横冲直撞,或蹦蹦跳跳,或做游戏、捉迷藏,行走路线变化无常,总以为车辆不敢碰我,机动车应该会避让我,做事以自我为中心,不懂得机动车的惯性,这样,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目前,中小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未满12周岁的在公路上骑自行车;偷开机动车;横过公路随意抢道;追爬、攀趴公路上的机动车;乘坐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超员车、低速汽车等。 二、加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几点建议 在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教育的今天,我们对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也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宣传的内容、形式和手段要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减少并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确实给广大的中小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安宁、安心的学习环境。 (一)政府重视,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笔者认为,应由地方政府牵头,定期组织教育、公安、司法、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等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各部门要对学生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防止问题已经被发现或虽然发现但由于整改不到位,而酿成不应该发生的安全事故。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范畴,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严格兑现奖惩。 (二)发挥新闻媒体力量,营造社会宣传阵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五款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新闻、出版要充分发挥本行业的独特优势,广泛深入开展交通法规、交管动态、事故图片巡展等活动,在社会中营造一种“交通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要定时播出提示中、小学生安全出行的宣传画面,特别是推出动画片等中、小学生喜欢的节目时,有意识地插播一些宣传教育公益广告。此种宣传方式长期坚持,久而久之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 1、整治交通秩序,优化学校周边环境。交警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的要求,结合学校周边交通状况的实际,有针对性的部署警力,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交警部门要切实开展“护校”工作,在学校门前安排警力或协管员维持秩序,做好上、下学时交通安全工作;要为交通情况复杂的中小学校开辟绿色通道,护送学生安全通行;要会同有关部门取缔妨碍中小学生上下学的违章占道的摆摊设点;完善学校附近道路上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取缔在中小学校门口、附近道路上的违章停车;重点加强对学生接送“校车”通行路段的管控力度,严厉打击接送学生校车违法超载,“黑车、病车”接送等违法行为,切实为中小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解决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2、全面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此,笔者认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对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面,要立足本职,采取新颖、创新的方式全面开展教育。 (1)在中小学生中普遍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要抽出业务素质高、口才好、组织能力强的民警深入到各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学校建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主要工作,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程。同时,民警要借助学生好动性,组织学生开展交警指挥手势训练;借助好奇性,组织学生开展形式新颖、灵活多样的普法活动;借助学生的好强性,组织学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道路交通知识漫画比赛等项目活动;借助学生记忆力强的特点,组织他们观录像看展板看交通安全卡通漫画、搞典型案例剖析等。同时,以开展“少年儿童平安才能回家”活动为载体,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使他们学到一定的交通安全基本知识,从而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2)采取“走出去”的方式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通过组织学生到交警大队、中队进行参观学习,观看交通警察队型队列和指挥手势等训练,现场观看交通警察指挥和疏导交通,让同学们与交通警察进行互动,让同学们对交警的工作和交通安全有一个深入的了解,从而提高他们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同时,通过社会实践使他们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3)寒暑假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训练营活动。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训练营之类实践性较强的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帮助中小学生学习交通安全基础知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生在交警人员和老师的指导下分组参加交通安全主题游戏,学唱交通安全儿歌,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使中小学生增加获得交通安全知识的渠道。同时充分考虑学生们的接受能力和天真好动的天性,可以制作一些专用的交通标识道具、玩具或者模拟交通环境,让孩子们通过角色扮演和亲身体验,加深对交通安全知识的印象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安排交通意外模拟训练,学习如何应付紧急事故,学会自救与他救的能力。 (4)要结合“五进”工作,经常深入学校和社区进行宣传,特别是对有孩子的家庭进行重点宣传。要求家长和老师要结合学生的年龄、生理、心理特点,注意言传身教,以他们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行为影响子女,使交通安全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扎根。同时,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行车走路方面的自我保护教育,以避免不该发生的交通事故给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四)教育部门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四款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这就要求: 1、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高度重视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要通过不断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并将其形成制度化,让他们远离交通事故,健康成长。 2、建立校园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中、小学校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以及交警部门相关人员,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例会,对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对学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特别是对潜伏的交通安全隐患,看似不经意却要学生付出代价的交通违法行为,要通过形势分析会得到有力的纠正。真正使中小学生认识到“车祸猛于虎,生命不回头”。同时,可以通过交警部门提供一些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这样更能提高学生对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兴趣,进而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3、建立“交通安全学校”,开设“交通安全班”,开展“遵守交安法好学生”的评选活动等,并将其形成制度化。通过这些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对交通安全知识互相学习、互相鼓励、互相比赛、互相提高。同时,可采取学生违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报制度,执勤交警除对中小学生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和教育外,将中小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学期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对辖区内的学校实行考核评定,作为学校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凡是发生交通事故或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教育行政部门坚持每年每学期进行监督检查,每年每学期都进行奖惩。 总之,我国中小学生近2亿,这是一个庞大而又特殊的群体,面对复杂的交通现状,短期行为和临时性的措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建章立制,把交通安全教育制度纳入学校日常管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为了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只有全社会共同担责、共同呵护,才会让道路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远离中小学生,才能保证中小学健康茁壮的成长。因此,在对中小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坚持用制度规范各自的行为,恪尽职守,坚持用制度管理校园的交通安全,内外结合,标本兼治。让政府、社会、交警、学校、家庭、共同携手,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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