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间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在农村,因民间矛盾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较多,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升级为刑事案件,对社会治安影响很大。如何做好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和损坏他人财物等治安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对农村警务室民警提出的重要课题。
农村民间纠纷,主要是因邻里纠纷、利益纠纷、家庭纠纷等导致的,当事人都是邻居或者亲属,矛盾性质比较简单,但因涉及各种各样的关系、“面子”等,致使矛盾激化,最后发展到打架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后果一般很严重。为此,做好调解工作就尤为重要。
怎样才能做好调解工作呢?
一、责任重于泰山
我们都知道,“责任”是一个人份内应该做的事情,是做好应该做好的工作,承担应该承担的任务,完成应该完成的使命。作为公安民警,就是要当好群众的保护神,创造和谐环境、平安社区。调解好每一起纠纷就能够为人民群众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一位伟人曾说过,人生所有的履历都必须排在勇于负责的精神之后,在责任的内在力量驱使下,我们常常油然而生一种崇高的使命感和归属感。公安民警的责任就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就是领导安排的每一份工作和期望,就是当事人的一份希望。有了强烈的责任感和崇高的使命感,调解工作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二、真情融化冰雪
调解工作的精髓就是替当事人着想,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做好“听、问、讲”三个字的文章。
“替当事人着想”要始终贯彻到调解工作中。
1、首先就是“听”。耐心的听当事人申述,不管他讲的是否真实,是否有理,是否合法,总之,都要耐心地听他讲完,让他将心中的委屈、冤屈讲出来,让他的情感得到发泄,让他激动的情绪渐渐平息,让他感觉到你是来替他解决问题的,你就是他的希望,在感情上他能真正接受你。
2、其次就要“问”。由于当事人是带着情绪、观点在说,所以,我们听到的不一定就是真实的,那就需要我们去调查甚至是研判。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问”的过程就是由表及里,层层深入,不断贴近事实真相,了解矛盾根源的途径。问话的时候,如果对象是当事人,尽量不要直接刺激当事人,应适当使用“中性”词,给当事人留足面子,效果会更好。比如:两人发生打斗,张三将李四的头发扯掉了。如果问张三:“你当时为什么要把他的头发扯掉呢?”在感情上,张三会认为你在替李四说话,此时,你与张三的距离就拉大了,本来他要说的话可能就不会说了。如果问张三:“当时你们俩怎么就打起来了呢?”就算张三的过错大,他也会如实地讲出来。这样,对全盘了解情况,迅速找到矛盾根源就有了很好的铺垫。
3、最后就来“讲”。讲什么?讲情、讲理、讲法。
讲情。“真情融化冰雪”,以情感人是调解工作的尖端武器。人食五谷,生七情六欲。“情”字是任何人都绕不过去的。比如,罗湾的徐老倌和媳妇打架,71岁的公公徐老倌将30多岁的哑巴媳妇给打了,9岁的孙女给外婆家打电话告状,哑巴媳妇娘家遂来了十几人,一顿折腾后将哑巴的公公给打了。这下炸开了锅,徐老倌村里的老老小小纷纷前来,吵得不可开交。这时候,接到报警的民警赶到了现场,到了后先听,后问,了解到:这是一个特殊家庭,一家四口,公公徐老倌,儿子是痴呆儿,媳妇是哑巴,还有一个9岁的孙女。平日徐老倌带着儿子在外做事,媳妇负责在家做饭洗衣做家务,孙女读书。这天,徐老倌和儿子一早就出去做事了,中午回来吃饭,却发现厨房空空,媳妇还在床上睡觉。一气之下,公公打了媳妇。而媳妇也是有苦衷的,头天哑巴的外婆过世,忙完后回来,哑巴倒头就睡,哪知却睡过了头。事情的原委就是如此,要如何将矛盾化于无形?在这种情形之下,讲道理俨然不能达到想要的结果,因为两方各有各的理。那么,就只能用“感情”作为突破口,将矛盾的双方聚合在一起,才有可能达到效果。解铃还需系铃人。首先,民警当着在场人的面,问徐老倌:“如果今天的哑巴不是你媳妇,而是你女儿,你会不会打她?”此时,在场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徐老倌,而徐本人一直不服气的表情有了缓和,将头低下去了,也不说话。接着,民警又说:“如果是自己的女儿,又是一个哑巴,肯定不会那么对她的。作为长辈,应该多关心多体谅媳妇。她是一个残疾人,她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却又不能表达出来,她的痛苦是我们无法体会的。”此时,徐老倌脸上呈现出自责的神情。然后,民警又进一步将哑巴在家里的辛劳和重要性一一陈述,并将这个家没有哑巴的坏处详细分析,徐老倌连连点头。打铁趁热,民警回过头来,将哑巴娘家殴打71岁老人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要求他们向徐老倌道歉,并向哑巴交代好照顾好家里,孝敬好老人。这些工作一做到位,徐老倌立即不再碍于面子,诚恳地向媳妇道了歉,向媳妇娘家表了态,一场矛盾就此化解。这其中说明,运用好父女情、父子情、祖孙情,处处为他人着想,当事人就会自觉接受你的调解,认可你的观点。
讲理。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以理服人是调解工作的常用武器。刚才前面案例的成功调解,先是有情作铺垫,然后再授之以理,让老人明白媳妇在家里的重要性,让媳妇知道孝顺老人是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些,是最后真正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讲法。法不容情。以法制人是调解工作的暗器。当事人常常以不懂法搪塞,那么,我们就要拿起法律这个武器,让当事人知道他触犯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并讲清楚法律所特有的强制性,让其知难而退,知错即改,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某村发生一起路被堵死的情况,行人、摩托车都无法通过。起因是村里四个司机给高速公路拖土时,遭修路包工头拦路。所以他们采取报复行为,堵住了村里的公路,不让其通行。民警赶到现场后,这几个司机有意回避,民警在电话里与其通话,责成他们立即将路疏通,但他们并无反应。此时,民警找到四人中领头的,直奔主题,指出他们的行为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可处拘留10日,罚款500。此时,该司机态度立即转变,说:“我们现在就把路给通了,可不可以不拘留?”就这样,一起纠纷迅速解开。
在调解工作中,从来没有绝对的模式,只是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情况,采取最贴切的方式,各有侧重。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看似小事,若不及时解决可酿大祸,细心钻研,不断总结经验,感受百姓疾苦,了解民生民情,是每位民警都需重视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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