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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警察形象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时间:2011年12月16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人民警察的形象,是检验公安机关是否具有战斗力和实战能力客观体现,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是人民群众关注公安机关的一个焦点问题。如何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面前的一个重大而又紧迫的课题,既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公安队伍建设的奋斗目标之一。下面,我结合参加公安工作的切身感受,浅谈一下对人民警察形象建设的浅显认识,和进一步加强警察形象建设的方法和途径,以人民警察形象建设的提高更好地推动公安队伍建设稳步、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一、人民警察形象的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原因

        近年来,人民警察这支队伍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特别是周永康部长提出的“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内务管理的具体目标后,公安民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保卫人民的平安、幸福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公安队伍的本质和主流始终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目中,人民警察是正义的象征,平安的守护神,“有困难找警察”作为一句最熟悉的日常用语早已家喻户晓。广大公安民警用忠诚和汗水谱写了为人民服务的绚丽篇章,用鲜血乃至生命换来了崇高的荣誉和良好的形象。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一些公安机关的违法违纪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不公、徇私枉法、刑讯逼供、为警不廉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警察形象受到严重损坏。当前影响警察形象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服务态度差。少数民警公仆意识淡薄,对群众态度冷、硬、横、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树立不牢固,服务意识亟待提高。

        二是工作节奏慢。少数民警工作拖拉疲沓,对群众的正当要求推诿应付,对报案求助置若罔闻,出警缓慢,办事久拖不决。

        三是执法具有随意性。少数民警法制观念淡薄,自恃手中有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的民警私欲膨胀,利用职权牟利,甚至徇情枉法;有的民警办案水平低,凭经验,靠感觉,想当然办事,造成许多错案出现。

        四是违法违纪问题屡见不鲜。少数警察对“五条禁令”等政令法令警令的执行停留在口头上,不能落实到行动上,视局规禁令于不顾,为一己之利,不惜铤而走险,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有的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刑讯逼供、非法拘禁;有的贪赃枉法、利欲熏心,为违法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甚至直接参与犯罪活动。涉毒、涉酒、涉赌等方面的违纪问题发生。

        五是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严重。少数公安机关和民警无视上级的要求,以经费不足为理由,擅自提高标准多收费;下达罚款指标,导致执法中乱罚款、以罚代刑、以罚代拘现象出现,为钱办案情况也比比皆是。

        六是公众评价较差。少数民警个人文化素质低,办事能力差;警容风纪不整,不注意个人仪表;说话粗鲁,举止不雅,行为不端,礼节礼仪差。

        从警察形象的构成来分析,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有警察个人方面的原因,也有警察组织自身建设方面的原因。

        从警察个人原因上看,少数警察宗旨意识淡薄,职业道德水平不高;文化知识和业务素质较差,执法水平低;对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认识模糊,自我要求低;待人接物不注意礼节礼貌,以管人者自居,在群众中形成不良印象。

        从警察组织自身原因看,警察组织自身建设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少数公安机关领导对出现的问题认识不清,总是把“板子”打在民警身上,认为都是民警素质不高造成的问题,不从自身找原因,看不到警察组织自身在警察形象形成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警察组织内部精神文化缺乏,警察组织精神理念没有形成,凝聚力差;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重业务建设,轻队伍管理,政治思想工作不到位;不注意外部宣传和警察机关的硬件建设,使民警缺乏自豪感和归属感;警察与群众缺乏交流、沟通,造成警民关系紧张。

        三、人民警察形象建设的内涵及其在公安工作中的定位

        警察形象建设包含警察组织自身形象建设和警察个人形象建设两方面的内容,警察形象建设是公安工作中一项带有全局性和长远性的基础工作,它是一个实践的持续的发展过程,它的目的是为了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从而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完成公安保卫工作的各项任务。实际上,警察形象建设就是警察组织围绕警察形象构成的诸要素,把握公安工作全局,立足各项基础建设,解决公安队伍中的突出问题,带动公安工作整体发展,最终达到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的目的的实践过程。

        对公安工作而言,警察形象建设是实现公安机关战斗力可持续提高的基础工程。

        (一)警察形象建设是公安工作的基础工程

        警察形象建设作为公安工作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公安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公安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从公安工作的内容看,一要抓业务,二要抓队伍,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但是,从现实的情况看,公安机关在很大程度上还存在重业务建设,轻队伍管理的问题。队伍建设思路陈旧,方法单一,效果不好。抓队伍建设的最佳突破口和切入点在哪里呢?从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入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警察形象建设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抓住公安队伍建设的关键,带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是提高队伍建设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警察形象建设的内容丰富,包括了对警察个人品行、知识等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警察组织理念形成、内部规范管理、外部形象宣传和协调各方关系的实践,是公安工作的基础载体。

        从我国人民公安机关诞生开始,警察形象就成为公众的焦点和公安机关时刻关注的问题。在公安工作发展的各个时期,警察形象的好坏都被作为衡量公安工作是否有成效的重要标准,也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评价好坏的重要标志。它始终引领着人民公安工作的发展方向,是公安机关带有长远性、全局性的基础工作。

        (二)警察形象建设可以实现公安机关战斗力可持续提高

        公安机关的战斗力是指公安机关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的能力,它是由公安机关的内部协调指挥、外部环境支持、民警综合素质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而形成的。战斗力的可持续提高,是指公安机关按照系统规划、统筹协调、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建立起符合公安工作实际的内部决策、管理和运行机制,创造有利于公安工作的社会环境,制定出提高民警综合素质的长远规划,实现公安机关完成各项任务能力的不断提升。

        警察形象建设的丰富内容决定了它可以实现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可持续提高。警察形象建设从公安机关组织理念建设入手,对人民警察的历史使命、人生观、价值观、精神生活、伦理道德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教育,以建立警察组织理念为核心,加强组织精神文化建设,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形成人民警察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以警察行为识别系统建设为统帅,建立公安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激励机制,完善警察职业教育制度,提高法制化水平;以警察视觉识别系统为补充,加强公安机关办公环境、装备质量、宣传广告等外化形象建设,增强民警的归属感和自豪感。通过警察形象建设,可以为公安工作长远发展打下基础,促进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可持续提高。

        警察形象建设的奋斗目标决定了它能够促进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可持续提高。警察形象建设的奋斗目标是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密切警民鱼水关系,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创造公安工作所需要的良好外部环境,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坚实保障,是公安工作的根本特色,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公安工作离开了群众路线将一事无成。要密切联系群众,首要的任务是要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让群众认可,让群众相信,让群众愿意和警察打交道。警察形象建设以树良好形象为己任,通过警察组织自身和警察个人在诸多方面的努力和改进,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而创造协调配合的执法环境,必将极大提高公安工作的效力,促进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可持续提高。

        四、人民警察形象建设的方法和途径

        (一)抓好警察形象建设要解决好三个认识问题

        一是要全面认识警察形象的现状,树立必胜的信心。对警察形象中存在的问题,既要看到主流,充满信心,又要居安思危,有忧患意识。当前,警察形象尽管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主流是好的,否则,我们不会取得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大好形势。我们一定要树立必胜的信心,在党委政府和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取得警察形象建设的实效。

        二是要正确认识警察形象建设长远规划与阶段性目标的关系,克服急躁情绪和拖拉作风。警察形象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要有长远规划,树立打“持久战”的观念,防止出现急于求成、“毕其功于一役”的急躁情绪;警察形象建设又要突出重点,确立阶段性目标,完成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任务,打好“歼灭战”,克服拖拉疲沓的工作作风。

        三是要清醒认识形式主义对警察形象建设的危害,防止形象工程变为形式工程。警察形象建设不是形式建设,而是一项基础工作,要持之以恒,方能大见成效。要防止形象建设“摆花架子”,工作表面化,成为开头热热闹闹,后头冷冷清清,口头喊得响,行动落实少的虎头蛇尾工程。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警察形象建设在公安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看到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进行,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二)警察形象建设必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

        公安机关是党委领导下的政府职能部门,公安工作应该始终坚持党委政府的领导,作为公安机关基础工作的警察形象建设当然也要坚持党委政府的领导。在警察形象建设过程中,要多请示多报告,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政治方向上、方针政策上、方法步骤上的领导和支持,保证形象建设的方向不偏,政策不乱,方法不断。

        警察形象建设要取得实效,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警察的形象建设不能孤军作战,需要社会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调配合。许多体制建立、后勤保障、对外联络等问题只有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才能调动各部门协调一致,在资金划拨、人员编制、制度建立上大力支持,在宣传发动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环境上大力配合,创造警察形象建设的最佳条件,取得警察形象建设的最佳效果。

        (三)警察形象建设要以警察组织自身建设为根本,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个方面是以警察组织理念的培育为主线,以警察文化建设、警察伦理道德教育为基本内容,形成具有警察特色的思想工作方法,提高民警综合素质。

        警察组织理念是警察精神文化的核心,包括警察的使命观、价值观、警察精神和警察伦理道德等内容。警察组织理念是警察这一群体共同的目标和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对提高组织的整体效能,增强组织的内聚力,确保组织任务完成具有重要作用。警察文化建设和警察的伦理道德教育又是警察理念培育的重要方面,是警察形象建设的基本内容。

        警察文化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公安民警在公安实践中创造的精神和物质成果的总和,它在思想、作风、意志、品质、气质、风格、仪表等方面具有强烈的职业特点和独特的价值取向,其本质和核心是警察精神。警察文化内涵十分丰富,在警察形象建设中,它具有强大的教育功能、凝聚功能、约束功能、导向功能和塑造功能。抓好警察文化建设,一是要明确指导思想。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力于提高警察的综合素质;二是要把握本质。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炼、丰富和弘扬刚毅果敢、一往无前、不怕牺牲、刚正不阿、廉洁奉公、执法如山、爱民奉献、无怨无悔的人民警察精神;三是要做好规划。警察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全面设计,精心组织,制定措施,落实任务,明确目标;四是既要加强理论研究,又要加强基础建设。在调研的基础上,可通过建立警察书画院、警察博物馆、警察图书馆、警官合唱团、警官俱乐部等学习场所和活动团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民警觉悟,陶冶情操,增进团结,净化心灵。

        警察伦理道德是警察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它通过公安实践、社会舆论、警察工作信念和传统习惯等非强制性手段作用于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加强警察伦理道德教育是“以德治国”方针在警察队伍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是“以德育警”的基本内容。加强警察伦理道德教育,一是要领导重视,率先垂范。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对民警的伦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在工作、生活中身体力行这些道德规范,起好带头作用。二是要注重基础规范的养成,避免“大而空”的说教。在教育中要坚持常抓不懈的思想,从民警的一言一行入手,重视最基本和日常的工作,做到德行一致。三是要因人施教,因情施教。要克服道德教育方法单一的问题,因人因情施教。要重视新入警民警的伦理道德教育,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民警察。

        第二方面是要以强化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为基础,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考评奖惩制度、竞争激励机制和从优待警制度等各项工作措施,激发民警的工作热情,提高公安机关的战斗力。

        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历来是队伍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许多问题都能从内部管理的漏洞中找到原因。只有堵住漏洞,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掌握形象建设乃至队伍建设的主动权,避免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应付局面。要以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四个坚决”和周永康部长“四句话”要求为契机,加强内部管理,从制度建设入手,以制度管队伍,以制度树形象,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

        建立民警教育培训制度,是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必由之路。影响公安民警公众形象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民警的职业技能不能完全适应岗位的要求,存在着“说不过、跑不过、打不过”的现象。要彻底改变这种现象,必须通过改革和加强公安教育培训工作,实现公安教育培训工作重心从职前教育向职后教育转移,从学历教育向专业培训转移,从理论学习向技能培训转移。在工作安排上,一是要强化法制教育,增强民警的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二是要依托警衔晋升培训,突出实战技能提高,做到战训合一。三是要进行知识文化更新。要伴随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用现代科技知识武装民警的头脑,掌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

        要建立适合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的考核奖惩制度,形成队伍的竞争激励机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带动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要积极探索科学的考核奖惩制度,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提出合理的奖励和惩处措施,对民警的表现做出全面的评价,激发民警的工作热情和顽强斗志,在队伍中形成你追我赶的可喜局面,形成有效促进工作的竞争激励机制,实现民警素质的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可持续提高。

        要建立切实可行的从优待警制度,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从优待警一直是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关注的焦点问题。要从民警的切身利益出发,想民警所想,急民警所急,用足用够政策,积极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措施。要在民警医疗、保险、福利、住房、子女入学、就业等诸多方面拿出具体办法,不能把从优待警当作口号,停留在嘴上,落实在纸上,否则,必将极大地挫伤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公安工作和警察形象。

        第三个方面是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使公安工作和人民警察始终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人民满意为检验标准,不断调校警察形象建设的方位。

        警察形象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要强化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对权力的运用加以制约。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严管队伍,强化监督。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法制部门的监督制约作用,通过审理、核对、查证和暗访、私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多样的方法进行有效的监督;通过建立必要的制度来保证落实对发现问题的查处,使警察权力的运用能得到有效的制约,减少民警违法违纪的发生。

        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把人民满意视为工作的检验标准和最高目标。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制度,开展“阳光工程”,杜绝暗箱操作;要在户政、车管、出入境、派出所等窗口单位中开展“创人民满意岗位”活动;强化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聘请警风监督员,加强警风警纪纠察;开辟多种渠道,知民意、解民情,办实事,以优质的服务、公正的执法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满意。

        第四个方面是要以公安宣传工作为载体,建立群众与警察沟通的桥梁;注重警察公共关系,增进与社会公众的相互理解与支持,创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公安宣传工作是展示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民警良好形象的有效手段,是公安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要充分发挥公安宣传的重要作用,弘扬主旋律,高唱正气歌,多发现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中的典型和楷模,内树标兵,外塑形象。通过报刊、电影、电视、广播等大众传媒进行有规划、有导向、有声势、有深度的公安工作和警察形象展示,增强民警的自豪感和社会责任心,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唤起公众的社会正义感;通过组织文艺表演、警民联谊、警察体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展示人民警察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整体形象;通过公益广告、警务公示栏、警察卡通图片等的设计制作,把警察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示给公众,拉近警察和市民的距离,密切警民关系。

        要加强警察公共关系意识,通过公关活动建立警察与群众的良性互动关系。要通过警务公开、社区警务建设、警民共建活动、“爱民月”活动、“110宣传日”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方法,通过积极履行为民服务承诺、开展公安咨询活动、直接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通过建立警方网站、设立警方服务台等手段,加强和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加强警察形象建设,对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和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可持续提高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警察形象建设在公安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加强公安机关自身建设为根本,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民警综合素质为基础,以密切警民关系为手段,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开创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公安工作新局面,促进公安工作新的、更大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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