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在“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践行执法为民思想
一年一度的“五一”旅游黄金周日渐临近,正直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内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执法为民集中教育活动,笔者认为在“五一”期间组织交通民警开展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的活动践行执法为民思想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在“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践行执法为民思想的必要性 根据以往存在的问题和当前面临的形式,究其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在“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践行执法为民思想是十分有必要的。 首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日趋完善的今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主体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体系已建成,并于2004年5月1日起全部施行,这为广大交通民警开展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保障,也使全国公安交警系统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但由于部分基层交通民警重工作业绩、轻理论学习,对执勤执法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不熟练,造成执法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低下,在日常工作中时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突出问题,严重地影响了警民和谐的良好关系。主要表现为:一是重罚款、轻管理、轻教育、轻服务。部分民警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法办案,凭借个人经验和意志违法、违规办事,“有法不依”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重实体、轻程序。部分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或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简化执法程序,“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在执法过程中“违法不纠”,办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时有发生。今年“五一”将迎来《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三周年的纪念日,在此时通过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是十分有必要的。 其次,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选择在“五一”期间出行旅游的单位、家庭和个人越来越多,尤其是选择自驾游出行的游客呈逐年上升趋势。因此,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当地旅游景点道路的管控力度,积极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但个别地区公安交管部门却借此机会,变向地加大对外地游客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出现了“以罚代管”的现象。同时,个别交通民警思想认识不到为,虽然按照上级要求做到不处罚外地游客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但对待违法司机和求助旅客还存有“冷、硬、横、推”等现象。因此,在此时通过开展践行执法为民思想以真正做到“善待外地游客及车辆”是十分必要的。 二、在“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践行执法为民思想的重要性 为强化交通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思想,全面推进公安交警队伍执勤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部交管局定于今年3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国公安交警系统内开展执法为民集中教育活动。这次集中教育活动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在“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践行执法为民的思想,则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一是借次时机充分调动广大交通民警的服务意识,考验基层公安交警队伍的执法质量,为此次集中教育活动创造有利的实践条件,使基层交通民警真正做到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学干结合,巩固实效,全面践行执法为民思想;二是公安工作的思想核心是执法为民,对于每一名交通民警来说,能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这个思想核心,能否在“五一”期间各项执勤执法活动中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是关系到能否顺利庆祝《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三周年纪念和继续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关键,是关系到能否贯彻落实“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求的关键。 三、如何在“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践行执法为民思想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践行执法为民思想的自觉性 理论来源于实践,但又服务于实践。通过多种多样、广大交通民警乐于接受的形式,在“五一”前集中开展执法为民思想的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将该思想根植于每一名民警心中,使大家进一步明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提升自身的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转变以往“我为交通管人民”的陈旧观念为适应新形式、新要求的“我为人民管交通”的新意识,提升思想境界,增强工作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从而提高践行执法为民思想的自觉性。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践行执法为民思想的法制性 今年是公安交警系统“三基”工程建设总目标实现的关键年。结合继续开展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在“五一”前组织以“三懂五会”、尤其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再掀“苦练基本功”新高潮。组织全体交通民警加强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安交管业务、执勤执法技能、执法装备使用以及自我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培训学习,强化对疏导指挥交通、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正确使用执法装备、开展群众工作等方面的岗位练兵,提高民警的实战能力,促进每一名交通民警提升自身的执法质量和水平,杜绝对待外地游客车辆“随意执法”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让违法外地车辆游客“心服口服”,从而提高践行执法为民思想的法制性。 (三)加强亲民实践,提高践行执法为民思想的针对性 执法为民思想必须通过实践活动来体现。在“五一”前通过发放民意调查问卷、召开行风评议代表座谈会、组织警营开放活动等形式,认真听取社会群众针对交警部门在以往“五一”期间各项执法服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时调整和部署今年“五一”期间开展亲民活动的具体措施。在“五一”期间通过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例如在旅游景区主要路口、车站、码头、广场、停车场等游客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交警宣传服务点,印制发放当地旅游路线图、旅游出行交通安全常识等宣传资料,开展指路、带路、咨询服务……),全面提高广大交通民警开展群众工作、尤其是开展外地游客工作的本领,充分利用“五一”的有利时机调动每一名交通民警发挥执法为民思想,从而提高践行执法为民思想的针对性。 (四)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践行执法为民思想的实效性我们工作的好坏要由每一名交通参与者来说,我们交警的形象要由整个社会来评。在“五一”期间践行执法为民思想,不能只通过上级领导和督察部门的检查来确保其得以实践,更重要的要依靠社会群众和媒体舆论的监督。积极邀请当地各新闻媒体记者参与践行执法为民思想的各项活动,加大“五一”期间整体工作的透明度,将一切执勤执法信息和服务承诺等向社会公开,设立专用的投诉电话和信箱,欢迎群众举报和媒体评论,主动将各项执法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之下,使执法为民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从而提高践行执法为民思想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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