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升大队警营文化建设的分析与思考
在深入推进“三项建设”的背景下,警营文化建设不仅是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公安交警队伍形象、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重要举措。营造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警营文化氛围,不仅能够有力发挥警营文化的凝聚、教育、导向、调节功能,而且能够提高队伍向心力、战斗力,确保队伍政治坚定性,增强团队精神,缓解民警压力,激发工作活力。
我们对当前*大队警营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从大队警营文化建设现状来看,近年来,大队以满足广大民警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坚持公安文化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广大民警服务的理念,在激发队伍内在动力和活力上狠下功夫,扎实开展了一系列的警营文化活动,在促进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对警营文化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更深层次的要求,当前的警营文化建设不仅难以满足民警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而且与新形势下的队伍建设和管理不相适应,诸多深层次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警营文化建设相对公安交管业务工作滞后的问题,使警营文化的效能发挥到最佳,通过警营和谐促进警民和谐,进而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是十分值得研究和实践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应当重点树立“四种意识”、强化“四个结合”、抓好“四个提高”、达到“四个目的”,扎实推进警营文化建设。现结合当前大队警营文化建设现状及下一步对策谈几点认识。 一、大队警营文化建设现状分析 一是在组织形式上,大队结合民警的兴趣爱好,多以文体活动为主,近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登山等比赛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将文化建设推进到各个层面的民警中,培养了民警积极向上,不甘落后的精神。在此基础上,大队还紧贴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岗位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等竞赛活动,让民警在轻松活泼的氛围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二是在时间安排上,针对当前交通管理工作要求高、任务重的特点,警营文化活动多是利用休息时间或工作任务相对较少的时间段开展,既能把民警调整到最佳的工作状态,又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三是在活动组织上,大队紧密结合中心工作、上级机关要求和队伍思想实际情况,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开展了符合当前队伍现状的警营文化活动内容,科学、有序的组织,成效初显。四是在活动保障上,在硬件建设方面,大队和一些基层所队均建成了乒乓球室、健身房、篮球场和阅览室、文化走廊等;在经费保障方面,目前警营活动开展多以利用大队现有条件举行为主,并提倡基层所队与外单位加强联谊,增进交流,扩大了解,节约了费用开支。 二、当前警营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大队的警营文化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警营文化建设的组织安排、参与程度、开展情况和取得效果来看,目前的警营文化建设内容多局限于文体活动的范畴,参与民警年龄层面也较为单一,活动连续性和延伸性不够,总体而言还处于低水平、浅层次、单形式阶段,还没有达到完善文化体系、构建和谐警营的高度,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对警营文化建设的认识还有局限性,对活动的开展重视不够。对警营文化建设的理解不够深刻,对其形式、手段和重要意义的理解比较片面,主观的认为警营文化建设就是搞搞文体活动,丰富一下民警的业余生活,有则放松一下,无则也无碍大局,对相关活动的开展重视不够。还有少数民警认为,警营文化建设的开展只是传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部分,缺乏创新,缺乏时代特点,从心而言对警营活动的开展不够积极主动。 (二)警营文化建设的内容形式比较单调,难以激发和贴近民警的兴趣爱好。目前,大队警营文化建设多集中于开展球类、棋牌类比赛等文体活动,形式较为简单,开展的模式也一成不变,一定程度上决定和影响到参与的民警群体也较为固定,有一定的范围局限性。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往往是利用重大节日或年终与辖区单位开展一些联谊活动,难以激发民警兴趣。同时,现在的青年民警知识面宽、思想活跃,兴趣爱好十分广泛,自我意识也很强,对集体组织活动,往往热情不高,很难有一种活动可以吸引很多民警参加,往往是参加活动的民警中,因感兴趣而主动参与的只占一部分,另一部分属被动响应参与,以致不能完全达到预期的活动效果。 (三)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和警力不足的现状,导致警营文化活动参与度不高。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日渐扩大,机动车、驾驶人迅猛增长,城市主干道等重点交通设施相继动工改扩建,排堵保畅任务十分繁重,而且广大市民对交通管理工作期待高,严重挤压了民警参与警营文化活动的精力和时间。大队的主要精力都投放在抓民警责任心、管事率上,以提升交通管理工作水平。同时,因警力不足,民警几乎每周都要放弃一天休息时间来弥补警力紧缺现状。同时大队交通警卫任务繁多,民警一般都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没有时间也没有过多的精力去开展、参与警营活动,即使勉强组织参加,也“疲于应付”,活动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勤务模式特点,决定了民警上班、休息时间的不一致性,警营活动的开展往往只能就时间而安排个别层面民警,并且为了让更多的民警参与活动,多数活动安排在班间休整时间和休息时间,民警在繁重的工作后仅有的空余时间参与警营活动,身心都较为疲惫,活动效果也不够不理想。 (四)社会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民警出谋划策、主动参与警营活动意识较弱。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化建设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让民警的接触面更广、涉猎的知识更具有时代的特征,形式更易接受、更具吸引力。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生活,势必并客观影响到民警主动策划和参与警营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目前,警营文化建设的特点欠鲜明,传统文体活动与自主社会活动的重复,很难让民警关注、投入到警营文化建设中来,这也直接反映并决定了民警为警营活动开展出谋划策、想方设法意识较弱,投入的热情不够。 三、开展警营文化建设的对策思考 要加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就必须在文化育警上下功夫,通过一系列警营文化活动,切实提高交警队伍的亲和力、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真正达到“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目的。 (一)树立“四种意识”,解决重视不够问题。即树立全局意识、阵地意识、素质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全局意识,就是要把警营文化建设真正纳入公安交管工作全局,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并从根本目的出发,抓住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确立清晰的工作思路,克服警营文化建设上的单一性倾向,在联系、结合和渗透上下功夫,从而使基层文化建设同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满足文化建设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树立阵地意识,就是要坚持警营文化的光荣传统和鲜明特色,把传统与现实紧密结合起来,使警察的传统文化优势得到进一步延续和发展,并从这种延续与发展中培养民警先进的、健康进步的思想道德情操和精神价值追求,强化民警的精神支柱,促进队伍战斗力的提高。树立素质意识,就是要建设一个集求知、成才、娱乐、健身于一体的多功能警营文化系统工程,重点要加大各类活动的文化含量,因地制宜开展各种教育,提高民警综合素质,进而提高警营文化建设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树立服务意识,就是要求基层文化建设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把民警作为开展活动的主体,把充实民警业余文化生活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以自己个人的兴趣爱好来选择活动项目,有些活动即使自己不感兴趣,也要开展,哪怕自己只是当观众。 (二)强化“四个结合”,解决形式不活问题。一是结合兴趣爱好,有区别的开展。警营文化建设不在于次数的多少,关键是多范围民警的参与,而区别每个民警不同的兴趣爱好,更好地调动他们主动筹划、参与活动的热情,组织活动方可达到的最佳效果。这往往就需要摸清民警的兴趣爱好的基础上,必要时可在内网开设意见建议征求专栏,广泛收集民警对警营活动的想法,从而有侧重的、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不同类型的活动,努力让绝大多数民警都能参加自已感兴趣的活动,以提高民警的参与度。二是结合年龄结构,有层次的开展。针对大队民警老、中、轻不同的年龄结构,分年龄层次的开展活动。老同志由于身体等原因,可以开展一些对抗竞争不强、但能放松心情、增进交流的活动,如下棋、钓鱼等相对平和的活动。中年民警,工作、家庭责任和压力较大,可以考虑组织短途旅游、与外单位联欢等活动,增强社会交流,扩大视野、放松身心。青年民警,年轻力壮,精力比较充沛,富有激情,可以开展一些球类、爬山等体育活动和知识竞赛等竞技活动,激发热情,绽放青春活力。三是结合业务工作,有重点的开展。交通管理业务既是民警必须掌握的技能,也同样能作为开展警营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和内容。我们可以开展公安科技操作应用等竞赛活动,提升对技能的认可度和民警自信心;可以开展岗位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既锻炼了民警的口才和应变能力,也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提升了应用法律的能力,让警营文化建设更贴近业务工作和实战需要,寓教于乐,提升效果。四是结合现有条件,有计划的开展。警营文化建设的开展并不是漫无目的、随心所欲而为,它需要结合现有的条件,有计划的安排与组织。以大队为例,办公区内设有篮球场、乒乓球场,可以利用休息时间、也可以利用班间休整时间组织民警开展篮球、乒乓球活动。 (三)抓好“四个提高”,解决参与度不高问题。一是提高参与程度。一直以来,警营文化建设就是公安民警工作、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较大多数民警参与其中,但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积极参与警营文化建设的民警有减少的趋势。在此,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清现状,主动参与,从教育引导、鼓励激励等方面着手,以发现、培养和把握各个层面民警参与警营活动的积极分子、活跃分子为抓手,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头和影响作用,更深层次地激发各个层面民警主动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和热情,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形成良性循环,从根本上推动警营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二是提高活动组织能力。警营文化建设的开展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作,需要一个稳步的、持续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且文化建设多以开展“活动”的形式组织进行,而活动开展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活动的组织。只有不断提高文化活动的组织能力,充分挖掘和调动各个部门的潜力、培养能力,从前期的策划准备,到后期的组织运作,从各个环节上科学谋划、协调安排、紧凑开展,才能达到活动预期效果。三是提高活动的延续性。警营文化建设的开展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通过长期的、深入的、连贯的警营文化活动,使民警有兴趣、有方向、有目标参与其中,这样的文化活动才能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因此,保持某一类或每一项民警参与程度高的文化活动的延续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四是提高后勤保障水平。警营文化建设的开展,离不开硬件设施和活动经费的保障。为此,大队要在现有的文体活动硬件设施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针对的继续加大硬件的投入与设置,初步形成类似“活动基地”性质的警营活动场所。同时,要扩大警营文化建设的外延,推及到更广阔的范围,涉猎到更多形式的活动,形成警营文化活动圈,这就提高了对经费保障的需求,需要合理安排、调配相关活动经费,在有限的经费内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的目标。 (四)达到“四个目的”,助推交管工作上台阶。即达到凝聚警心、陶冶情操、培养作风、促进工作的目的。凝聚警心,就是通过警营文化建设,弘扬民警积极乐观、力争上游的团队精神,提升队伍战斗力、凝聚力。陶冶情操,就是通过警营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广大民警的内在素养和文化内涵。培养作风,就是通过警营文化建设,培养民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作风、创新和务实的作风、令行禁止和雷厉风行的作风,敢于拼搏和勇于奉献的作风。促进工作,就是通过警营文化建设,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增强民警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民警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的精神风貌,促进公安交管工作的全面发展。 总之,加强警营文化建设,既是现代公安交通管理的迫切需要,又是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的重要途径;既是培养和塑造高素质交管队伍的重要环节,又是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我们必须将警营文化建设与队伍管理紧密结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找准切入点,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不断建设、调整、完善和提高,着力构建和谐活力警营,为开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提供支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