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文化的柔性魅力打造警察软实力
警察文化是警察组织群体在长期的警务活动中形成的警察意识形态,它是警察思想、警察职业道德和警察价值观的总和。警察软实力则是指能够有力推动警察队伍建设和警务工作开展、能够影响社会各界对警察机关支持和评价的无形的精神力。警察公关活动、警察礼仪、外显性视觉要素和各种形象物化的硬件显然对警察组织的战斗力有重要影响,但通过警察文化建设塑造起来的警察内在精神风貌同样具有重要作用,并有着强有力的影响力和生命力。警察文化造就的是高素质的优秀警员,正是这样的警员在为警察形象增光添彩;警察文化造就的是警察群体共同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一旦形成,对警察队伍战斗力具有深远的意义;警察文化强调的是警察组织在长期警察活动和管理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高层次的精神活动,一旦形成便具有牢固的根基。警察文化对警察软实力的提升,有一种由内而外,由里及表、潜移默化的特点,其独特作用在于内部群体或警员素质的提高及其内部凝聚力的加强,内部团结的增进,精神面貌的改善,敬业精神的激发,以及管理服务质量的提高。警察文化在警察机关内部警员共同价值观的基础之上,不是通过硬性强制,而是通过软性引导;不是通过单纯的法规、制度,而是通过信念、宗旨和行为规范,以“一只看不见的手”操纵着警察群体的共同状况。这种软性的控制和管理,虽然没有强制的性质,但它在每位警员心理上产生的影响比硬性控制和管理更为有效,更易于被人接受,更能改变一个人的态度和行为,具有不可低估的促进警察队伍内部团结,提高战斗力的作用,它对塑造警察形象的柔性魅力是其他方法所难以代替的。警察文化的核心是警察精神和价值观,警察精神和价值观的培育要通过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和任务来体现,要通过各种文化活动来构建,因此,警察文化在提升软实力时应坚持“以人(警)为本、文化主导、重在建设”的原则,着力在“五立”上下工夫。立本:加强素质建设警察的素质指从事警务工作的警察所应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科技和警事技能以及心理素质、纪律作风、身体状况等多方面的条件。警察素质是警察软实力的关键因素,要引起高度的重视。
首先要围绕着“五心”(即:衷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人民、热心献给社会、诚心献给朋友、孝心献给父母)为内容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做人的基本准则的教育,从而塑造警察健康的人格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其次是围绕着“三张合格证”(即:学位合格证、岗位技能合格证、做人合格证),抓警察的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警事技能素质的提高。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补习和进修等不断提高警察的综合素质,以适应现实斗争的需要。立标:发挥典型示范如果说价值观是警察文化的灵魂和核心内容,那么,公安机关的功臣模范、标兵等典型便是警察队伍总体价值观的化身和警察文化的代表性人物。功臣模范、标兵是振奋人心,鼓舞警察队伍士气的榜样,是全体警察信赖的偶像。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能体现警察群体的价值观念,他们能够为人所不能,行人所不及,他们身上体现出的精神力量和价值取向,对警察文化的形成和强化起着决定性作用。作为广大警察心中有形的精神支柱,英模典型也是对外展示警察形象的“名牌”。缺少了警察英模,警察文化就会缺乏感召力、凝聚力而支离涣散。因此,大力挖掘、树立一批模范、标兵等各类先进典型,是警察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树立典型,首先要善于挖掘典型的“时代美”,要使典型能紧跟时代步伐,概括、代表警察队伍的时代主流。“时代美”既是警营典型的活力之源,也是我们正确弘扬典型的最基本要求。其次,要善于捕捉、展现典型的“大众美”。警察工作是平凡的,我们在发现培养典型时要注意捕捉其朴实无华的平凡之美,给人们以亲切感。其人其事不一定轰轰烈烈,但求感人、为公众所呼唤、推崇。再次,我们要注意保持和维护典型的“自然美”。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辩证真实地宣传塑造典型,以展示给人们一个活生生的现实中的警察和警察群体形象。“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是我们树立和宣传警察典型的根本要求,也是人们乐于向典型学习的重要因素之一。**交警、**110、**派出所、**、**等英模代表,都具有上述特点。与此同时,各地应以警察英模的精神内涵作为参照坐标,树立一批本地区、本部门、本警种的先进典型,号召广大警察自觉向他们看齐,找准不足,迎头赶上,使警察素质得到整体升华。立制:加强规章建设规章是警察文化建设的有力保障。因此,我们在警察文化构建中要切实加以重视。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警察行为规范》《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作为警察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和各项实际工作相结合,用制度引导行为,强化服从意识,确保警令畅通、严格执法,增强警察文化建设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提升警察软实力。立形:加强环境建设环境是警察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在警察文化构建中,要把抓好环境的优化工作纳入其中,营造文明的警察文化环境氛围,建立具有浓郁政治气息的警察文化,设立如人民警察誓词牌、形象墙、橄榄角或荣誉室等,使每名警察在浓厚的文化氛围里接受熏陶。立规:加强载体建设警察文化需要多种载体形式加以表现、升华和融合。 在警察文化构建过程中,要以“展示卫士风采,沟通警民关系,丰富文化内涵”为主线,积极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活动,并通过一些物化的行为“以物示意”,加大警察文化的辐射力。一是以阵地为载体、大力建设警官俱乐部、图书馆、阅览室、警察文化娱乐活动中心、警察英模纪念馆、警察博物馆等设施和场地,这些设施和场地是警察文化建设的硬环境,缺少这些阵地,警察文化建设就会因失去硬件支持而不能进行。二是以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警民桥”专题文艺晚会、“蓝盾之声”卡拉ok比赛、“警察与人民”演讲比赛、“卫士之声”合唱比赛以及“警院奇葩”摄影、美术、书法、手工艺品制作展览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文化艺术活动,使警察从中得到美的享受、情操的陶冶、人生的启迪、精神的升华。三是以新闻等传媒为载体。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前提下,围绕警察文化建设的中心,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开辟警察宣传阵地,抓住“热点”和警察队伍中的闪光点进行宣传,使警察行为文化、管理文化以及精神文化,得到警察群体和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同。构建警察软实力是一个长期而艰苦的工作,在构建有特色的警察文化时,还要“软”、“硬”结合,力求把反映警察精神风貌和价值体系等“软件”的东西通过“雕塑、绘画、形象墙、橄榄角、文学作品”等艺术形式加以表现,实现警察和警察队伍内在美的形象化,真正做到软件有载体、硬件有灵魂。在加大硬件投入时,量入为出,不赶时髦,不做样子,切实从有利于警务活动、方便公众、保证警察利益方面加以设计,充分体现出“现代气息、警察特色和文化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