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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侦查理念构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体系粗探

    时间:2011年12月24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当今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机动车数量急剧猛增,交通事故不断增多,同时,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也不断增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危害,尤其是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不但给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重大的损失和伤痛,而且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严重的挑战法律,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如何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交通逃逸侦查工作,是每一位从事交管工作的同志必须深入思考、认真面对的问题。在思考如何侦破肇事逃逸案时,我们应当从主观客观方面入手分析逃逸产生原因,知已知彼,这样才能在案件侦查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才能为今后侦查工作的提高和预防完善相关不足。

        下面,本人结合基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经验,就改进和加强侦查意识,以侦查理念构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体系,谈一点浅显的心得和体会。

        从肇事逃逸人逃逸主观方面分析,随着社会情况越来越复杂,尤其是醉驾入刑后,人的思想也越来越复杂,交通肇事逃逸案也越来越复杂,但从总体来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主观原因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种:

        1、交通肇事当事人的法制观念淡薄,思想道德差,侥幸心理作怪,胆大妄为,自以为无人知道,逃了就很难查出来侥幸心态。

        2、肇事车辆没有取得合法手续,驾驶人害怕承担巨额经济赔偿而逃逸。特别是没有参加保险的车辆或系外地车辆,肇事者因怕挨打而弃车或驾车逃逸。

        3、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甚至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伤亡事故后,害怕承担法律刑事责任,畏罪心理因素导致逃逸。

        4、驾驶人在夜间、凌晨和人车稀少的地方肇事后,自认为没有目击者故而逃逸。有的驾车人在雨雾天气不清,有目击者也难在瞬间看清车辆号牌,现场痕迹易被破坏甚至无法取证的情况下而驾车逃逸。

        5、驾驶人驾驶套牌、假牌、无牌或遮挡号牌的车辆,肇事后自认为办案民警无法查到车辆线索和车辆信息,便抱着抓不住的心理而逃逸。

        6、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打击不力,引起效仿。坦然讲交管部门在逃逸案的侦破工作中,很多地方一直都处于被动地位,怕出钱破案,领导也不太重视,如果受害者家属不吵闹,一般也只是走走程序,不会花多大精力,导致很多案件在主观上造成不破。其次,即使公安机关花大力气破后,逃逸者一赔钱,法院就判个缓刑,大大打击公安破案积极性,也同时对社会起不到应有警示作用。所以很多驾驶员采取能逃则逃,抓了再讲的心态。

        从肇事逃逸产生客观方面分析。在客观上的一些不足也造成了我们破案的障碍,促长了逃逸案件的发生,这些障碍来自多方面,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社会原因,还有管理原因,总之归纳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

        7、基层警力不足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拥有量逐年上升,致使交通压力成倍增大,交通事故量逐年上升,而公安交警部门由于管理机制问题,基层警力严重不足,民警工作压力大,每天接、处警工作疲于奔命,同时,由于轮值班的密度大,调处事故量多,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无法专心处理案件,研究对策,而逃逸案需要的时间多,投入警力、物力大,各基层单位大多是有心无力,就拿*大队来说真正处理事故的民警就是十二个左右,占民警总数的**%,要想更多人来处理事故就很难调得出民警了。

        8、群众法制意识不强。在部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由于群众法制意识不强,是非观念淡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者怕得罪人,忽视公民应尽的义务,常常有目击证人或了解相关情况的人,不肯积极举报或者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为案件侦破带来不该有的障碍。

        9、路面监控设施不全。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含量,是现代交通管理的客观需要,但是随着二级公路收费站的撤消,道路上行驶的车辆监控无法得到保证,虽然现地很多地方都安装了治安卡口电子警察,但是由于许多原因很多电子警察都长期处在休假状态或拍摄质量差,加上基层警队资金紧张,无力根据需要在重点路段全面设置监控设施,许多交通肇事逃逸者正是钻了监控设施不全的空子,侥幸逃走,造成破案难度增加。

        10、技术资料不全。近年来,汽车制造业发展迅猛,产品更新换代很快。而大部分交警对各种车辆的挡风玻璃、车灯罩样品,车型照片、车身油漆、轮胎花纹等技术参数的资料收集不全。以致于在侦查逃逸案件时,对现场残留物不要说群众无法鉴别,就连民警有时也无法判断车牌车型,给侦破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交警系统到现在还没有听说有那个省级单位有车辆各种材料、部位的资料库,县级交管部门就更不可能有,因此,客观情况也给逃逸侦破造成很大瓶颈。

        11、交警侦查知识、意识缺乏。由于交警和公安管理体制原因,而交警的业务主要就是交通管理,交通管理需要的是管理思维,而破案却是要人的侦查思维,交警又很少有这方面知识的接触,加上警种轮换几乎不可能,长期形成思维定势,一旦遇到复杂案件就不可能象刑警一样有这种破案团体,往往做起事来就是经验加上信心。

        那么面对种种主、客观原因,面对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期许和社会对公安机关执法能力的要求,我们应当怎么做呢?笔者认为以侦查理念构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体系,通过几点抓好突破方向:

        一 树立事故处理民警的侦查破案意识。人是事业成败的决定性因素。逃逸破案工作的好坏与事故处理队伍的办案意识有很大关系。当前,逃逸工作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破案难度逐步增大,侦办案件的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下大气力加强事故处理队伍建设,提高侦查破案的专业化程度,才能增强破案作战能力,树立有效的刑事侦查理念来指导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办工作。刑事侦查理念就是根据现场勘查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以及目击者提供的有关线索进行正确的分析、判断,对案件调查范围、对象、方式制定相应的侦查计划用以指导案件调查的工作思路。有目的地对事故民警进行刑事侦查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事故民警对痕迹物证的分析辨别能力,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技巧能力,熟悉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及法律时效,增强民警的办案水平。逃逸事故在发生时为突发性的,而在事故发生后大部分肇事者会想方设法藏匿车辆、伪造或毁灭证据甚至制造假象迷惑警方视线以躲避调查,因此,不能仅仅停留在老方法、老经验上,要特别注重建立与刑侦、技侦、派出所等警种之间的联动协查机制,充分利用刑侦和技侦手段锁定肇事嫌疑人及相关的物证藏匿地。建立痕迹物证对比库,对各类车辆的保险杠、后视镜、大灯形状及型号、挡风玻璃型号、轮胎花纹等进行分类,有实物的保存实物,没有实物的拍成照片,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就能迅速的进行物证对比,确定嫌疑车辆,为尽快破案争取宝贵的时间。同时,要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法律意识,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重程序而不搞逼供信,对案件所有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分析,力争不发生遗漏,使所办案件成为经得起时间考验的铁案。

        二 加强交通肇事逃逸案侦查基础建设。“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依靠群众,物建特情耳目,是侦破逃逸案件的重要基础。在侦查破案中我们一定要依靠群众,只有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侦破逃逸案才有坚实的基础,这是公安工作多年实践总结出来的一条成功经验。一是建立和完善汽车修理行业修车登记制度。强化汽车修理行业、配件销售网点、汽车交易市场、加油站、洗车点以及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排查、走访,特别要求汽车修理部门建立修车档案用于备查。在出租车驾驶员、摩托车驾驶员、各社区治安积极分子中物建情报信息员,并逐个与其签订承诺书,建立档案,落实报告联系制度。这样一旦发生逃逸事故,就不愁没有线索了。二是大力加强防控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将全县道路沿线各单位安装的电子监控设施绘制成一张地图,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一旦发生逃逸事故,迅速通过有关单位调取监控资料为侦查破案提供依据。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发动群众找线索。通过利用交通广播、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布案件,寻找目击证人,发动群众为破案提供线索;实行举报奖励机制,有效激发群众举报线索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一种对交通肇事逃逸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局面。实践证明,充分发动群众,物建特情耳目,对侦逃逸破案件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三 加强破案技侦基础,建立技术资料室。现在我们在侦查逃逸事故在确定车型时一般都是走访修理厂人员,依靠他们对车辆知识的了解来获取破案线索,也就是“靠天吃饭”,如果他们知道我们就能确定车型,如果他们不能我们就不能,因此存在很大问题。所以交警队(最好是部省级交警部门)要建立资料室搜集本地区所有摩托车的商标图案,大灯、转向灯、侧光灯、轮胎等部位的技术图像和在全国范围内搜集汽车保险杠、大灯、小灯、转向灯、油漆、镜子、轮胎等部位的技术图像,建立比对系统。同时在车辆管理中也要改进对车辆登记事项,现在侧重对车辆进行“户口”登记,在档案中只能查找到基本的车主信息和车辆的基本技术参数。对车辆的外型图象资料很少,一般只照一个方位,但是交通肇事时留下东西是不确定的,因此在车辆登记上最好把车辆外壳情况都记入,包括车轮印。其次,培养交通刑事技术人员,现在很多交通事故案件越来越需要技术的支持,不光是逃逸案件。如今许多物证和痕迹都成为了案件破获的关健因素,但是因为事故处理人员不专业都不能发现或发现后没有办法固定提取,导致案件无法认定,因此加强这方面的技术人员的培养是很有必要的,如这块可以和公安局刑事技术人员合作,交警这块有这方面培训时可以同时邀请刑侦技术人员参加,在培训他们的同时我们的工作人员一起跟着学习,再次我们有事时也更好让他们帮忙。

        四 强化事故队伍管理建设,提高民警素质。许多交通肇事现场一般都留有痕迹、遗留物和与事故有关的当事者、相关的目击者。但是许多交通民警对现场勘查不细或不知怎么勘查,只把现场勘查看成一个程序过程,至于质量那是其次,造成现场该收集的没有收集,或现场勘查范围太小,使许多碰撞时留下的物证没有纳入勘查范围。其次交警队民警擅长于交通事故处理和调解,大部份时间学习的知识就是如何在双方明确的情况下如何进行事故处理,几乎就是按部就班的路子,加上任务重、职业要求、个人爱好不同,很少有人会主动去学习刑事侦查知识,加上长期的交通管理思维定势让民警很难有突破性思维。因此加强民警破案专业素质的培养非常关健,这是破案的关健,没有民警的素质再好的机制也只是空中楼阁,只有注重培养和发挥有侦查专长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因人而宜地激发他们的内在潜能,才能破案效益的最大化,通过聘请专家讲课、个案讲评等方式,鼓励民警学中干、干中学,互相学习,互相补充,真正实现“追得上、说得过、打的赢、破得了、抓得住,办得了”六个水平,在交管队伍中形成交管侦查气氛,改变民警意识,培养民警的侦查破案能力。

        五 完善交通肇事逃逸侦查工作责任制和建立激励机制。*、把肇事逃逸侦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是一项重要内容。交警领导为交通肇事逃逸侦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办案民警为第二责任人,犯罪嫌疑人所在辖区的交警中队中队长为第三责任人。对侦查和追逃有功人员及举报、协助追逃有功的人民群众要给予重奖。对不作为,不完成追逃任务的领导和民警按责任分类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取消评优受奖资格。对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民警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追究责任。*、建立激励机制。要借鉴刑事案件异地追逃工作经验,完善区域协作激励机制,将侦破异地协查案件工作情况作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并区分案件性质、危害后果、逃逸时间长短等不同情况,由案发地交通管理部门给予破案单位适当的办案经费补助和破案奖励。各级公安机关要对侦破工作中表现突出、战果显著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各地要对破案有功人员予以记功嘉奖。要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对举报有功的群众,要给予一定的奖励,进一步调动群众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积极性。

        六 有条件可组建一支专业队伍是侦破交通肇事逃逸的根本保障。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技手段的不断更新,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呈现出智能化高、隐蔽性强、发案较多等特点,那么,侦破肇事逃逸案件侦查工作也越来越需要交管专业和其它各种公安侦、技知识的结合,单一型知识人才越来越难以应付复杂情况,但正如前面所说目前交通事故处理人员知识正好是侦查工作的“短板”,而且事故逃逸案件的特点也不象其它案件,它必须以快取胜,不给逃逸者毁灭证据和喘息、藏匿的机会,做到出警快,勘察现场快,查询快,布控堵截快。如果一旦案件发生后,事故处理民警在其他案件的拖累下拿不出精力和信心来破案,势必会让交通肇事者逃逸,使死亡者得不到安息,被害家属得不到抚慰和赔偿,重、轻伤者身体遭受了伤害,家庭增加了沉重负担,影响社会安定。同时,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逃逸侦破工作带来压力,人力、物力耗费严重,甚至不及时破案易引发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现象。因此,一支业务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专门从事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办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象广东一样成立了侦查队伍是一种不错的办法。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话题,一个完善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体系,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需要客观硬件的支撑、需要全社会群众的支持、需要全体参战民警的身心投入,完善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体系可以成为逃逸者的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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