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一名学习型监管民警
公安监管机关人民警察,是国家的刑罚执行者,担负着依法管理监所、正确执行刑罚、教育改造罪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是惩罚改造罪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要求监管民警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只有争做学习型监管警察,才能肩负起党和政府托付给我们惩罚改造罪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才能从容应对各种问题和挑战,忠实履行职责,不辱神圣使命。
一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十二五”时期,我国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公安监管工作面临着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公安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监管民警要充分认清公安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深刻理解公安监管机关肩负的使命,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所谓终身学习,就是要使学习跨越单纯学校教育的阶段,贯穿于人的一生;使学习从单纯的求知谋生手段,发展成为每名监管民警自觉自愿的生活方式和提升生命价值的过程;使“活到老、学到老”真正成为每个人坚定不移的追求和信念。面对战略机遇期维护社会稳定、教育改造罪犯的重大责任,面对建设“平安和谐监所”的繁重任务,监管民警必须与时俱进地自觉学习,不断学习,终身学习。自觉把终身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来认识来落实,使思想赶上时代步伐,使工作能力适应监狱工作发展进步要求。 二要善于思考 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和实践。而理性的思考是沟通学习与应用理论与实践的必要环节。监管民警要善于用理性的思考架起学习与应用,理论与实践的桥梁,边学边用,学用结合。 监管民警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和新的思维方式,在继承公安监管工作一些传统工作方法的同时,结合新的形势,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哲学思想,从客观上把握工作重心,突出重点,克服片面性,防止主次不分、面面俱到,平均使用力量,工作没有节奏感。在实际工作中,要始终以我国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为重点,着眼于科学发展观在公安监管工作中的全面落实,着眼于对公安监管工作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推动公安监管工作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 勇于创新 学习最生动的意义在于创新,创新是监管民警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要提高创造力,就必须养成创新思维的习惯,增强创新的意识和创新的主动性;就必须认真将监管工作方针和上级机关的要求、部署,与本单位、本岗位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分析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创造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对策;就必须与时俱进,用世界眼光,前瞻性地探索新时期公安监管场所工作发展的内在规律和趋势,超前应对;就必须善于借鉴人类一切文明成果,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只有这样,才能在学习中与时俱进,保持领先,不在激烈的竞争中落伍于人。监管工作的跨越式发展,需要监管民警在学习中常思创新之责,常谋创新之策,常砺创新之志,以崭新的视角、改革的精神、创新的办法加强学习,努力钻研,在继承中不断创新,在扬弃中不断发展,在超越中不断进步。 四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监管民警争做“学习型民警”,还要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政治理论学习与精通监管业务的关系。监管民警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努力把马克思主义转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用崇高的理想信念指导实际工作。在学习好政治理论的同时,要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能力,提升素质,成为监管工作的能手、强手、高手和行家里手。二是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要求,监管民警不仅应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业务知识,还应涉及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伦理学等。既要重点学习专业技能知识,又要博览群书,扩大知识面,既要着眼于现在,注意基本知识积累,又要紧跟时代脉搏,努力学习新的知识。更要向实践学习,从实践中学,始终注意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不断总结提高,既要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又要从实践中总结规律,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学习,深刻反思,查找不足,排查隐患,切实整改,迎头赶上。三是学习内容上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监管民警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精通所有学习内容,加之监管业务工作繁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分清轻重缓急,坚持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围绕工作所需,选择学习内容,然后再系统学习。四是处理好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依法行事,规范执法,按规矩办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做人做事,对人对事,都得讲原则。一方面,敢于坚持原则,遇事先问法,处理问题要讲法,另一方面,善于坚持原则,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讲究方式方法,讲究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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