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监管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社会发展转型,社会舆论对监管工作关注度不断提升,监管场所发生在押人员脱逃、自杀、非正常死亡等事件屡有发生,监管民警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失职等发生违法违纪的案事件也屡见不鲜。因此,从客观上正视一线监管民警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最大限度的提高监管民警实战能力,激发队伍活力,是当前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笔者就结合日常工作所见所闻对当前公安监管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对策做几点粗浅认识。
一、当前公安监管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麻痹思想较重,责任意识淡薄。由于监管工作的性质、特点和所处的环境,简单重复的劳动,使监管工作单调、枯燥乏味,再加上监管民警岗位轮换机制得不到更好的落实,导致长期在监管场所工作的民警存在着严重的麻痹思想。 二是业务素质不高,管理理念陈旧。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被监管人员形形色色,不论在文化程度、社会交往、思想变化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变化,监管工作难度不断增加,也给监管民警带来了很大的工作压力。而目前大多监管场所都存在民警业务素质不高,缺乏管理创新意识等问题,对做好新形势下公安监管工作认识不足、学习不够,仍然守着“一看二守三送走”的陈旧理念,认为只要监所平安就万事大吉,对被监管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成效不是很明显,缺乏成功经验总结和工作亮点、品牌。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就难以应对。 三是敬业精神不强,工作激情不高。监管工作的性质是一项十分严肃和严格的执法工作;监管工作的特点是监管民警的一举一动都必须循规蹈矩,不能有半点疏忽,留给民警的自由空间极小,给民警带来极大的逆反情绪。再加上与其他业务部门相比,监管民警提拔任用机会相对较低,致使个别民警产生干多干少一回事,工作应付了事,不求上进,得过且过的态度,缺乏活力和工作激情。部分监管民警对全局性工作无动于衷,自认为把自己的事做好了就万事大吉,甚者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四是执法执纪不严,自我要求不高。近年来,公安机关对公安民警遵纪守法要求越来越严,对公安监管场所执法规范化要求不断提高。但极少数监管民警还存有对自身要求不高,自我认识不足,法治理念淡薄,随意执法现象。个别民警自律意识不强,对纪律规定心存侥幸,不注重自身形象,8小时外生活圈子较为复杂,违反公安纪律条令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仍然存在。 二、剖析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民警岗位轮换机制不畅。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公安监管民警轮岗交流工作都不尽人意。有的民警在看守所工作好几年、十几年,都未曾岗位交流。这种情况下,长期从事监管工作,民警压力过重、心力憔悴,容易产生麻痹思想,对监所安全极为不利。很多监管民警易按老经验、老传统办事,不利于监管工作的开拓创新。轮岗不畅,容易使监管部门形成一潭死水,不利于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 二是超负荷工作,民警工作压力、思想压力大。长期以来,监管民警一直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就拿的管教民警来讲,正常分管2-4个监室,每天要两次查监,组织在押人员两次放风,亲自安排监室各项事务,开展深挖犯罪工作,参加监室号务会,还要进行周讲评、月考核等等,即使是节假日也至少要在监所工作半天时间,高强度,超负荷的工作,使很多民警产生厌倦情绪,加之,“躲猫猫”、“冲凉死”等事件给监管民警带来的职业风险,给管教民警无论从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轻则影响工作,重则引发事故。 三是民警自我认识存有偏差。由于监管场所相对封闭,相对其他业务部门和外界接触较少,许多“局外人”甚至“局内人”顽固地认为,监管场所是个“死地方”,在监所即使有出息也不大,缺少职业认同感。在这种大环境下,许多新从事监管工作的民警也就认为监管工作无前途,不愿意在这个地方打拼,进而产生对工作被动应付,敷衍了事的现象,思想上千方百计想调走。而长期从事监管工作的民警更是对工作缺乏激情,对自身要求逐渐降低。 四是争先创优意识不浓。监管事业改革发展需要有创新的精神和敢为人先的魄力和勇气。当前,不少监管民警缺乏创新意识,对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认识不深、分析不透,解决问题能力和动力不强,习惯于老套路、老经验、老办法。一些监管民警总是埋怨领导、怪罪他人,从来不在自身查问题、找原因。各种消极因素致使队伍管理难度加大,监管工作绩效不够明显。 三、对加强公安监管队伍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 一)强化监管民警岗位轮换交流,畅通进出渠道。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规定:凡在同一岗位上服务了三到五年的公务员都要纳入交流的范畴。这样才能促进国家行政机关人员的合理配置,极大地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然而,现实中看守民警的岗位交流是比较困难的。少数人因岗位特点和世俗偏见等影响,不同程度地存在“年老的不想走,年轻的进不来,进来的想调走”的现象,看守所无法培育自身的人才梯队,即使连内部管教、巡视岗位的正常轮换也力不从心。因此,必须建立民警定期交流制度,明确任职标准、条件和程序,严把进口,畅通出口,打破监管场所能进不能出、发生问题才调出的局面,激发监管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二)建立监管民警心理疏导减压机制。监所工作机械、单调、枯燥,监所领导和管教民警心理压力大,安全责任重,而有效的心理疏导机制并未形成。针对监管民警出现的心理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的通过减负减压,切实使监管民警放下各类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全身心地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努力确保监所安全。一要保护民警正常管理权益,在思想上给监管民警减压。保护民警执法权力、履职权限与保护在押人员正当权益应齐头并进,切不可偏颇失衡。这样民警才能大胆地、理直气壮地抓好各项管理工作。二是适时开展监管民警心理疏导,通过谈心交流,充分缓释监管民警的思想情绪,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帮助监管民警放松心态。三是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民警的工作和休息。该公休的让他们公休,可疗养的让他们疗养,决不轻易地剥夺民警休息和疗养的权利,让民警在精神和精力等方面都有张有弛。 (三)加大监管民警教育培训力度。一是加强监管民警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建立队伍研判、过程控制、奖惩激励、常态访谈、内外监督等机制,不断增强监管民警行为养成意识和敬业奉献精坚持并推行队伍点评制度、队伍分析会议制度、典型案例点评制度、个别谈话警示制度,引导教育民警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为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二是要建立监管民警业务培训机制。目前监管民警参加过上级业务部门培训的占极少数,只是在本单位进行适当交流,眼界不宽、经验不足,致使业务能力得不到有效提高。因此,加强对监管民警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监管民警业务工作能力是非常必要的。要鼓励监管民警除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培训以及同级公安机关的各项培训外尽可能参加各类法律本科、律师司法考试的培训学习,让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增力充电,能使他们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有效地提高。 (四)坚持从优待警,激发队伍活力。在公安机关内部,监管场所无论是政治待遇还是福利待遇都不能与其他部门相比。监管民警队伍活力难以激发。因此,按照从优待警的要求,切实提高监管场所民警的待遇是必不可少的。一是要提高政治待遇,激发监管场所民警的上进心。对在看守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要予以重奖和表彰,或提拔重用,给其他民警增添希望和信心,从而做出更大的贡献。二要提高福利待遇,增强看守民警的积极性。要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提出“做大基层、做实基础、做强队伍”的方针,在政策、待遇上对监管场所予以倾斜。要根据看守岗位的特殊性,切实提高民警的福利待遇,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增强监管场所的吸引力。 (五)加强和深化舆论引导,树立监管民警良好形象。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网络、媒体成为现代社会了解社情民意的主要途径,对于监管场所发生的大事小事,一经网络、媒体炒作就成为了家喻户晓的负面新闻。由于外界对监管场所的管理、教育工作不甚了解,一有风吹草动,很容易被误导,成为别有用心之人攻击的目标,使监管民警在工作中产生较大的情绪。针对目前现状,监管场所要结合监所对社会开放、“大走访”开门评警等工作,加强对监管民警良好执法形象宣传,切实提高监管民警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强占正面舆论高点,进而进一步减轻监管民警工作、思想压力,使监管民警能够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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