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进一步加强经济犯罪的防范宣传工作(二)
*市公安局*分局经侦大队防范宣传工作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密切警民关系和企业理解、支持经侦工作的重要手段。因此,经侦部门要树立“震慑犯罪、警示风险、教育公众、树立形象”的宣传理念,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一、强化意识,健全机制 公安经侦宣传工作是否过硬,最关键的是自身宣传意识的强弱和领导对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经侦部门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经侦宣传工作是新时期履行打击、服务、参谋职能的需要,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需要,是转变执法观念、树立经侦形象的需要。一是强化宣传意识。二是落实专人负责。三是建立相关制度。四是领导率先示范。五是抓好宣传培训。六是加大硬件投入。 二、联系媒体,立体互动 在切实加强自身宣传工作的同时,要借助社会媒体扩大经侦工作宣传的社会效应。平时注重有效利用多种媒体资源,加强同各类媒体的沟通和协作,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开展座谈联谊,加深与媒体记者的了解和感情,取得媒体对公安经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新闻节目等传统媒介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文学、影视等领域和网络媒体等新的宣传阵地。同时精心策划,力求打破零打碎敲、家庭作坊式的“小宣传”,代之以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立体化的“大宣传”。 三、丰富形式,注重实效 第一,发布经济犯罪预警信息。经侦部门要以 “警惕租车诈骗”、“警惕网络骗局”、“防范信用卡诈骗”等为主题经常性地在本地媒体及新闻网上发布预警防范信息。要针对频繁出现的短信诈骗中的非法集资、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传销等新型犯罪,及时向媒体通报情况,提出预警防范对策。 第二,对打击战果进行宣传。结合业务工作有步骤地对打击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通过精选典型案例、推出研判成果等方式,宣传打击战果,揭示经济犯罪的形式及其危害性。 第三,到相关单位进行宣传。结合“大走访”活动,深入到经济管理部门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发现和总结经济管理部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帮助其研究制定和落实预防经济犯罪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 第四,与群众面对面进行宣传。在人员流动大的公共场所进行宣传咨询活动,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教授防范非法集资、传销、假人民币、假发票犯罪的有关知识,向群众发放《经济诈骗的类别》等与预防经济犯罪相关的宣传资料,提高群众防范经济犯罪能力,形成警民之间的良好互动,进一步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发展。同时设立经济犯罪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布经侦部门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种类,使群众了解经侦部门干什么,知道哪些属于经济犯罪行为,到哪里去报案,报案后如何问询结果,使举报中心真正成为全天候接受人民群众报案、举报和信访的窗口,成为拓展案源的主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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