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看守所牢头狱霸的产生和监管民警之间的关系
看守所牢头狱霸的产生较为复杂,在笔者看来主要是在押人员和管教民警两方面的成因。在押人员方面:一是与关押时间的长短有关。那些关押时间较长或多次被关押的人犯因为适应了被囚禁的生活条件,具有较强的监狱生存能力。他们往往通过不断的抗争和较量,成为了牢头狱霸。二是与犯罪的罪种及其作案的手段有关。有的在押人员之所以成为牢头狱霸,与其所犯的罪种和作案手段的残忍程度有密切的关系,同时与他们可能或已经被判处重刑的刑罚有密切的关系。他们经常有意炫耀和夸大自己的罪恶行径,并以此作为威吓其他人犯的资本。三是与体质的强弱有关。一般情况下,那些体质壮实和心理适应性较强的人犯就有可能在争霸的过程中“脱颖而出”,而那些体质较弱的或心理承受能力较差的在押人员就会居于从属的地位。四是与在押人员的经济条件有关。有的家庭经济条件好的在押人员为同监室的人犯购买或施舍一些食品或生活用品,以小恩小惠笼络人心以提高自己的威望和地位,久而久之就有可能成为了主宰他人的霸主。
而监管民警方面主要是责任心和管理能力两个因素。这里笔者单就这两个因素进行一下探讨。 当前,监管场所对监室都是实行民警专管责任制,即在一定的时期内,由一个民警对一个或几个监室的在押人员实施面对面的管教。有的民警所管的监室里牢头狱霸欺侮在押人员,甚至酿成重大事故或重大事件,从管理的角度上总结和分析,无非是民警工作责任心和管理能力的问题。 首先,从民警的工作责任心方面分析,现实当中,监所民警大部分年龄老化,进取心较差,多年高危岗位工作,工作不被重视,职级待遇得不到解决,怨天尤人,思想麻痹,加上少数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对所分管的监室疏于管理,监管工作的规章制度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只是侥幸于“不死人,不跑人”,盼着下班,而怎样才能做到“不死人,不跑人”却一无所知。责任心不强直接导致的是不愿管和不敢管。个别民警怕麻烦,图省事,不作为,发现问题不解决,而是简单地说,算了,别再找事了。要知道牢头狱霸与监管民警的斗争具有对抗性,他们不仅欺压其他在押人员还可能通过组织在押人员绝食、罢工、闹事等形式来挑战管教民警。个别管教民警害怕事情闹大,采取哄、躲、溺等方式消极管理,只求自己当班平安无事,日积月累使“牢头”变成能控制监室事务的“狱霸”。 其次,从民警的管理能力上分析。有的监管民警不注重分析和研究新时期监管工作的规律和特点,观念陈旧,方法老套,工作能力与监管工作的实际不相适应,主要表现为两个能力不强:一是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哲学的观点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的发展规律和表现形式,必然性隅于偶然性之中。牢头狱霸的形成和存在虽然有一定的隐蔽性,但其必然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并以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通过巡视观察、谈话了解、耳目功能等方法和途径,是完全可以预测和发现的。特别是在处理打架或打人等问题时,有的监管民警不会运用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维方式,透过一系列表象看到深层次的问题,而是就事论事,使牢头狱霸得以滋生和存在。二是处理问题的能力不强。现在仍然有许多民警违反规定继续使用“拐棍”,采用粗放传统的管理方式,所谓使用“拐棍”是监管民警把应由自己动手去做的工作,命令或分派在押人员去做,如开关监室门,放风 ,发放食品,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搜集在押人员思想情况。甚至个别民警甚至让在押人员抄录《谈话记录》,而那些“拐棍”往往就是那些“号长”、“劳动号”、“质检员”、“值班员”,“特殊犯”、“人情犯”、“关系犯”, 他们倚仗监管民警给予的权力,打着维持秩序,管理生产,把质量管的旗号,阳奉阴违,有恃无恐,肆意横行,为非作歹。耍两面派,耍威风,对外欺骗民警,对内欺压同监室在押人员。在监室内论资排辈,以老欺新。 凭借金钱、社会关系,称霸监室。再就是有的监管民警 仅仅以自己的喜恶来支配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对在押人员厚此薄彼,亲疏不均,说理不当,处事不公。如在处理牢头狱霸打人问题时,因为牢头狱霸善于狡辩,并为欺负其他在押人员的行为编造合理的理由,加上其他在押人员“众口一词”,结果是被打的人犯受到处罚,而牢头狱霸则逍遥无事,因而助长了牢头狱霸的嚣张气焰。有的监管民警甚至默许或有意利用人犯管理人犯,甚至指定人犯负责管理监室内的某一事务,殊不知这无异于对其下达了一纸法定的“任命书”,使其欺压他人而公开合法。有观点认为,牢头狱霸是民警“培养”起来的,这一观点虽有偏颇,但从上述情况来看也不无道理。 总之,笔者看来看守所牢头狱霸的产生主要原因在于监管民警甚至是个别领导的默许纵容,看不到牢头狱霸的危害。监管民警面对新形势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加强工作责任心,增强使命感和危机感,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对看守所牢头狱霸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对在押人员严格文明管理,看守所牢头狱霸就很难产生,安全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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