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安机关警务协作机制建设的核心内容
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时期。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明确指出,要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加强当前警务协作机制核心内容的建设,维护好社会治安的稳定, 增强公安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自觉性和针对性, 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对公安机关警务协作机制建设的核心内容进行分析,以期对警务协作机制建设有所裨益。
一、警务协作机制建设的现实意义 警务协作,主要是我国跨行政区域的各级公安机关之间、公安机关内的不同部门、不同警种之间以至国际警察部门之间在各种重大警务活动中沟通和交流信息以及协同行动的一种横向联合方式。当前,加强警务协作机制建设意义重大。 (一)建设警务协作机制是公安机关构建现代警务机制的需要 建设警务协作机制是公安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其目的是寻求不同系统的互补性和同步性,使信息多渠道迅速地流动,求得相互间的协调和合作,促进公安机关整体功能的优化,形成全方位、全天候的时空控制,有效地做好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警务工作。公安机关在高度统一的决策指挥下,通过信息流转、警力配置、快速反应等的规范运行,通过各警种之间、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互为支援,从而形成强大合力,充分发挥整体作战优势,力求实现最佳的警务效益。 (二)建设警务协作机制是公安机关提高打防控力度的需要 社会动态化特征日渐凸显,对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和控制治安局势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一,打击犯罪必须体现新的水平,牢固树立无打不安的思想;其二,建设警务协作机制必须成为动态治安防控体系的重点;其三,多警种合成作战必须体现强大的警务威慑力。近几年来,各级公安机关都在致力于加强警务协作机制建设,大力推进打防控一体化,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纵观这几年的公安工作,思路是一贯的,就是围绕大力提高公安机关的打防控力度、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打防控协作能力,主动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与时俱进地做好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工作。 (三)建设警务协作机制是新形势下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需要 当前违法犯罪案件往往比较复杂, 有的还具有团伙作案、跨区域性等情况, 并涉及全国的许多省、市, 甚至存在与境外、国外的犯罪分子相互勾结的情况。这就要求涉案地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协作配合, 形成合力, 只有这样, 才能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当前, 违法犯罪活动又出现了许多原来没有的特点和表现形式,违法犯罪的国际化、智能化、组织化趋势日益明显, 特别是利用计算机等高科技手段进行的新型犯罪活动已突破了实际意义上的地域限制和作案范围,警务协作机制建设显得愈发迫切和重要。 (四)加强警务协作机制建设可以增强地区、部门特别是各地公安机关的友谊 通过加强联系,深化协作,更加突出全国公安“一盘棋”的思想。*地区*省*市(*和*)警务协作的成功,让警务协作机制得到更好的发展便是很好的例子。同时, 搞好协作工作对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 乃至净化本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都具有深远意义。 二、正确评估我国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新态势 (一)交通运输及通讯业日益发达, 跨城市犯罪活动相互交织 从违法犯罪态势看,跨城市犯罪比重增大, 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有利条件流窜作案, 犯罪现象从一个地区向其他地区发展速度加快, 新出现的犯罪类型与手段很快波及其他地区。特别是随着各地城际间高速公路的串联通车, 相邻两地日趋同城化, 治安相互融合,导致各种违法犯罪有混为一体趋势, 对两地治安同样构成严重威胁。例如某盗窃团伙,今天在A市盗窃财物若干,得手后便立即驱车前往B市进行盗窃犯罪活动。这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犯罪活动大大增加了公安机关破获的难度。 (二)社会治安问题呈现同质化, 治安关联度日趋增大 一是从各地范围来看, 各地违法犯罪的类型、手段、犯罪主体、侵害对象都相同或相似, 表现为街面犯罪成主导性犯罪, “两抢两盗”犯罪比重大, 并且具有较强的联动效应。二是都受到流窜犯罪和有组织犯罪的严重威胁, 犯罪基本形态向动态化、组织化、职业化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将刑事犯罪看成是致富和谋生之道, 组织各类型的犯罪团伙, 借助便利的交通条件, 流窜各地实施犯罪。三是流动人口聚居引发治安问题突出。各地都有大量的流动人口, 来自同省、同市、同县甚至同村的人聚居的情况突出, 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同一种犯罪手段在流动人口犯罪分子中传播蔓延很快, 形成具有区域性特点的犯罪手段。四是各市犯罪高发区的分布特点、类型和治安情况基本相同。各市的城郊结合部地区和新开发区逐渐成为犯罪高发区, 因城市扩展、交通、商贸发展等因素形成的犯罪高发区在各市都相当突出。 (三)违法犯罪趋向智能化发展,情报信息关联共享更加紧密 当前犯罪智能化主要表现在设计智能化、工具智能化、应变智能化。尤其是伴随着以计算机技术、现代通讯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为代表的现代高科技的发展, 犯罪嫌疑人利用现代高科技和高科技产品实施犯罪活动的案件大量增加,我国智能化犯罪的趋势明显加快。在当今人、财、物大流动的时代, 流窜犯罪是犯罪的时代性特征, 而智能化犯罪同样具有流窜犯罪的特点,且表现出作案过程快、行动诡秘、成功率高的特征。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这就需要各地公安机关通力协作配合, 孤军奋战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加强情报信息的共享,及时发案情通报或预警通报, 提醒相关地区作好防范工作, 协助查缉犯罪嫌疑人,共同打击才能取得与犯罪做斗争的胜利。 (四) 突发性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各地间处理应急处置警务合作日益密切 我国在世界上属于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之一,如*年发生在我国南方地区罕见的冰雪灾害、胶济铁路发生列车相撞脱轨事件、安徽阜阳发生大规模手足口疫情、西藏拉萨等藏区发生打砸抢骚乱事件、“5.1*”汶川特大地震等等。而且由于突发事件的综合性、系统性的特点,公安机关在应急处置中不仅要处理好与政府其他部门、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还需要处理好各警种间的协作关系,以保证第一时间参与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局面,更好的保护人民群众、服务人民群众。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就明确指出,要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对稳定工作的挑战,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机制,提高公安机关对危机的应变和处置能力,提高公安机关应对和驾驭各类突发事件的水平,因此当前建立科学的警务协作机制就显得更加突出了。 三、当前形势下警务协作机制建设的核心内容 (一)处理好警务协作与指挥关系,确保警务活动顺利进行 警务协作与指挥关系在警务协作机制建设中处于龙头地位。在警务协作中,公安指挥的核心是组织好重大警务处置现场的各种警力的协同行动,发挥公安机关的整体战斗力。指挥协调是否有力,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战斗力的发挥。建设警务协作指挥体系的目的是将一级公安机关分散的管理、信息、技术资源整合起来,实行统一指挥和调度,处于组织化、有序化的状态,进而形成优势互补,实现从分散作战向整体作战、合成作战的转变,产生整体大于局部之和的系统效应。公安指挥必须根据不同的警务协作形式和处置行动编组,处理好种属控制、主从制约、平等协商的三种指挥关系,并依据不同指挥关系分别采用总控式、导调式、委托式、联动式、协商式等指挥方法。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完整地规定公安指挥活动的法规,有关公安指挥问题的规定散见于警察法、警察内务管理条例、警察警衔管理办法、“110”警务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中,而且在许多方面缺乏明确的规范,致使许多警务协作行动出现联而难合的问题。*公安指挥的实践发展迫切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健全的公安指挥法规,可以将公安指挥体制用条令条例等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保证其稳定性, 从而建立结构合理、职责分明、权力清楚、关系明确的公安指挥系统,使各级公安机关在警务协作行动中有章可循。 (二)实现警务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 当今社会是信息化社会,谁优先掌握信息谁就掌握了主动权,公安机关在预防打击违法犯罪过程中,必须掌握大量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各类情报信息,才能促进和指导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但这些信息的获取,必须使信息网络延伸到社会活动的各个角落,从而获取、存储、传输信息。然而各个公安工作部门自身对信息的获取都是相当有限的,必须经过多方法、多渠道实现信息的共享才能最大限度的获取信息,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机关的整体优势,形成打击犯罪的整体合力。各地警方需通过警务信息交流、公安基础业务、情报信息、联合办案、联合行动、协查协办、工作研讨等多个领域展开全方位、多层次的警务合作,建立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办案协作长效机制、警务协作联动机制和定期联系走访制度,加强各地公安机关之间的互相沟通,相互协作,努力实现信息畅通,协作有力,感情融洽,优势互补,共同提高。依托公安局域网络, 建立情报信息的有效沟通和交换平台, 做到及时互通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涉案人员、作案规律动向等信息, 实现异地间信息数据的检索比对和网上摸排查控。通过信息协作, 共享警务数据资源, 逐步掌握犯罪分布以及犯罪团伙和高危群体在不同区域之间的活动轨迹, 形成整体警情信息优势,实现警务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打击犯罪工作,有效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进步。 (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拓宽各地的警务协作领域 快速反应机制是警务信息化的必然结果,其目的也就是要实现对信息的快速反应。坚持以打开路,在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下,强调快速反应。实质上就是要以缩短打击犯罪所使用的时间,提高打击速度,并使打击速度转化为打击力度。在快速反应领域, 加强城市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间的协调。快速反应机制要真正发挥其“快”的功能,必须立足在各子系统“快”字上。只有获取警情信息快、指挥协调快、领导决策快、情报反应快,同时巡控网络、合成作战、后勤支撑、科技硬件、基层基础、队伍管理等保障性措施到位,快速反应机制才能发挥出真正意义上的“快”的功用。因此,建设快速反应机制必须正确处理好立足现实与着眼长远、个体突破与全面推进、被动应急与常态运作、注重效益与适当反应、制度制约与以人为本等五大关系,明确以指挥协调体系为龙头,以领导决策体系为关键,以情报信息体系为核心,以巡控网络体系为平台,以应急处置体系为重点,以合成作战体系为形式,以后勤支撑体系为保障,以科技支撑体系为基石,以队伍管理体系为根本,并同步建立健全这九个子系统。比如在遇到重大警情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和车辆协助盘查堵截时, 可直接通知相关单位立即进行堵截。在打击犯罪领域, 以侦查破案为目标,通过各专业职能部门相互支持和协作, 形成办案部门有机衔接、相互配合的运行方式。建立办案(异地缉捕) 协作制度、有查必复制度、卡点堵截制度,加大追逃合作力度, 提高对重大在逃犯的缉捕效率。总之,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在警务协作机制建设中有着其不可低估的作用。 (四) 开展区域联防,提高区域联合同步整治力度 对于相邻城市的治安热点地区, 相关公安机关应该实施高度协同的治安控制措施。通过进一步完善区域联合整治,针对各地犯罪的一体化趋势, 尤其是两地交接的地带, 进一步加大两地警务协作的力度, 共同打击跨地犯罪。一是强化巡防互防,各地区巡逻力量对交界区域和其他地区地段进行延伸巡逻;二是遇有需协助事项,周边巡逻力量先期赶赴现场进行援助;三是组织巡防力量对地区边界区域案件高发地段、繁杂部位进行高密度巡逻;四是明确巡逻区域,分清职责,明确任务,杜绝“推诿扯皮”。 例如*年福建省宁化县淮土乡派出所与江西省石城县横江镇派出所共同商定,建立跨省协作机制,在凤山警务室成立闽赣边界警务协作站,双方民警交叉上岗,在“办理相关证照、情报信息共享、联合巡逻执法、调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展开协作。截至*年底,协作站为边界群众办理身份证、户籍登记等达*余人次,共同调处矛盾纠纷*起,协作抓获异地逃犯*名。*还应加强各地相互之间的协调, 联合开展区域治安防控, 进一步构建科学的防范网络, 增强区域警务控制能力。推广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小区封闭式管理, 推进社区警务工作, 加强区域治安防控, 压缩犯罪分子的作案空间。加强各地之间出入口的治安堵口工作, 形成点面结合的防控网络, 提高区域快速打击能力, 有效震慑犯罪。将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地方规划中, 实施地方犯罪预防的空间策略。如在居民小区的安全设计中, 推广电子监控系统和防盗报警网络等技术防范设施; 在规划建设车站、码头、市场等的设施时, 要控制其人流的密度; 在村镇的总体规划中, 要在区域结构、区域功能、规划布局、基础设施等方面充分考虑减少犯罪机会的措施。建立和完善高速公路严打防控机制, 加强追赃协作。在治安管理领域, 加强治安、户政、交通等专业职能部门的相互支持和协作, 加强协作区域内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特种行业的管理, 对治安复杂区域和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整治。 (五) 完善协作交流机制,促进公安工作部门警务活动共同发展 这既能有针对性地分享对方的想法与经验,又可推动相互间的友谊,从而更加密切、更加顺畅的进行警务协作。一般通过设立日常联络机构,建立互派干部、民警学习交流制度。可建立警务协作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通报社会治安工作情况, 总结警务协作经验,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同时设立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协调制度, 定期召开工作例会, 通报社会治安工作情况和协商区域警务协作事宜, 协调推进合作事项的进展,并建立各业务职能部门和各相邻公安机关衔接落实制度, 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提出工作措施, 落实协议提出的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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