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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思考

    时间:2012年02月26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在公安队伍建设中,党建是根本,是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抓党建的目的主要是解决好公安队伍的组织性问题,解决好如何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问题,促使公安队伍的党组织充分的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队伍中的党员干部切实发挥好先锋作用,进而带动全体干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一、加深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决定指出,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局势发生新的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继续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没有改变,我们仍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我国改革发展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公安队伍建设的进程中,存在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无法发挥教育、引导、带领党员干事业谋发展作用的问题;存在着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大,素质和能力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不适应的问题,存在着管理的体制、机制与形势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存在队伍中极少数人思想作风不端,责任感、事业心不强、司法为民理念肤浅,业务技能不高的问题。公安机关作为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因此,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关系到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公安机关党的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

        二、正确把握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发展方向

        公安机关的党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是公安队伍建设中的重点工程,这项工程的效能如何关系到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关系到队伍的本质特性,关系到公安队伍中个体的思想品德素质、理想信念和忠诚度、纯洁性。

        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要顺应新形势下发展的需求,顺应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司法需求,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在队伍建设中重视、加强党建工作,强化党建工作的手段、完善党建工作的机制,提升党建工作的实效,保证在发展中有新突破,在突破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公安队伍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于民,服务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三 、强化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一些思考

        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基础,应该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这一论断不仅强调了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而且对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方向和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作出的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抓好组织体系、骨干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场所阵地建设,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生机活力,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开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新局面。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始终是公安机关抓党建、强党建的唯一的、根本的途径,唯有加强党建工作方能保证方向性和旗帜性的正确,而在党建工作中,党组织自身的建设工作尤为重要,枝繁方能叶茂,根深才可柢固,基础工作做好了,就可保证公安机关中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就能带动这支队伍的兴旺发展。

        二是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要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必须在探索新的工作思路、拓展新的工作方法、解决新矛盾上下功夫。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不强,关键在领导班子。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首先就要选好配强领导班子,要确保领导班子在党建工作上起到“龙头”作用,领导班子的重视是加强党建工作的关键,领导班子对党建各项举措的落实是党建工作发展的保证。因此,在对党组织的负责人的选用上,我们必须牢牢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阔视野,拓宽渠道,建立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核心的基层干部选用新机制,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强、业务技能高,有创新发展意识、有组织管理水平的同志选拔出来。其次在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党员个体千差万别,各有不同,因此,在对党员的管理教育中要突出针对性,一方面要把对党员的严格教育管理与对党员的爱护关心结合起来。对党员的严格要求不能仅仅理解为“冷面相对”,严格应该体现在组织纪律上;体现在对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上;体现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执法为民的态度和措施上。同时,我们要认识到“暖人心工程”也是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一项举措,对党员干部的尊重理解和关心爱护,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和克服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和难题;了解他们生活工作上的困难,采取实实在在的办法为他们排忧解难,就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发挥人的主动性,凝聚人心,激发士气,鼓舞干劲,形成合力。一方面要把创新教育方式与丰富组织活动内涵结合起来。培训教育是提高公安机关党员干部素质的有效手段和主要途径,通过开展培训教育可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升党员干部思考、思维能力,筑牢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的观念、理念、信念,增强做好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开展培训教育中要尽量和主动避免被动应急式的开展,对于那些效果不甚明显、针对性不强的培训活动能不开展就不开展。这就要求在制订培训教育计划中要俯下身去,到党员干部中去充分了解他们缺乏什么、需要什么?要在制定出长期的符合实际的培训规划的同时,适时调整培训的内容,改进培训的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效用功能,促使党员干部通过培训教育后,学用相长,知行合一。在抓教育管理的同时,我们还要坚持丰富组织活动的内容,创新组织活动的方式,毕竟,组织活动是强化党建工作、密切党员干部间的桥梁和纽带。开展组织活动中,要保证活动内容的健康向上,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感召力和集合力,加深党员之间的交流和互动,保证党员干部围绕在党组织的周围想事、谋事、干事。

        三是拓宽党员干部监督渠道。要完善和健全监督机制,增强党员干部监督和接受监督的主动性。监督即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由此可见,监督应该是双向的,对内是上级与下级间,平级间的相互监督;对外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也对他人或其他部门实施监督。在一定意义上,监督就是一项民主权利,属于团体也属于个人,属于人民群众也属党员干部个体。提高和增强党员的监督意识,在当前倡导构建和谐社会、执法为民的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监督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通过监督保证党群、政群关系融洽,相互信任支持;通过监督保证党的事业健康有序向前发展。

        当然,党建工作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在抓党建工作中,要站在宏观的角度、站在全局的高度去谋划和发展公安党建工作,既要立足当前,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安机关的党建工作,进而体现优势、筑牢堡垒、发挥核心效能的途径和方法;又要着眼于长远,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公安机关实际、体现时代特色的长效机制,这样方能推动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确保公安机关党组织永葆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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