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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基层派出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2年03月05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的派出机构,是基层公安机关综合性的战斗实体,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于一体,与人民群众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是新形势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窗口和主阵地。结合多年公安工作实际,笔者认为,抓好基层派出所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被动应对向主动引导转变,增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积极性。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及广大公安民警,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成效如何取决于广大民警对于各项工作举措的推进和落实力度。因此,公安基层派出所及广大民警应进一步加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对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主导作用,重点强化以下两个方面工作:一方面要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双管齐下方针,增强警民互动。要坚持开展开门评警、述职述廉、警营开放日、相约警务室、警民共建、警民恳谈等各种专题活动,通过汇报工作,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就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与社会各界群众开展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结合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解决群众诉求,有针对性地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另一方面要强化舆论引导,树立队伍良好形象。在当前的信息化时代,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营造正面的社会舆论环境,对于派出所工作至关重要,是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今年以来,凌空派出所不断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力度,相继在多家纸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门户网站刊发宣传稿件60余篇,其中开展人口普查、校园防止踩踏事故演练等几篇报道被《*》、《*》等部省级报刊刊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由强化管理向服务民生转变,增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科学性。“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十七大对行政管理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公安派出所行政管理工作要从构建和谐社会,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营造优质服务环境这一需要出发,创新工作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引导民警坚决摒弃单纯管理的陈旧观念,彻底改变依靠行政命令和管理就是处罚的工作模式,自觉寓执法、管理于服务中。凌空派出所在日常户政管理、消防管理、治安场所管理及交通整治等一系列工作中,结合辖区经济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要求,及时推出了一系列方便群众的利民措施,尽可能减少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缩短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以适应现代社会对公安机关高效率快节奏的要求。同时,要严格规范公安行政执法,力求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从有利于增强发展活力、有利于教育整改出发,在治安管理工作中只要不是危及公共安全,形成严重治安隐患,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微、危害后果不大的,一般不采取停业、停产、扣押等处罚措施。在处罚标准上,除对无视行政法律法规,阻碍公安正常执法主观恶性较大的外,一般采取就低不就高,就轻不就重的轻缓处罚方式,以真诚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以和谐管理打造和谐警民关系,如此才能取得行政执法的最佳社会效果。

        三、由侧重打击向转化矛盾转变,增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实效性。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受打击处理指标制约,在广大民警中较为普遍地存在着以完成打击处理任务为首要目标的思想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效果的最大化。因此,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中应重点防止三方面的倾向:一是防止“重打击轻预防”的倾向。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是职能所在、天经地义,打击对于和谐建设必不可少。但是,单一打击的功效远远小于预防的功效。因此应全面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发动全社会力量有效预防违法犯罪,加强安全防范,避免出现“防范不力,打不胜打;打击不力,防不胜防”局面的出现。二是防止“重惩罚轻教育”倾向。惩罚是对违法犯罪的制裁,是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的有效手段。但公安机关往往偏向于“上限”处罚,并片面地认为“上限”处罚就是“严格执法”,而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中的教化功能常常有所轻视。重惩轻教的结果是处罚面过大,处罚过重,不仅削弱了法治的教化功能,也强化了被处罚人的对立心理,影响了社会和谐。三是防止“重法律效果,轻社会效果”倾向。法律效果不仅仅在于某些案件、事件的依法处理,而更在于执法结果对社会的影响。执法中民警多是依照法条机械执法,把注意力放在执法的法律效果上,片面地将法律效果作为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准。在单纯追求法律效果的情况下,不讲究工作方法和不注意执法环境,结果是实现了法律效果,却影响了社会和谐,因而不能让群众满意,不同程度地损害了公安形象。

        四、由片面服务向推进工作转变,增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主动性。有的民警对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认识模糊,片面地认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就是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好事、办实事等服务工作,而忽视了管理控制、巡逻防范、破案打击等公安机关的正事、主业正是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中,应着力抓好主业,充分履行好防范和打击犯罪、保一方平安的职责,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一是要始终保持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要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和暴力犯罪,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不断提高侦破打击率,提升群众的社会安全感指数。今年以来,凌空派出所不断加大严打整治工作力度,取得了扎实成果,连续三个考核周期在全局排名第一。二是要突出抓好对治安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要大力加强对“黄、赌、毒”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丑恶现象的整治力度,绝不手软,努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实现社会治安的持续稳步好转,最大限度地赢得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可。三是要努力提高派出所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要以降低发案率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辖区治安防控体系,织牢防控网络,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的时间、空间,积极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搞好群防群治,把派出所的防范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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