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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部队基层单位党内民主建设的辩证思考

    时间:2012年04月02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线,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党内民主,概括起来,就是要发扬党员的自觉性与积极性,提高党员对党的事业的责任心,发动党员或党员代表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发表意见,以积极参加党对于人民事业的领导工作,并以此来巩固党的纪律和统一。现结合工作实际,对基层单位党内民主建设谈几点看法。

        一、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基本情况

        (一)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取得的成效。一是支部班子对党内民主建设重要性认识基本到位。随着各级党委对党内民主建设重视程度的持续增强,通过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和日常学习教育,基层班子普遍对党内民主建设有了新的认识,取得了新的进步。二是党员主体地位和党员民主权利得到基本保障。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员在党内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方面权利,基层党组织在重大问题决策和日常组织生活中基本能做到尊重和保障党员权利,调动党员积极性,队伍整体团结稳定。三是党务公开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近年来,基层单位通过建立党内通报制度,制作党务公开栏定期公开党内事项等措施,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并逐步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制度,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评议,进一步增强了组织工作透明度。四是党内选举制度更加完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民主权利,以此为基础形成的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一项根本制度。在实践中,派出所能够参照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来提名党内职务候选人,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确实做到选举中的公平公正。

        (二)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一是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误区。部分领导认为对民主“度”的把握较难,对党内基层民主到底该发展到什么程度,在思想上难以把握,存在不搞不行、搞了怕过的思想顾虑。二是民主的程度还不够。基层工作具有宏观决策少、具体落实多的特点,在制定各项落实措施过程中,工作千头万绪,充分发扬民主不够,往往是支部碰头研究,军人大会动员部署,缺乏必要的调查了解及意见征求。个别党员片面强调民主,在一些问题上争吵不休,以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为出发点,个别党员在党员大会或支部会议中遇事推诿,存在“老好人”现象,在研究敏感问题时,怕得罪人,发言不大胆,不敢公正、客观的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而是在背后讲怪话、讲气话、乱议论,通过非正常手段来表达意愿。四是官兵民主素质尚需提高。部分党员对党章赋予的权利行使不充分,习惯于“拥护”和“服从”,对党内具体事务关心不够,主动参与和监督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不高、参与面不广,对有关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方针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执行不力,不能很好地在发展党内民主工作中起到作用。五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主要表现在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上,党员之间缺乏开展相互批评,往往以开展自我批评为主,不敢说,不愿说,很难直面剖析其他党员存在的问题和问题的根源。即使开展了相互批评,也存在批评得不够深入,只是蜻蜓点水,隔靴挠痒。

        二、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经验

        (一)对发展党内民主要有清醒的认识。发展党内民主,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加强党的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就是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只有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大环境,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集中智慧和力量,保证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很好贯彻落实;才能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良好环境,修正错误、保持正确的方向。

        (二)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是重点。党内民主要求全体党员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离开了党员权利,党内民主就无从谈起。这就要求党组织切实把保障党员权利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申诉权等各项权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发展党内民主,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领导干部应充分认识到党内民主对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民主的观念,养成民主的习惯,形成民主的作风,不断增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应善于广泛听取意见,正确对待批评,自觉接受监督,特别是要听得进逆耳之言,做到虚怀若谷、闻过则喜、从善如流;应不折不扣地执行党内民主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做到发扬民主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应克服重民主实体、轻民主程序的思想,严格执行民主的各项程序,防止和克服家长制作风和“一言堂”;应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坚决抵制违反民主、破坏民主的各种言行,保证党内民主的各项制度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四)必须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统一。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必须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使广大党员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防止个人专断;又要加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思想认识,保持步调一致,防止出现软弱涣散和极端民主化现象。

        三、提高基层党内民主建设水平的对策

        (一)着力提高党员的民主素养。党员的民主素养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基础,对发展党内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要深化马克思主义民主观教育,增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把握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精神实质。把党内民主教育纳入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党课、专题培训、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党日活动等形式,不断增强党员的民主意识、平等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发挥主体作用的素质和能力。二是学习贯彻党章,严格执行党内民主制度,帮助广大党员在落实民主制度、行使民主权利中提高民主素质,培育民主作风。三是积极创新党员活动载体,构建党员发挥主体作用的平台。不断推进“党员承诺制”、“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引导党员在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彰显主体形象。

        (二)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程度是衡量党内民主发展的重要标尺。党内民主的状况如何,不是看喊了多少口号,搞了多少形式,而主要是看党员的主体地位是否得到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是否得到保障、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是否得到发挥。抓住党员主体地位和党员民主权利这个基础,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党内民主的动力和标准问题。结合创建活动,健全党内激励和帮扶机制,增强党员荣誉感和归属感。不断加强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上关注、发展上帮助、感情上慰藉,采取多种形式为党员学习、工作、生活、参加党内活动等提供服务和帮助,激励党员积极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三)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进一步创新党务公开的形式,扩大党务公开的范围,提高党务公开的质量。重大事项,应先在党内作充分的讨论;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组织广大党员讨论或充分听取党员意见,以实现党员和基层组织对党的事务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

        (四)健全民主决策制度。一是要完善民主讨论制度,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充分发表、平等讨论的制度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要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保证广大党员经常性地参与党内决策,使党的各项决策在党内拥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三是要完善民主选举制度,使党内选举更好地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四是要完善民主监督制度,保障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有效行使监督权,使党的权力得到正确行使,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五)坚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的团结统一也是党的生命。要清楚的认识到党内民主与党内团结辩证统一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又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组织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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