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新时期基层公安民警素质的思考
继“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之后,公安部党委在科学判断、准确把握公安工作发展态势的基础上,作出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要求全国公安机关用三年时间,紧紧围绕八项要求,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努力实现基层警务信息化、勤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保障标准化,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为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依笔者之见,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着力点应放在提高基层公安民警的素质上,增强基层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公安机关“四个能力”和“两个水平”,进而实现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目标。如何提高新时期基层公安民警的素质问题,需要我们基层公安机关的领导同志进行理性思考、科学分析和深入探究。
一、当前基层公安民警队伍素质方面存在的不足
(一)知识储备不够。知识是最具有竞争力的资源。一个人具有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及能力,就具有了生存和发展的“通行证”,也就能够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随着公安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案件构成的变化,侦察与反侦察斗争日趋复杂,对公安民警的素质要求也是越来越高。特别是基层公安民警,不仅要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更宽广的知识面,还要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才能有效履行好职责。但是,在派出所等基层所队中,部分民警不热爱学习,文字表达能力欠缺,看问题没有深度,研判案情的方式单一,对公安行政执法的环节、程序和要求弄不懂、吃不透,甚至连最基本的法律素质要求都达不到。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在处理和解决一些具体问题时,往往是束手无策,更谈不上居高临下、信手拈来、春风化雨、循循善诱了。也由于自身“底气”的不足,在日常工作中,往往是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这些都是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不够所引起的。
(二)法律素质欠缺。提高民警队伍的法制化水平,形成系统的依法管理制度体系,是公正执法的基本保障。在基层公安民警队伍中,法律专业人才只占了一小部分。基层民警是法律的具体执行者,部分民警对法律及相关知识了解不多,“半桶水”的现象比比皆是,能够完整掌握、正确理解应用《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条文的民警并不多。由于专业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高,影响了执法的质量和效果。
(三)创新意识不强。创新是公安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源泉,但在基层公安民警身上,仍存在“安于守成”的思想观念;一部分民警停留在少发案、不出事的低标准、低要求上,思维方式滞后,接受新事物、新知识、新理念、新方法的欲望不够强烈,与当前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表现在日常工作上,就是工作主动性不够,遇到难题不愿动脑筋,甚至坐等上级指示或相互推诿,怕担责任。一些同志还消极认为,基层民警就是在第一时间到达案发现场,至于如何想办法把工作做好、把效率提高,则是领导考虑的事,与己无关。
二、对基层公安民警素不高的原因分析
(一)学习机会少。学习,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一个人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由之路。只有不断学习,努力获取新知识,才能增长才干,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基层民警长期在一线值勤、出警和办案,工作单一、环境闭塞,民警获取新知识的途径较少;加之基层民警工作忙,读报、看书的机会少,久而久之形成惰性,导致学习力的下降。
(二)工作压力大。在公安基层单位,由于警力不足,大部分民警都身兼多职,既要承担繁重的治安、刑事执法任务,又要担负大量的群众工作任务,公安民警、尤其是一线民警在任务重、风险高、压力大、连续工作时间长的情况下,是很难抽出时间、精力给自己加油、充电,提高自身素质的。
(三)环境氛围差。基层工作环境艰苦单调,工作地点不集中,民警休息时间少,没有相对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除了讨论案子外,大家在一起交流的机会较少,各岗位民警在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很难形成一个相互学习、相互比较、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
(四)交流平台小。公安基层单位长期以来形成了“小而全”、“诸事不求人”的封闭环境,民警之间、民警与上级领导之间的交流较少,单位之间也很少组织互相学习、交流等活动,使得基层民警没有过多的机会出外参加学习观摩,交流平台小,见少识寡,影响了自身素质的提高。
三、对提高基层公安民警素质的几点设想
(一)弘扬新时期人民警精神,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崇高的理想信念、坚定的政治信仰,既是公安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又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政治保证,更是基层公安民警必备的素质。一个人如果没有一种精神作支柱,就会精神恍惚、诚惶诚恐,也不可能实现自我。公安民警也不例外,必须有一种精神和理念作支撑。要大力弘扬新时期“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无私奉献”的警察精神,用任长霞等身边的英模人物代表,教育引导基层公安民警,激发其献身公安事业的热情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要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教育和具体实践,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根植于每一位基层公安民警的头脑中,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执法环节上,增强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自觉性,进而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这也利于在基层公安机关形成“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良好氛围,有利于基层民警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法制意识、群众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全身心地投入到公安工作之中。
(二)坚持以人为本,构建良性的用人、管理机制。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的需要的最高层次。生活中,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才华能够得到组织或他人的认可和赏识,基层公安民警也不例外。在基层公安队伍建设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治警理念,以人的发展为中心,以培育复合型人才为目标,从政策导向、制度设计、政治待遇、经费保障、从优待警等方面向一线倾斜,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让一线民警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自我价值的实现。要贴近民警思想,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与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分类分层次的管理制度,并根据岗位风险责任和工作难易、要求高低等因素,建立竞争上岗、目标考核、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努力形成风正、气顺、劲足、和谐的良好氛围,以推动公安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三)加强素质培训,打造学习、交流的平台。要倡导“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新理念,努力营造“以勤奋学习为乐,以知识更新为荣”的良好学习氛围。要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接受教育培训既是每位基层公安民警的合法权利,又是必须履行的义务。通过对教育培训的法制化,不断增强基层公安民警自主学习和互相学习的自觉性。按照“优秀民警加强培训,年轻民警经常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的要求,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需求,根据基层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要求、结构变化以及个体岗位变换和职务变化,科学、合理地进行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警察技能的培训,坚持学以致用、学用一致、用其所长的原则,注重把培训与使用统一起来,确保受训者能把通过培训所获得的知识与技能应用于工作实际,以提高基层民警履行岗位职责的适应能力,使其真正成为明法律、善破案、会管理的综合性人才。要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学习方法,适时邀请专家学者,为基层民警进行专题授课,有计划、分批派送民警外出学习培训和考察,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增长见识,丰富学识。同时,要保证民警的继续教育时间、经费和场所,加大对公安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搞好民警图书室、阅览室等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满足民警日益增长的文化精神需要,以提高基层民警的综合素质。
(四)创新工作机制,激发内在动力。以激发内动力为切入点,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可以使民警队伍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要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广泛开展岗位创优和立功创模活动,激励基层公安民警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让工作表现好、办案效率高、业绩突出的民警得到及时的肯定和奖励,使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基层公安民警走上领导岗位。要建立对落后民警的约束机制,增强民警的工作责任感和职业危机感。虽然落后民警只是民警队伍中的少数,但这些少数人如果管理教育不好,必然会影响到整个队伍的士气。因此,建立落后民警约束机制,是提高基层公安队伍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应重点建立诫勉谈话制度、落后民警离岗培训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思进取、不求上进,长期“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或有违法违纪苗头的民警,单位领导或纪检、政工部门要及时对其谈话,加以诫勉;对于精神状态差、工作马虎应付,在位不尽责,经多次教育无效的民警,责令停职检查、离岗培训,考核合格后,再安排上岗;对制度不落实、玩忽职守、违纪违规的民警,决不姑息迁就,依法作出处理,确保基层公安队伍的纯洁性。
建设一支现代化公安队伍需要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齐头并进,其中基层民警素质是软件建设的核心内容。基层公安民警队伍的素质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公安队伍正规化的建设,决定着公安工作的成效。基层民警的综合素质提高了,就一定能开创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新局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强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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