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市)公安消防大队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加强廉政建设是当前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六大在科学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
公安消防部队既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又是现役部队;既承担着法律赋予的防火监督职能,又承担着灭火和抢险救援等战斗任务;经费来源既有中央财政又有地方财政,还有社会捐赠及慰问。市场经济大环境下,消防官兵尤其是县(市)消防大队等基层组织面临的考验和诱惑更多,滋生违纪和腐败的可能性更大,队伍建设尤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更严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好队伍形象显得尤为重要。
一、要以廉政文化建设为前提,解决干部廉政意识“弱化”问题。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理论和思想的新发展、新探索,是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推进的新实践、新课题。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种无形的、潜在的力量,为反腐倡廉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县(市)公安消防大队应自觉地驾驭廉政文化、引导廉政文化,从而建设廉政文化,最终形成廉荣贪耻的良好文化氛围,使廉政文化建设更好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服务。
县(市)大队在大队部格局设置中,要将廉政文化纳入重要内容,摆入突出位置。合理形成廉政文化“长廊”或“走廊”,用格言、警句式典故营造时时教育的良好氛围,提升廉政文化的经常性和渗透性。同时,利用会议讨论、专家辅导、交流体会、竞赛辅导等多种渠道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从而让广大官兵特别是大队执法干部,进一步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及当前形势,用廉政文化的软实力解决干部廉政意识“弱化”问题,促进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要以警政警企共建为载体,解决权力“市场化”问题。
在消防部队现存的特殊体制下,县(市)财政难以满足部队的经费开支的现实中,采取各种手段,争取各类经费是一个十分迫切和现实的需要。但限于手段的局限性和地区的差异性,一些大队“以权易法”,用慰问代替罚款,权力“市场化”问题日益严重,“经费获取”与“严格执法”的矛盾日益激烈。
对于县(市)大队的经费争取而言,针对制度约束和社会影响的新情况,自觉寻求新方法、新途径十分重要。要以共建为载体,采取警政共建、警企共建的方式,将驻地重要的企业和政府部门发展为共建单位,从而争取集团化大单位共建经费,乡镇街道、政府部委办局支持慰问经费入手,拓展预算外经费争取新途径、新方法。在发展共建单位中首要的问题是要把好企业的选择关。应当杜绝与化危品行业、易燃易爆行业、人员密集型娱乐场所等消防安全系数不高的行业开展共建。而应选择产品安全性高、丁戊类厂房或单层厂房,同时企业效益较好,在县(市)中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以临安大队为例,去年以来,先后与横畈镇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鑫富药业,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等近10家单位签订共建协议,警政共建每年收取共建经费不少于10万元,警企共建单位每年支付给大队5万元活动经费,协议有效期均为3年。仅此一项,大队预算外经费争取每年就稳定达到了60万元以上,既解决了县(市)消防大队政府保障经费不足的问题,又避免了执法干部以“权”谋“财”。
三、要以日常讲评、月度考评为手段,解决绩效“随意化”问题。
在日常工作中,干部八小时外管理、日常管理、动态管理及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情况管理不细等问题在县(市)大队较为突出。
为解决这一难题,县(市)公安消防大队要坚持日常讲评、月度考评、充分发挥干部绩效考评的指挥棒作用。临安大队坚持周早会讲评干部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及时弘扬正气,清点“苗头”,并将干部八小时外生活情况纳入干部月度绩效考评内容,将周点评情况作为绩效考评优劣的依据之一,从而解决干部绩效考评只重结果,不想过程的“随意化”问题。同时,大队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全面剖析存在问题,认真贯彻执行总队、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建立健全礼品礼金拒收和上交登记制度,扎实开展纪检日教育活动和廉政监督员明查暗访活动,召开警民恳谈会了解掌握干部遵纪守法情况,时刻督促干部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四个严禁”,并针对地方特点和大队干部交流实际,着眼部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特点,对执法权力和干部八小时外管理采取阳光作业,明确规定大队干部一律不得单独接受地方企业晚宴、聚餐邀请,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征得大队领导同意,大队军政主官因工作需要外出就餐时,原则上一同前往,并在春节、中秋节等廉政建设的敏感期,主动提醒告诫,从点滴之处强化干部廉政建设。
四、要以廉政监督员为平台,解决廉政预警“滞后化”问题。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县(市)公安消防大队一般都离支队较远,纪委等部门对大队干部的违法违纪、不廉不公、徇私舞弊等等情况的了解甚少,往往比较难掌握。在廉政预警机制上现有的一些措施和渠道,得到的信息都太少,信息渠道不畅。因此,在地方上聘请廉政监督员显得尤为重要。廉政监督员的聘请也大有学问。请得好,则能真正担负起监督的责任,履行好职责,请得不好,则完全是挂个名,对大队只说好话,不提问题,没有作用。
临安大队在聘请廉政监督员时就充分考虑到地位的特殊性,职务的区别性和结构的合理性,先后聘请了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市纪委、市法院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市反贪局局长、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和驻地大型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为廉政效能监督员,并坚持每季例会,全年总结会等形式加强沟通联系,定期研究分析探讨大队廉政建设的疑难杂症。由于监督员中既有对廉政建设深有研究能起到预警作用的代表,同时也有能站在群众的角度监督执法工作的代表。每次会议,大家都能畅所欲言,积极并自觉充分当大队宣传员,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提请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只有在这样的网络中,廉政预警机制才有普遍性和全面性,才能形成抓廉政建设的合力,发挥党风廉政预警的整体功能,保证预警机制运行的规范、协调、高效。
五、要以强化制度落实为主线,解决监督制约“虚设化”问题。
县(市)大队干部少,流动快,执法任务重。尤其是后勤工作专业化明显,一些监督制度的落实不到位,形同虚设,造成经费使用管理上容易存在隐患。为有效解决监督制约“虚设化”问题,县(市)大队应坚持集体理财,透明开支,从而强化制度的落实才有效。一是大队党委按章集体理财。重大经费开支落实党委集体研究,经费报销遵循双主官签字、预算开支等财经制度,克服经费使用的随意性、盲目性。二是要健全全员监督机制。要认真、严格落实官兵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立足预防,适时公布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争取对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做到防微杜渐。三是建立支队、大队两级理财互动制度,支队重点在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过程监督上下功夫,提升大队财务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强化大队财务风险的监控能力。大队应定期分析财务状况,预测可能出现的财务问题,及时提请支队予以研究解决。
总之,深入推进县(市)大队廉政文化建设,扎实开展警政警企共建,强化干部日常讲评、月度考评和廉政监督员平台建设以及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是当前解决意识“弱化”,权力“市场化”,绩效“随意化”,预警“滞后化”,制约“虚设化”的一项十分紧迫的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想方设法促使大队干部以德育人,以廉服人,为大队干部掌好权,用好权,切实解决大队廉政建设的热点、焦点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