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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如何将执法为民落到实处

    时间:2012年08月06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最重要的标志”。作为公安民警,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实履行“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树立为民执法的服务观念,并寓执法于服务之中,从而使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植根于每个民警的心中,贯彻于每一项执法活动中,真正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一、努力提高民警素质,打牢执法为民思想根基

        首先,要注重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保持危机感、紧迫感和忧患意识,把自觉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其次,注重自身修养,加强自我改造、自我约束、自我调整,始终保持洁身自好和浩然正气,正确对待得失,正确对待名利,努力提高自我约束力。再次,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时刻牢记“以民为本”的思想,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为群众服务,时时处处从点滴小事做起,本着“管理就是服务”的原则,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真正从实际意义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达到办事和气、办事公正、办事公道的目标。

        二、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强化执法为民措施

        公安交警是公安机关的窗口单位,是和人民群众接触最多的警种之一。交通警察不仅代表公安机关的形象,更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但个别民警任然存在执法思想不端正,纠正违章语言不文明,违章处罚、安全教育、事故处理等方面存在着说情风,损害了交警形象;办案人员自身业务知识和法律水平偏低,不按法定程序办案,对群众报案和求助态度“冷漠”,推诿拖拉,办事效率低下。这些问题的存在,暴露出执法观念陈旧,法治观念淡薄,民警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要想真正体现“执法为民”思想,就必须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做到内务管理规范化,为民服务经常化,目标考核具体化,制约监督社会化。同时,解决队伍建设和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从查摆错误的执法思想,根治那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交警执法形象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提高执法为民的自觉性,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从而不断增强民警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落实便民服务措施,践行公正为民执法意识

        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衡量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这要求我们每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思想上,要牢固树立人民公仆的意识;行动上,要有过硬的本领,勤政爱民。要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工作。公安机关执法的出发点和归宿是服务人民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我们每个执法者,都必须始终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把群众的呼声,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对涉及到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遵循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只有这样,我们在工作中才能摆正自身位置,明确自己的责任,真正替群众着想,为群众办事。我们的各项管理和便民利民措施才能实实在在,具有实效。从而树立人民交警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要深入开展警民亲活动,亲民爱民,开门纳谏,广泛征求、听取群众意见,简化办事环节,减少行政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拓宽服务领域,拓展便民、利民服务项目。从最基本的环节做起,从最细微的日常工作做起,真心实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只有这样,公安机关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

        总之,只要我们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心中始终装着人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一定能做好“执法为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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