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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时间:2012年08月22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中央政法委全面部署“三项重点工作”以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结合自己的实际,以非凡的决心、空前的力度和超常的举措,狠抓“三项重点工作”,形成了千帆竞进、百舸争流的态势。我们党委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提出了工作目标,下一步就是狠抓落实。什么是落实?从理论上讲,落实就是主观到客观的飞跃,就是把我们的理论、政策、方案等付诸行动,达到预期目标。落实是联结认识与实践、理想与现实的一座桥梁,是推进决策实现的根本途径,是检验干部综合素质的主要标准。缺少落实,再美好的目标也是空中楼阁,再科学的方案也是纸上谈兵,再重要的精神也是一知半解,再明确的任务也是画饼充饥,再清晰的思路也是天方夜潭。因此,本人建议:强势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从思想、行动、责任各项工作抓好落实至关重要。

        强势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思想上要站在三个高度狠抓落实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目前,我们对“三项重点工作”上下都有了共识,但认识程度、站位高度、工作进度、宣传热度还存在差距,深层认知、高度统一的局面尚未形成。因此,非常有必要在思想上抓好落实,具体来说:

        一是要站在公安履职需要的高度,深刻理解“三项重点工作”的战略地位。“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公安机关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是全部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整个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及消极因素大量存在。迫切需要公安政法机关积极适应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新变化,创新工作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履职尽责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三项重点工作”无论是从警务理念方面,还是创新载体方面,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明确了发展的导向。社会矛盾化解是基础,

        社会管理创新是根本,

        公正廉洁执法是保障.我们必须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理解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与警务水平提升的一致性,理解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与群众满意度提升的一致性,理解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与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提升的一致性。切实转变发展思路,增强忧患意识,为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是要站在机制创新需要的高度,深刻理解“三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内涵。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要集中精力攻难关、破难题、努力实现工作思路由依靠面上推动向更加注重夯实基础转变;

        体制机制由实施应急措施向建立常态科学模式转变; 唯稳工作由被动应付向主动建设转变; 化解矛盾由事后被动调解向事前主动防范转变;

        严格公正廉洁执法由重点突破向系统规范、开放透明转变,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承担起新形势下的公安保卫任务。

        三是要站在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度,深刻理解“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三项重点工作”是推动公安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开创我市公安工作新局面的有效载体。从公安实际看,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社会治安就必须走在各项工作的前列;要实现公安事业的进步,警务机制体制就必须站在时代的前沿。公安机关作为政府行政管理的“窗口”单位,必须积极适应社会进步的潮流,建立能够有效驾驭和控制动态治安局势的现代警务机制。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决定着必须时刻处在“领跑”位置,只有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才能集中力量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才能提高预防、打击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与水平,实现公安事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步发展。

        强势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行动上要把握三个层面狠抓落实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要重点从领导、部门和民警三个层面强化落实,为“三项重点工作”全面铺开提供有力的保证。

        一是以领导带头为抓手,引领“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走势。局属各单位,特别是“一把手”都要有一个清醒认识,那就是“三项重点工作”是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中的“主旋律”,要把三项重点工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始终抓在手上,把“三项重点工作”放到全局中去研究、去思考,放到事关公安事业成败的高度去部署、去推进。要找准“三项重点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真正吃透上情、研究实情、掌握下情,树立起“领导不带头就是障碍”的危机意识,让“抓好工作是本职、不抓工作是失职、抓不好工作是不称职”成为自觉行动。要坚持做到“三个紧跟”:时刻紧跟社会矛盾化解定项目,以最快的速度落实方案中的要求,亲历亲为,带头推进,为民警做好榜样;时刻紧跟社会管理创新定难题,做打破常规、解决难题,敢想敢为、大胆创新的引导者、实践者;时刻紧跟公正廉洁执法定措施,要立足实际,出台一些实实在在的新措施,创出特色,

        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努力推动本单位、本部门“三项重点工作”顺利健康发展。

        二是以部门操作为关键,抓好“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警种承担着“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任务,完成的进度快慢、质量高低,取决于这些警种和部门执行力。因此,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充分发挥“排头兵”的作用,盯住更高目标,拿出最佳状态,创造一流成绩。要放开胆量,打破“等着干”的工作定式,在“三项重点工作”总体方案和各项子方案的框架内去抓工作、办事情,少琢磨能不能完成,多考虑完成的怎么样;要打破“催着干”的工作定式,拒绝理由、主动跟进。要以谋则必举的作风,争则必胜的劲头,干则必优的气魄,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以民警参与为基础,激发“三项重点工作”的创新活力。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情施策,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一体化的考评体系,将全市各警种、各部门和全市广大民警都纳入到体系之中,充分运用好考核结果,奖优罚劣,使其成为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的强力杠杆,成为提升民警工作积极性的有效手段。同时,要坚持抓好典型引路,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过程中,各单位要随时发现先进典型,随时总结先进经验。在全市上下形成“层层有典型、条条有标兵、处处有榜样”的良好态势,让每一名民警都受到教育、得到激励、增强活力,为全市“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深入推进、夺取战绩奠定广泛、坚实的警心基础。

        强势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责任上要健全三项机制狠抓落实

        目前,我们在“三项重点工作”上已经形成了一系列方案和推进措施,我们要在任务分解、刚性问责和深化督导方面健全机制抓落实。

        一是要在量化分解上,明晰“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任务。市局在“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方案中,有明确的要求,要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稳步推进,就是要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要创新”的要求,根据岗位职责,科学量化任务,详细分解到人,形成人人有任务、个个挑担子,上下一心、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让执行者清清楚楚,让督导检查者明明白白,考出的结果既能落到纸面上,也能摆在桌面上,让大家服气。分解上要体现出层次,市局党委总体掌握对全局“三项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三项办”具体把握各单位的完成进度,做到市局宏观指导,各单位具体运作良好推进态势。

        二是要在刚性问责上,明晰“三项重点工作”的追究制度。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必须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可以实行末位淘汰和挂牌督办。对在考核评比中拖了全市后腿的,无论涉及到谁,不管过去工作如何,都要追究责任。在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市局党委作出检查;凡是思想上不重视、措施上不落实、工作上不作为,要调整岗位,坚决做到“有为就有位,无为就让位”。要以刚性问责的态度,强势推进的决心确保“三项重点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真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通过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和民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争先意识,确保我市“三项重点工作”始终跻身先进行列。

        三是要在督导检查上,明晰“三项重点工作”的考量标准。全局各单位,部门不分大小,任务不分轻重,每个单位都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程中的关键节点,每个人都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程中的重要一分子,需要全局每个部门、每名民警都要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以扎扎实实的作风把方案变成具体行动。督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助推作用,以切实可行的督导措施,深入基层所队、深入警务社区,明察暗访,按分解的具体任务逐一督导。同时,要将督导情况及时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领导干部要带着问题去督导,对落后的部门、重点工作,面对面地查、实实在在地查、认认真真地查,对发现的问题,想方设法予以解决,绝不能让某个环节、某个单位拖了后腿,影响进度,切实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又好又快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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