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我市公安机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的思考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新阶段。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利益格局的急剧调整,社会阶层逐步分化,因社会关系调整和利益分配而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日渐突出,并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各种社会思潮纷呈,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趋于多元化,对利益的诉求也越来越强烈,由此引发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在构建“三个适宜”和谐中山的进程中,这些不稳定因素已成为严重影响中山当前或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此,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维稳工作,积极有效地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现阶段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
本文以公安维稳工作为视角,在剖析我市社会矛盾纠纷现状及成因的基础上,查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当前我市建设镇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有利契机,探究提高公安机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的应对措施和策略。 一、当前我市社会矛盾纠纷的现状 (一)基本情况 通过调查发现,近年来我市每年发生不稳定因素的总体数量基本持平,农村问题和劳资纠纷依然是我市各类不稳定因素中的突出问题。但由于当前社会矛盾因素的复杂多变,矛盾纠纷比重由以往农村问题占据主导逐步向劳资纠纷转变,据统计,劳资纠纷在我市各类不稳定因素中约占70%.综合分析,当前我市矛盾纠纷呈现如下规律:一是农村问题依然突出;二是劳资纠纷明显增多;三是维权群体和维权领域不断扩大;四是因矛盾纠纷引发越级上访、缠访越显频繁;五是群体性事件组织策划性更强,处置难度大。 (二)突出问题 一是“三农”问题。近年来,一些农村历史遗留问题与城市建设发展新问题相互交织,导致农民利益诉求不断,因征地、股权分配、村务公开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二是劳资纠纷问题。因拖欠工资、劳动补偿、合同纠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引发纠纷及上访闹事的情况频频发生,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我市建筑行业及洗水行业、制衣行业表现尤为突出。三是利益群体问题。近年来,我市利益诉求群体越来越多,如“外嫁女”、“代耕农”、退伍军人、出租车司机、教师等群体。目前,“外嫁女”、“代耕农”群体隐患不断,其他问题群体暂趋平稳。四是环境污染问题。主要原因是规划设计不够完善,工业废水、废气排放对农民、农作物造成影响,导致环境污染,引发不稳定因素。五是非正常死亡问题。在安全生产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或因利益诉求未得到满足而自杀等非正常死亡事件中,死者家属为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追讨经济赔偿而纠集亲属、老乡关系进行维权。 二、当前我市社会矛盾纠纷的成因分析 伴随着我市经济的腾飞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凸显,而构成我市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症结是多方面的,其具体诱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制度变革牵动利益分配 在社会转型期内各种社会制度、政策不断变化,当遇政府各项配套措施尚未完善之时,有些规章、决策往往就显现出不合理的弊端,而政策的调整必然带来利益格局的变化,从而引发诸多社会矛盾纠纷。 (二)农村“两委”建设薄弱 在工作中发现,因村务及征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大多与村或生产队的基层干部有直接利害关系,部分农村“两委”建设比较薄弱,管理松散,村务公开不够、账目管理混乱,村干部自身存在违法违纪、贪污腐败问题,不但没能发挥维稳第一防线的作用,从某种程度而言,反而成为了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三)职能部门不作为 个别社会职能部门在为群众办事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当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或者合理的诉求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引发矛盾纠纷。在矛盾纠纷的调处过程中,若职能部门再不作为,甚至是回避推诿,就容易导致问题进一步激化升级。因此,构建由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紧密协作,联合调处的“大调处”工作格局,已成我市维稳工作的当务之急。 (四)信访渠道不够畅通 目前,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基本都设有信访机构,但管辖各异,由于群众表达诉求有时涉及多个部门,单项的信访机构遇到群众来访时就难免出现转办,甚至推诿现象,从而造成信访人投诉无门,问题久拖不决,甚至对党委、政府的政治权威产生怀疑。另一方面,在对待越级上访问题上,接访部门更多的考虑问题是否应当由下级部门来处理解决,而不是及时回应合理诉求,致使问题层层转办得不到及时处理,信访不断升级,矛盾更加激化。因此,当前建立一个为群众提供表达利益诉求的综合性平台——镇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势在必行。 (五)利益诉求群体法律意识淡薄 当矛盾发生时,许多利益受损的诉求者不是依照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而是试图通过将事件“闹大”,给政府施加压力,引起高层领导注意,最终通过自上而下的压力,促进问题的解决。为满足个人利益,有些人错误地认为“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甚至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境内外媒体对事件进行夸大歪曲的报道。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许多别有用心的“无直接利益冲突者”也插手事件纠纷,制造矛盾冲突,成为事件幕后的煽动者或主力,从中牟利。 三、公安机关配合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做法 今年6月份以来,在珠三角片会后,我市积极稳步推进镇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社区、村工作站的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各镇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已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投入资金近3000万元,进驻工作人员近400人,建设区、镇级中心24个,社区、村级工作站160个,我市的维稳工作正逐步向新的台阶迈进。通过对前期已投入运行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开发区、三角、古镇、南头等镇区开展调研,我们发现,运作几个月以来,各镇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都受理了大量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其中劳动信访案件占了60%以上,平均调处化解率达到75%以上,对镇区的公安维稳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中心不仅成为各部门维稳工作密切协作的桥梁,极大避免了拖办、推诿现象的发生,而且也通过接访调处,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将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解决在村镇,成为群众表达诉求,化解矛盾的综合性平台。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建立,将综治、信访、司法、劳动、国土、公安等多个职能部门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合力,在化解处置矛盾纠纷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面对新的维稳形势,公安机关在不断探索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立协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和调处工作,逐步提升化解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 (一)加强队伍建设 近年来,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深得市委市政府的厚爱,全市公安机关维稳、处突力量和装备得到进一步加强,并正朝着正规化、专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各镇区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纷纷组建突击队、防暴队和处突队,维稳队伍迅速发展壮大。同时,市公安局在民警战训合一、警衔晋升中增设维稳、处突课程,力求做到全警动员、全警集训,还按照省公安厅要求,结合中山实际情况制定了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并分类型、分级别加强演练,不断提高实战能力。 (二)完善预警机制 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是预防、化解矛盾,做好社会稳控工作的关键。工作中,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建立以国保部门为主导,刑侦、治安、网监等各部门密切配合的情报信息排查、汇总、分析、研判、预警机制,切实做到“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建立情报信息收集机制。发挥公安机关点多、面广、情况熟的优势,精心构建了触角灵敏、纵横交错的情报信息网络;二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工作中建立起不安定因素排查三级机制(市局、分局、派出所),坚持每月2次排查,及时发现掌握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动态性不安定因素;三是建立健全情报汇总研判机制。每月坚持各部门汇总研判工作制度,对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汇总研判,及时提出分析意见和工作建议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并对重大难点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研,开展调处化解。 (三)提高调处能力 为适应我市维稳形势需要,2009年初公安部门将全市24个分局划分为五大警务协作区,以科学性、可操作性的思路整合了各区、镇维稳处突力量,极大地提高了协作区的快速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在“教育为主、打击为辅、宽严相济”的工作原则指导下,公安机关还逐步建立了群体性事件分级处置机制,按照群体性事件性质、规模、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划分为四级,分级处置,真正做到科学用警、合理用警。在近年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中,我们总结了两个基本经验:一是对劳资纠纷等突发性事件,应坚持果断处置,积极做好善后,维护正当权益的做法;二是对农村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应坚持提前经营、长期经营的理念,深入开展分化瓦解和教育疏导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立面。在矛盾纠纷调处的整个过程中,我们采用分化事件中的一般参与人员,孤立幕后挑头煽动重点人员,打击少数违法犯罪分子,积极协调解决合理诉求的方法,坚持“疏导教育-分化一般-打击重点-解决诉求”的调处模式,达到了既查处事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 (四)强化重点稳控 工作中,在基本摸清全市不稳定苗头、事件发生、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突出强化“五个重点”(即重点问题、重点时期、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稳控工作。通过走访发现,各镇区都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和策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有的通过“大走访”、“大接访”发现重点情况;有的通过下访农户、下访企业的“双下访”解决实际困难,化解重点问题;有的通过共同开展警民活动,拉近关系,感化重点人员;有的通过教育、敲打分化重点群体;有的通过抓其“痛脚”打击惩办。 (五)密切部门协作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公安机关在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职责的同时,不断加强与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作。通过与信访、劳动、司法、国土、建设等部门的定期走访,已初步建立起部门间的维稳协作机制,及时互通信息,开展分析研判,大大压减了不稳定因素的发生,有效促进了中山社会的稳定发展。 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维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应对各种社会突出矛盾的能力逐步提升,各项维稳工作机制也日臻完善。但面对当前日益严峻的社会维稳形势,我们应当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矛盾纠纷调处中过分依赖公安 “稳定压倒一切”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都要长期牢固树立的责任意识。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少数领导和个别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淡薄,错误地认为维稳就是公安的事情,一旦引发不稳定因素,习惯性地首推公安调处化解。而在事件处置中,有些部门更是认为有公安善后,处理时流于形式,敷衍了事,无形中将压力转嫁给公安。 (二)调处化解不到位,导致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升级 原有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这些单一的调节方式已不能满足现实需求,调处机制亟待改善。工作中,仍有部分环节的调解人员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他们或把握不住时机,或是因言行过于粗暴伤害到利益诉求群体,致使矛盾纠纷无法化解。调查发现,目前我市有一部分维稳重点人员,其初衷都是为了一些小事争取小利,但却因为在调处过程中语言过激等行为引起的一些摩擦,导致这批人“为了出口气”而长期缠访、闹访。 (三)部门协作不到位,导致矛盾纠纷诉求久拖不决 对于跨行业、跨部门、涉及人数多、情况复杂的矛盾纠纷不能“单打独斗”。目前,各职能部门在政府的统筹协调下虽然能够共同开展调处,但磨合还不够,有时在调处中联动不够及时,配合不够默契,甚至在处理问题时拖拉、搪塞,导致问题久拖不决。 (四)善后处理不到位,导致矛盾纠纷事件快速反弹 “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稳控”是处置矛盾纠纷的“三道关口”。但在工作中,往往千方百计地化解平息了矛盾事件后,却忽略了事件的善后处理。由于善后处置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从而就会导致事件的快速反弹。其处置结果,很可能辐射到同类矛盾纠纷,引起“骨牌效应”。 (五)思路创新不到位,导致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陷入被动 在科技、网络、媒体快速发展的今天,原有的维稳工作模式也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探索新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势在必行。但有些部门由于担心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当会引发更大的社会影响,瞻前顾后、不敢作为、缺乏创新,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处于被动防御状态,错失了解决问题的时机。 五、我市社会矛盾纠纷发展的形势预测 纵观近年来我市维稳情况,涉稳问题整体呈现利益冲突多样化、经济问题政治化、个体问题组织化的发展趋势。具体表现为: (一)利益诉求仍将占据各类矛盾纠纷的主体 2009年以来,我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虽有明显下降,但各类矛盾纠纷仍在全市呈现多发态势,维稳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农村问题仍将长期存在,且在一定时期有愈演愈烈之势。此外,受国际经济环境影响,中山有一定数量的中小型加工制造企业关停倒闭,经济问题在一段时间内将成为我市社会矛盾纠纷的突出问题。 (二)外来人员“抱团”现象日趋明显 据统计,目前我市外来务工人员有近150万,主要来自四川、广西、湖南、*、江西等地,几乎遍布我市各个行业,其中以制造加工业和工地建筑业居多。这些外来人员往往以地域聚合为主,形成裙带关系,一旦发生矛盾纠纷,他们便以地域为纽带,“抱团”聚众表达诉求,造成规模性群体事件。 (三)“维权”组织或个人插手社会热点问题越来越多。当前,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已经越来越多地把渗透破坏的重点转移到国内社会热点问题,以“关心民生”和“维权”为名,采取资金资助,出谋划策,提供所谓的法律援助,征集签名活动等多种手段,通过媒体、互联网大肆开展舆论炒作,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地进行捣乱破坏活动,把矛头直接指向党和政府。 (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难度越来越大。当前,社会矛盾纠纷不仅频发、规模化,而且越发趋于复杂化。往往是合理诉求采用不合理甚至是偏激的方式表达,借“维权”掩盖追求利益最大化之目的,加之一些别有用心的组织或个人幕后策划煽动,非对抗性问题就可能转化为对抗性问题,个体问题就有可能漫延全局。 (五)“网络群体性事件”正逐步发展蔓延。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不断强化,许多纠纷的利益诉求群体也开始寻找新的途径解决问题。他们不通过信访渠道上访反映问题,而是直接在网络上发表不实言论,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将非法利益诉求合法化,将非公众性问题炒作成公众性问题,形成“网络群体性事件”。如我市西区长洲、石岐张溪等村务纠纷;三乡吉雅花园、东区御景湾花园等小区利用网络建立QQ群,集中矛盾诉求引发群体上访等事件,一时间都在网络、媒体上传播得沸沸扬扬。 六、应对矛盾纠纷的工作措施及建议 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都应始终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立足现状,着眼长远,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全局观念,将排查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常抓不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切实促进中山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进一步构建“大排查”工作格局,着力提高对矛盾纠纷的掌控能力。排查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首要工作。各级、各部门应积极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多方参与的“大排查”工作机制,坚持把日常排查、专项排查、集中排查工作结合起来,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日”之前进行重点排查,掌握突出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报告排查情况,力求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 (二)进一步构建“大调处”工作格局,着力提高对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对排查出来的一般矛盾纠纷,应严格落实责任制,逐一把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切实做到“一个矛盾纠纷”有“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调处责任人、一个调处方案、一个调处期限”;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重点督办,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发出督办通知书进行跟踪督查,责令限期解决和处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教育等手段,采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等方式,通过教育、疏导、协商、听证、仲裁等途径,依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大调处”,力争将矛盾处理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合理诉求想方设法解决,不合理诉求耐心调处;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合理诉求的坚决打击处理”,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进一步构建“大协作”工作格局,着力提高对矛盾纠纷的调处效率。各级、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归口调处原则,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镇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应进一步抓好实质运作,统筹协调,加强信访、劳动、司法、国土、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大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 (四)进一步构建“大情报”工作格局,着力提高对矛盾纠纷的研判能力。情报信息工作至关重要,它是把握维稳工作主动权的关键。能够快速准确掌握深层次、内幕性信息,就能够力争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一是要健全情报信息网络。要充分发挥部门、基层、手段等优势,各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开展信息收集、互通,建立公秘结合,专群结合,纵横交错、覆盖整个社会面的情报信息工作体系;二是要丰富情报信息来源。开展来自于网络、媒体和服务热线等渠道的情报信息收集和侦察处置工作;三是搭建维稳信息综合平台。由市政府牵头,建设一个各职能部门资源共享,市、镇、村三级的综合信息平台,确立专人搜集维稳信息,提前预警,随时发现各方面不稳定隐患。 (五)进一步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着力提高应对舆情的引导和控制能力。建议市委加强舆论引导,对各类涉及不稳定因素的报道要严格把关,以防引发深层次的矛盾纠纷。要正确把握新闻发布的方式、时机、内容,引导媒体客观、真实、准确地进行报道。及时开展正面宣传,澄清不实言论,以正视听。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引导公众了解真相,提高民众对政府的公信力,让事件处置向有利方面发展,使媒体成为消除社会影响,化解矛盾纠纷的催化剂。 (六)进一步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着力提高对矛盾纠纷的预防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工作,把日常普法教育与专项教育、网络普法教育等相结合,以案释法,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做到知法、守法、懂法。同时,要教育群众增强风险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正确认识和对待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破除“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使群众能够通过合法途径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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