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位置:公安文秘网 >> 警务管理 >> 治安警察 >> 浏览公安
  • 浅谈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时间:2013年05月09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外来流动人口的增加,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隐藏于出租房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加。以江西省*县为例,近期所发的重大案件都牵涉到出租房屋,一般的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出租房屋的比重也很大,尤其是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吸毒、赌博、卖淫嫖娼等)更是与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做好人口管控,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日常性基础工作。相对于人口快速大流动而言,人员落脚的居民房屋基本上是稳定的,因此做好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必须做到“以房管人,以证管人”。在*县,作为社区民警和责任区民警,如何在基层基础年中,做好出租房屋的管理,打赢人口管理攻坚战,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现从以下几点进行一下介绍。

        一、全面调查摸底,确保“情况明、底数清”

        在当前*县出租房屋管理体制不顺畅,各职能部门衔接不紧密、责任不清晰、监管措施不到位的现状下,责任区民警和社区民警如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出租房屋的登记,确保出租房屋登记率达***%,应从以下方面做起:一是充分结合日常工作,通过入户调查,及时发现出租房屋的信息,并上门登记有关信息。二是充分结合近期全县开展的出租房屋治安管理专项行动,全面了解掌握房屋出租情况。三是通过在社区建立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小组,发挥社区干部在出租房屋管理上的作用,及时登记出租房屋的有关信息,并协助做好出租房屋主和承租人的法制教育,发现出租房屋中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线索。四是充分利用治安信息员、治安耳目等力量及时发现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情况。

        二、在“静态”与“动态”上,实行分类管理

        出租房屋的管理,实际上就是从源头上控制外来人口的犯罪活动。但是由于出租房屋量大面广,投入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警力又不足,为此,对出租房屋进行分类管理尤为重要。在静态上,对于出租房屋日常管理工作中分为单元楼房、私宅小楼、店铺和大院落出租房屋四种类型,针对这几种出租房屋的不同特点分类进行管理。在动态上,对于承租人员管理也要进行归类。第一,对一部分居住期限较长,有固定工作,现实表现较好的承租人居住的出租房屋,可以委托居(村)委会主任实行社会化管理,民警则集中精力重点管理情况复杂,可能成为犯罪分子藏身或窝赃窝点的出租房屋。第二,对居住期短,无固定工作,现实表现情况掌握模糊的承租人居住的出租房屋,民警要集中精力重点管理,要及时采集身份信息、常用电话号码、人像照片;查清犯罪前科、工作和经济来源、交往密切人员、可疑物品和交往人员。第三,对承租人中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和嫌疑的人员,一律纳入高危人员管理。

        三、依托信息网络,强化信息采集

        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过程中要紧紧依靠公安信息网络,重点做好出租房屋中外来人口的信息采集、查询、比对、分析、列管工作。一是将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等信息录入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该平台做好管理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公安信息网络资源库查询等系统为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及时发现活动反常、无正当理由频繁变动落脚点的人员,并将其纳入视线,保证将基础信息转化为线索,将线索转化为证据,真正实现案前管控,起到有效防范和打击的作用。三是结合常规的工作方法,通过调查走访、公开清查等正面手段,核查居住人员身份、职业、经济情况、人员交往、出入规律、持有物品等基本情况,要充分利用各种治安积极分子、治安信息员等秘密力量,收集无法正面获取的情报信息。

        四、加强法制宣传,强化执法手段,明确房主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房屋出租人不履行相关治安责任的处罚标准,这为强化出租房屋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要切实加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出租房主明确责任和义务,增强管理和防范意识,了解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自觉地参与出租房屋治安管理。针对复杂的房屋租赁市场中出租房主不履行治安责任的问题要加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力度,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 关 键 词:
  •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资料来自于作者发布、网友推荐和网络收集整理而来,本站文章仅供学习写作参考,请勿原版抄袭、发表!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您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更正。
  • 上一篇:当前形势下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思考
  • 下一篇:对我市动态社会环境下加强社会治安(二)
  • 相关文章

    我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