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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机关加强对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的对策研究

    时间:2013年07月20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年*月**日和*月**日,同在*市某县发生的两起事件经网络炒作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网民各种评论一时占据了各大新闻媒体的头版,而这两起事件也将该地公安机关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各种对公安的质疑、指责和批评的声音铺天盖地……

        再看微博事件,如果把****年算成“微博元年”,不到*年,微博这个网络社交平台,已经成为舆论的重要集散地。从江苏溧阳某局长“微博开房”到“*事件”,再到四川会理县领导“悬浮照”,诸多热点事件在网络微博上酝酿、发酵。以“*事件”为例,无数“微友”参与爆料,相关发言就达**万余条……

        这既让人看到网络的巨大力量,也让社会管理者看到,网络与现实,无论是舆论场还是社会管理,都在打通交织,成为一体。“开房局长”自以为微博调情不会为人所知,却在网民围观中付出了沉痛的代价;而“悬浮照”曝光后,当地政府通过微博及时道歉,避免了又一起“虎照风波”。这些事件都很快地平静了下来,人们也还是按照往常的生活在继续,但由此带给我们的思考却十分沉重,公安机关如何加强对网络这一虚拟社会的管理,值得我们进行深入地探究。

        一、网络虚拟社会的定义及特点

        目前对网络虚拟社会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一般可以认为是指由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等信息技术支撑的信息交互连接不同主体,通过彼此之间的信息共享、互换与交流,结成亚社会性质的网络虚拟空间。网络虚拟社会是基于计算机网络的一种社会形态,与现实社会相比,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虚拟性。网络虚拟社会是以信息、声音、图像、文字等为存在形式,是一种没有固定形态的场的存在。在网络虚拟社会中,网民之间的交流方式与现实社会并不完全一样,由于网民身份的虚拟性和不确定性,网上身份一般是通过ID账号体现的,使之可以不需顾及现实社会交流中的许多因素,一个人可以使用同样的ID在不同的虚拟社区中出现,也可以使用不同的虚拟身份出现在同一个虚拟社区之中。一般网民之间可以没有现实接触,虚拟社会中的各种行为均带有虚拟的色彩,即它是一种看得到, 但是摸不着的存在形式。

        *、开放性。网络虚拟社会是建立在计算机网络上的社会,计算机网络的开放性,使得不同成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在不同的虚拟区域间自由“流动”。虚拟社会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其行动后果是在人们网络行为的互动过程中显示和扩张出来的。网民通过不同聊天室、博客、论坛、邮件等网络空间中进行信息的双向交流而实现的,使得虚拟社会具有较高的开放性。

        *、自治性。虚拟社会里人们往往依据自身兴趣爱好等价值取向聚集在博客、聊天室网络空间中交换信息、宣泄情感,形成“虚拟社区”。网民可以打破现实的户籍、身份证等控制条件的限制,任意制造符号塑造自己(如年龄、性别) ,并把自己描述为所希望的社会形象;“虚拟社区”中的成员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力,互相之间进行信息交流,成员之间地位平等,社区事务在由社区成员投票选出活跃成员组成的管理团队实行高度自治。

        二、网络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之间的关系

        网络虚拟社会的形成, 在现实社会之外开辟了人类活动和发展的新空间, 形成了与现实社会并存的新的社会存在形式,从而使社会由过去单一现实社会分化为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两大部分, 使社会二重化。

        现实社会和网络虚拟社会之间的关系是:第一,网络虚拟社会的基础在于现实社会, 是在真实的现实社会中建立起来的,是现实社会电子意义上的延续;第二, 现实社会和网络虚拟社会是双向互动的关系,现实社会是网络虚拟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网络虚拟社会的发展也必然作用于现实社会,形成现实社会新的特点。可见,网络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交融共存,互相补充,共同构成人类基本的生存环境。

        从近年来虚拟社会的发展情况看, 在网民数量急剧增长的同时, 其对现实社会治安的影响逐渐凸现出来。主要表现为:现实社会中的各种违法犯罪案件向网络虚拟社会渗透, 同时反作用于现实社会,对现实社会的治安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并且这种影响随着网民的进一步增多会越来越大。

        三、网络虚拟社会的治安问题分析

        其实虚拟社会的治安问题来源于现实社会,是现实社会在计算机网络上的映射和延伸,现实社会中的大部分违法犯罪案件已经在网络虚拟社会中发生。网络虚拟社会违法犯罪,是现实社会的不法人员借助虚拟社会的特征实施违法犯罪案件。除个别类型的违法犯罪名称(如盗窃虚拟货币是否构成盗窃罪等)有争议外,绝大多数均可在现实社会中找到对应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称谓。但是, 网络虚拟社会违法犯罪已与该社会的特征交融于一体,为此,擅长于对现实社会违法犯罪进行打击和管理的公安机关来说,这将面临新的挑战。那么,网络虚拟社会违法犯罪有哪些特点? 它对现实社会治安有哪些影响呢?

        *、反动言论、分裂信息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网络是一个信息的杂居地,网络信息无论是表现方式、涉及的内容以及影响的范围极其广泛,黑色、灰色等信息对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构成严重危害,并且网上信息公开与隐蔽交叉、真实与虚假交织、虚拟与现实互动,使网民判断虚假与真实比现实社会更加困难,因而极易盲从,从而加剧不良信息传播的速度。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组织等也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或恐慌信息,大肆宣扬西方的价值观,鼓吹西方式的所谓的自由和民主,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的言论,实施各种危害国家的违法犯罪行为,妄图对他国进行“颜色革命”,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如:从今年年初开始,突尼斯、埃及、利比亚、阿尔及利亚、也门、约旦、巴林、苏丹等北非、东欧国家的持续政治动乱;在我国,法轮功、疆独、藏独、台独等蛊惑人心、制造社会混乱、煽动分裂国家的活动从未停止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网络赌博、网络色情影响治安环境和精神文明。由于开设色情、赌博网站简单,敛财方便, 获益丰厚,虚拟社会已成为违法犯罪分子追逐巨额不法利益的重要舞台。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网络赌博以极快的速度吸引全球的各类赌徒上网豪赌,计算机网络的互连性、开放性等特点让网络赌博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得传统的赌场望尘莫及,对赌徒也产生极大的刺激性。近年来,网上赌博网站数量增长速度非常快,由于上网下注相当方便省事,赌资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吸引无数人前去试手气,有越来越多的人终日沉迷于网络赌博而不能自拔。网络色情也是在目前互联网上传播最为广泛的有害信息,这些信息严重的败坏了社会风气、危害了公民权益、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并且诱发了一些青少年犯罪,由于建站容易, 成本低廉, 违法收益巨大,违法犯罪分子趋之若鹜, 造成这类违法犯罪案件屡禁不绝,随着打击力度加大,目前,境内各类色情、赌博网站,已从公开转向隐蔽,通过不断变换网址、更新技术等手法逃避有关部门的监控。

        *、网络欺诈、网络传销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网上开店经营为各种商业活动开辟了新的天地,同时也为非法经营提供了新的舞台。网上欺诈、网络传销即为其中典型。网络欺诈主要是利用虚假的信息或设好圈套让网民进入,然后以种种理由使网民无法达到其所散发的信息要求,或利用关闭网站方式达到诈骗金钱的目的。还有网络推销违禁物品, 如推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 网上出售违法犯罪所得的各种赃物, 如照相机、导航仪、电脑等,更有甚者在网上开设旅馆,通过点对点联系,让旅客到指定的房间住宿。由于网上交易简单, 操作过程瞬间完成。因此,即便是网上搜索到这一内容,多数已成过时信息,逃避公安机关的监管和查处。而现实社会中的非法传销也已经蔓延到网络虚拟社会中,网络传销通过欺诈方式非法获利,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网上黑客、网络病毒影响用户信息和网络环境。网络虚拟社会治安稳定互联网的普及,网上黑客教程、黑客软件等资源非常的多,使得普通网民可以轻易获得这些资源,并掌握一些黑客攻击操作,从而引发了大量的黑客攻击行为,破坏网络虚拟社会的秩序,影响网络的正常发展。互联网起步阶段,木马和病毒的制作者大多出于兴趣、爱好、恶作剧等原因,制作了一些木马和病毒,其危害性还不是非常的大,但是随着网络虚拟社会的形成,互联网经济的繁荣,电子支付手段的不断普及,木马和病毒的制作变成以非法获利为主要目的,网络上叫卖木马病毒非常猖獗,一个木马样本可以卖到上万元,买家拿到木马原程序后,通过网页、电子邮件、软件下载等各种方式,把木马下载到用户计算机中,窃取用户信用卡密码、账号密码,从而非法获利。

        *、无端诉求、非法炒作影响社会公正和公平正义。近年来,不法分子为扩大影响,利用虚拟社会的无限开放、信息传送的迅捷便利, 散布不良信息,企图达到个人目的。某些社会影响较大的网站, 就社会热点问题开设专题论坛,聚集人气,抱团对付共同指向的企业、政府部门,协同意见, 提出诉求, 或串联采取上访、游行、示威等形式向政府施压。如城市管理、征地拆迁、退伍军人、医患纠纷、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环境污染、食物中毒等)等专题,网络的放大效果,使原本易于处理的问题、局面易于控制的个案变成众人皆知的事件, 有的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随着网络的进一步普及,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网络虚拟社会的治安形势将变得更加严峻。虽然网络技术的不断升级,但是法律法规滞后、管控机制不全、公安警力不足、专业人才匮乏、技术装备落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公安机关发现和处置虚拟社会违法犯罪的能力。为此, 如何加强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控能力,遏制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已经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

        四、就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的对策建议

        事实说明,网络是把双刃剑,就当前网络虚拟社会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胡锦涛总书记今年*月**日在“省部级领导社会管理及创新研讨班开班会”上所做的“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的讲话显得格外重要,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问题已经成为管理者在社会管理中需要面对的迫切课题。笔者认为,就公安部门而言,为实现对网络虚拟社会的扎实有效管理,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入手:

        *、突破管辖模式, 建立公安专门执法队伍。虚拟社会的无限、开放与案件查处的属地管辖是较难调和的一对矛盾。要扭转和改变这一不利现状,需建议建立一支不受地域管辖限制的网上专门警察执法力量,这支队伍应由来自公安、安全、保密、商用密码管理、信息产业等部门的各种力量组成,但这支队伍的核心应是来自公安的网络警察,应由网络警察实施防控网络犯罪的中心任务。目前部分省市公安机关陆续建立自己的网警队伍,但查处虚拟社会的违法犯罪案件往往以落地为前提进行立案、侦查,客观上依然各自为战,但毕竟虚拟社会时间和空间概念与现实社会不同, 且犯罪证据的存在形式也有较大差异,取证的专业与特殊是不言而喻的。而由公安部直接领导网上的专门警察执法力量就能彻底解决属地立案的限制,建立一套特别的网上侦查办案程序和取证规则,使查办案件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提高技术手段, 有效管控网络虚拟社会。虚拟社会还是一个新兴特殊社会,对这一特殊领域进行社会治安管控的能力强弱取决于网络搜索技术的高低。因此, 通过加大硬件配备、充实专门网警队伍,并依托有实力的网络技术开发公司开发更多、更高技术含量搜索软件, 提高公安机关发现网络虚拟社会的违法犯罪的能力,及时封堵各种违法犯罪网站, 删除网上有害信息,由此才能确保虚拟社会的干净整洁。当然, 各种类型的违法犯罪分子不会就此罢休, 犹如现实社会中的违法犯罪一样,除了寻找我们网络管控的漏洞实施违法犯罪外, 还会不断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 逃避管控,防范与反防范,管控与反管控必将是此消彼长的发展过程。

        *、强化舆论监管,抓好网络舆情疏导控制。公安机关要培养具有专业素质的网络舆论引导队伍,成为舆论引导的领军队伍。重点对象是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宣传部门领导、新闻发言人和网络评论员、公共关系联络员,充分利用公安机关官方网站、警用微博、QQ群等网络工具因势利导,发布最新最快的权威消息,使自身成为信息中心,源源不断地提供真实信息,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始终保持对舆论的掌控力。对于互联网上出现的涉政、涉军、涉警等舆情,组织舆情监控引导员进行网上跟帖,正面引导舆论;对群众有疑惑、有怨言的社会舆情,做好法律政策的宣传解释,让群众明白真相,防止以讹传讹;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快速删除、积极封堵,从而铲除炒作的土壤。

        *、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各类专项打击行动。公安机关可以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如“打击网络淫秽色情”、“打击网络涉枪涉爆”、“打击网络赌博”等行动,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网络违法犯罪,公开处理一批网络违法犯罪人员,树立公安机关在虚拟社会的强大形象,形成对网络犯罪分子持续威慑力。此外还需要加大对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全力督促和推进网吧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积极推进二代身份证刷卡系统建设,认真落实互联网营业场所上网人员实名登记制度,扎实开展了互联网营业场所上网人员实名制登记工作,重点整治公卡上网、未成年人上网、上网卡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等违法违规现象,从源头上防止网络犯罪的发生。如:*市公安局近日就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宾馆逐一进行了上网服务登记,各宾馆的电脑房数量、使用拨号号码、宾馆法人信息等一目了然,对网络犯罪形成了有效屏障。

        *、加强法律宣传,培养网民业主法律意识。没有网络的可靠性、安全性和依法管理的有效性,就没有虚拟社会的健康发展。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多种宣传方式,教育广大网民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上网切莫触法网的自觉性,并使网民掌握各种防范网络犯罪的技术,提高其自我保护网络安全的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好计算机网络犯罪问题。网络行业内部有责任也有义务组织相关企业构建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各个企业的网络行为,可以监管网络媒体应从自身做起,恪守道德底线、把握职业操守、承担社会责任,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如今,在诸多网民中产生的“网络民意领袖”,由于公众关注度高,其议题设置和舆论放大效用明显,可这些所谓的“领袖”与网民之间缺乏正常的沟通交流,在某些情形下他们甚至掌握着“舆论核按钮”,在这种情势下,公安机关需更加关注这些“领袖”,使其不失语也不妄言,不超越法律、公序良俗和专业精神的界线,勇敢而稳妥地为社会代言。

        *、创新工作方式,妥善处置网络突发事件。创新工作方法是应对各类网络突发事件的有效举措。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每天定时对互联网进行巡查、加强网站审查备案、建立网络基础数据库、建立了网络电子台帐、在网吧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严格落实实名上网制度、开展互联网管理人员培训、提高虚拟社会见警率、加强网站审查备案等等,对网络犯罪形成有效监管,对重点上网单位和人员还可以建立对应的网络“户籍管理”机制,对重大舆情可建立分类处级机制。如:某县公安局结合网络舆情实际,建立的网络舆情危机分类处置机制,根据网络舆情的传播速度和影响力的大小,分别启动相应预案,舆控人员各司其责,联系传统媒体作正面引导,组织信息员在互联网上跟贴,并联系上级部门删帖,直到舆情得到有效控制为止,此举就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结束语

        网络虚拟社会涉及面广,有国家安全网络机密、青少年网络行为保护,有公民的虚拟财产保护、网络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公共信息服务等等,这需要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带好头、做好表率,也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都从自身实际出发、创新管理理念,提出相应管理对策。只有人人负起责任,网络虚拟社会才可以做到扎实有效管理,切实服务于民。相信,通过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和完善,未来的网络虚拟社会将会朝着愈加健康和健全的方向发展。而它的进步和发展,也必将更好的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的前进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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