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检察机关如何更好服务“金改区”
*年*月,*市获批启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如何立足职能,坚持将检察工作放在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和检验,更好地服务*“金改区”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检察机关服务“金改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更好服务“金改区”的切入点没有找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部门,主要肩负着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任务。受到职能的限制,直接参与地方经济建设的机会较少,再加上对“金改区”、“综改区”政策认识模糊不清,目前*检察机关还未找准服务“金改区”、“综改区”的切入点,服务的载体和抓手比较缺乏。 (二)政策认识模糊不清给办案带来困难。由于对“金改区”、“综改区”政策的认识模糊不清,无法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的界限,法律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限不明,如对合法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法贷款与骗取贷款等规定不够明确,造成在审查、监督案件时困难重重。 (三)应对金融领域犯罪新情况的准备不够充分。在“金改区”、“综改区”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金融、商贸、财*等经济领域犯罪多发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都会成为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新课题,需要重新进行认真地分析和研判。 (四)队伍建设与“金改区”要求不相适应。目前检察机关大部分人员都是从法律院校毕业,缺乏法律与金融的交叉复合型人才,对于法律知识掌握得比较扎实,但是对于金融、经济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尤其是对于“金改区”、“综改区”政策一知半解,势必会给今后办理金融案件带来困难。 (五)积极应对新刑诉法的赋权性规定准备不够充分。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部分基层检察院现有编制、机构设置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尤其是新刑诉法规定,每起简易程序案件都要派公诉人参加出庭,给本来工作压力就很大的公诉部门带来更大压力。二是把握逮捕条件问题。新刑诉法细化了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条件,由于受审查逮捕期限的限制,很难对所有复杂多样的案件在有限时间内,对社会危险性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目前,公安机关在报捕时大多没有提供社会危险性的相关证明材料,造成在审查逮捕时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社会危险性难以把握。三是社区矫正问题。新刑诉法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由于立法与司法的脱节,目前个别地方社区矫正机构不健全,个别经济开发区没有完整的行政建制,有的没有设立司法行政部门,造成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不到位或无人监管。 二、下一步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检察机关应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建议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 (一)拓宽服务渠道,瞄准为“金改区”服务的切入点。进一步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金改区”、“综改区”的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引导干警深刻把握“金改区”、“综改区”的重要意义,使干警主动站位金改大局,融入金改大局,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及时总结推广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有效做法,自觉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认真思考和谋划服务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更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抓紧出台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金改区”及“综改区”相关工作的意见。 (二)积极协调汇报,细化对金融犯罪的相关规定。一是积极向上级汇报。针对法律规定不够明确的问题,要认真调研,分析可能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专门向上级报告并争取得到支持。二是积极协调法院、公安等部门。立足*实际,与法院、公安部门开展联合调研,以会议纪要或联合行文的形式对金融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细化,便于办案过程中具体操作。 (三)立足检察职能,加大金融犯罪预防工作。“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检察机关要认真分析“金改区”、“综改区”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找出金融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宣传。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工作。采取针对性强的案例对金融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以案释法,引导金融机构从教育、制度和监督入手完善预防体系。二是加强与金融机构密切配合,创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互动交流平台,互通预防工作信息,开展金融领域的预测预警。三是通过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银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觉悟。 (四)紧盯重点环节,切实为“金改区”保驾护航。认真分析、研究金改区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类型、规律,积极探索查处有效措施。突出打击以下四类职务犯罪案件:一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核、审批等各种行政权力,在“金改区”过程中为涉及金改的企业、人员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案件。二是金融机构负责人或相关工作人员在“金改区”过程中利用审批、发放贷款等各种权力,收受贿赂,或者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案件。三是涉及政府融资项目立项、审批、款项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四是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民间借贷、非法集资、高利转贷和高息借贷,为民间高息借贷者提供担保或为非法民间融资活动提供保护或其它便利,收受相关人员贿赂。同时,针对“金改区”和“综改区”的特点,积极探索办案一体化、专业化新机制,将视情组成专门的“金改区”案件侦查组,实行专案专办,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学习培训,打造一支服务“金改区”专业化队伍。以专业化、精英化为目标,加快对预防调查人员、审查和查办涉及金融案件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涉及金融、经济领域专家型队伍的培养机制。通过加强与法学金融院校、金融监管部门、金融业务机构等合作与资源共享,聘请法学金融专家、金融实务人士授课、通过定期与相关金融机构和单位交流学习等形式,加快培养既熟悉金融市场运作规则又精通金融政策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打造一支适应“金改区”和“综改区”建设的专业化队伍。 (六)理清思路措施,积极应对赋权性规定。针对新刑诉法对检察机关赋予的新职能,将进一步理清思路,理性认识赋权性规定带来的发展机遇蕴含着强化职责和规范履职的双重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一是积极探索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逮捕阶段非法证据排除、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等相关规定,细化规定便于操作;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与政法、司法、公安等部门协调关于社区矫正硬件建设、监管工作、制度落实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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