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检察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
检察宣传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主旋律、树立检察形象、提高检察工作公信力的重要窗口,是凝心聚力、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赢得党和人民群众信赖支持的重要途径。因此,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检察宣传工作的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升检察宣传工作水平,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和任务。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如何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几点思考,透视当前检察机关宣传工作的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及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供大家参考。
一、提高思想认识 重点把握检察的宣传工作方向 针对当前检察机关一些干警对宣传工作的任务、作用重视不足,对检察宣传工作认识不到位的情况,要加强宣传教育,转变思路,提高干警尤其是中层干部对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让检察宣传工作真正“入心入脑”,作为推进依法治国、促进检察改革和队伍建设、改进检察工作和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手段途径。通过会议、谈话等形式彻底改变“检察宣传工作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的错误认识,澄清检察宣传是个别部门、个别人的事情的认识误区,摒除“检察宣传工作就是由办公室、政工科或研究室负责,那么宣传工作与己无关,自身任务仅仅是执法办案”等观念。 二、理顺“一个关系” 创造良好的检察宣传工作环境 检察宣传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诸如发动群众举报犯罪、搞好犯罪预防需要宣传,弘扬法制、震慑犯罪需要宣传,树立检察形象、开展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需要宣传等等。检察机关应如何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一要宣传指导思想明确,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检察宣传工作定位,严格党中央的要求,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宣传检察机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宣传检察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二要理清工作思路,围绕检察工作重点、亮点做文章。紧紧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捕捉工作亮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做文章,唱响主旋律,为推进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三要在财力、物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宣传人员提供物资上的保障和精神上的大力支持,不仅要积极为宣教科征订各类齐全的报刊、杂志等参考资料,还要通过互联网、检察内网、派员参加宣传人员培训活动等给宣传人员提供学习的无限空间。同时,要正确处理检察宣传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始终把检察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到与其它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主要领导要对宣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研究,亲自过问,尽快解决,为检察宣传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三、突出两个特色 提高检察宣传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要突出“检察”特色。要立足检察,宣传法治,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检察职能和工作成果。此外,还要注意利用犯罪嫌疑人现身说法进行报道,以警世人。针对人们对检察机关缺乏了解的情况,充分利用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等形式进行宣传、接受咨询,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二要突出“地方”特色。全国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责等都是一样的,那么怎样才能突出自己的特色,得到新闻媒体的青睐呢?我们要注意从“地方”特色入手,加大有地方特色作品的宣传力度。 四、采取有效措施 营造检察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在宣传工作中,为确保宣传稿件走向省级、冲向国家级,多出精品,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奖励机制,把干警们高质量的宣传作品、优秀的获奖文章,及时地通过奖励给予肯定、鼓励;同时鼓励办案干警发挥聪明才智,在实际办案中总结思索,在思索中实现自身理论水平的提高,以便产生许多反映工作前沿的宣传材料。 五、合理利用网络 拓展检察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不受版面、时间、空间的限制,交互性强,信息源头更多,覆盖面积更大、传播速度更快、社会影响更广等特点开展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高度重视微博等新媒体对检察工作的影响,通过开通检察机关官方微博,专职宣传人员开通检察人员的工作微博,构建检察机关微博群等形式,搭建网络宣传的新模式,利用互联网的特点及时、准确、立体地展示阶段性工作部署、重要活动和重点工作成效,不断增强登载检察新闻信息量,提高检察宣传的时效性,扩大检察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六、整合宣传渠道 不断增强检察宣传的效果 检察机关接触各类宣传素材较为丰富,应该开拓思路,采取多形式,占领多阵地。在发稿方向上,做到各种媒体一齐上,各个版面区别上;在稿件形式上,文章和图片一齐上。要学会充分利用现代媒体,不断增强互联网站登载检察新闻信息和发布理论文章的数量,提高检察宣传的时效性,扩大检察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同时,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寻求各类媒体的支持,利用外部力量提升检察宣传的质量和水平。要深入分析各类报刊、电台、网络媒体的用稿特点,积极投稿,争取上稿。善于利用媒体记者的专业优势,与媒体记者进行采写合作,以提高作品质量和稿件采用率。此外,还要有意识地与适合报道检察工作的媒体合作,开辟检察宣传专栏,拓展检察宣传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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