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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当前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思考(二)

    时间:2014年05月25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年*月*日至*日,公安部消防局党委在**召开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廉政消防”建设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去年以来公安消防部队“廉政消防”建设情况,交流经验,充分体现了部消防局党委对廉政消防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再次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打造一支廉洁消防之师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党委、纪委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践行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全面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在部队建设中真抓实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责任,使广大官兵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确保了部队的纯洁性和稳定性。但随着部队承担的任务日益繁重,特别是新《消防法》颁布实施以来,面对新形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部队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在全面总结所取得的经验成果之上,更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查找不足,研究对策,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推进廉政消防工作和廉洁队伍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证。

        一、当前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加强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多年来从部消防局到总队、支队都出台了许多工作措施,开展了一系列的教育,各级纪检部门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是综合分析当前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部分官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逐渐淡化,引发各种违法违纪问题。近几年来,社会上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种种不良思想及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通过各种渠道腐蚀和影响着官兵的人生观、价值观,导致部分官兵艰苦奋斗、勤俭建军的思想有所淡薄,道德标准下降,意志衰退,在位不尽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各项改革措施及利益分配不能实现完全公平,使得少数官兵产生攀比心理,过多考虑个人利益,只讲享乐而忽视贡献,放松学习导致法制观念淡薄,从而引发各种违法违纪问题。

        (二)部分干部思想蜕化变质,以权谋私,行贿受贿。一些党员干部思想蜕化变质,追求享乐,奢侈挥霍,不安心部队工作;借出差开会之名用公费旅游,生活上讲排场、比享乐,少数党员干部甚至以赌博寻求刺激;有的部门和单位借口为集体谋福利,不择手段侵占国家和单位利益,把自己应尽的职责变为有偿服务,利用手中特权和条件“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存在以个人意见代替组织领导,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现象,明目张胆地损害官兵利益。

        (三)部分干部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在政治上阳奉阴违,一些单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了局部利益,不惜损害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干扰部队决策的贯彻落实和政令的畅通;工作上主观主义、官僚主义、脱离实际,工作不落实;作风上言行不一,弄虚作假。

        (四)部分干部滥用职权,“暗箱”执法。部分干部执法行为不规范,一两个人说了算,在执法时随意性过大、过不了“人情”关、出现以罚代法、徇私枉法,存在着吃、拿、卡、要、报和冷、硬、横、推、拖等现象。部分消防执法权限不确定、执法责任不明晰、执法程序不透明,执法结果不公开。

        二、制约和困扰部队党风廉政建设的“瓶颈”性问题

        当前公安消防部队一定程度上存在的不廉、不洁现象,严重败坏了部队的声誉,挫伤了广大官兵的积极性,降低了人民群众对部队的信任程度,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教育不深入,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消防部队基层单位大多驻扎在城区闹市区,处在市区的繁华地带,官兵受灯红酒绿的影响,思想复杂,一些官兵放松政治思想学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灯红酒绿的冲击下逐渐发生了改变,宗旨意识淡化,法规条令意识淡薄。特别是当前产生腐败问题的主要群体是部分热点岗位的干部,因工作繁忙而忽视了学习,忽略了自身修养的提高,学习教育制度在其身上很难得到真正落实。学习教育制度在其身上很难得到真正落实。部分基层干部党员认为自己无权无势,工作条件艰苦,生活待遇不高,已够清苦的了,讲廉洁,反腐败是上面的事,与自己不大;有的同志觉得部队与地方相比,自己已经很不错了,即使有点小问题那也算不了什么,现在大气候是这样,要保持廉洁太难。

        (二)在监督上出现缺位和不到位。一些单位民主氛围不浓,党内监督流于形式;许多单位纪检干部多为兼职,纪委书记由副职担任,纪检工作力度不大,难以对本单位的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等重大问题进行有效监督;有的单位纪检岗位干部轮换较快,不能相对稳定;许多纪检干部工作中普遍有畏难情绪,监督上级担心穿小鞋,监督同级担心受牵制,监督下级担心丢选票,以致查处不敢碰硬,个别单位的领导,接受监督的意识差,对来自同级的监督意见不重视,对上级的监督应付遮掩,对群众的监督置若罔闻。同时,由于目前消防部队纪检部门人员匮乏,纪检专兼职干部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下级的专门监督也显得力不从心。一些单位党委对纪委工作重视不够,对纪检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忙于应付,流于形式;部分单位纪委自身建设不强,职能作用发挥差,有的长期不开纪委会议,不分析单位纪检工作形势,不主动向党委报情况、提建议、拿办法、建制度。

        (三)信访工作不能真正落到实处。信访工作是纪委按照职能和规定程序处理解决官兵和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受理控告和申诉的工作,是保障党内外群众和官兵行使民主权利,对党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是纪律检查的基础性工作。但是在信访工作中存在对重要违纪违法线索或对反映有轻微违纪问题的线索不能妥善解决、及时处理,导致来信变来访,来访变上访的现象发生。

        (四)相关部队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近年来,各级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面出台了许多规章制度,但有一些法规制度已落后于形势的发展变化,缺乏应有的功效;有的法规制度在执行或落实中责任分解、责任范围不具体、责任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档现象;有的法规制度在具体工作各个环节落实上,还存在相互重叠问题,一个制度,多头规定,而且说法又各不相同,落实不明确;有些法规制度对处理等规定比较模糊,在实际操作中泛泛而做,缺乏保障,这既给以权谋私的人以可乘之机,也给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带来许多困难;一些单位将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叼在嘴上,落实起来讲条件、摆“困难”,实际在有意逃避制度的约束。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自身不正,为了自己的私利,不敢真抓、不愿真抓,致使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为腐败现象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三、对进一步加强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对策思考与建议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筑牢官兵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是结合开展“学习践行当代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入开展学习先进模范活动,宣传学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鼓舞斗志,凝聚警心;三是结合部队实际加强艰苦奋斗教育,牢记“两个务必”,教育官兵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四是抓好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和公安消防执法“四个严禁”为主要内容的法纪教育,切实增强官兵法律条规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五是运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增强广大官兵的自我约束力。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要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重点,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中央“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中纪委重申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进行对照查摆、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艰苦奋斗教育;普遍开展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财经纪律。上级单位要落实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制度,加强对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个人建议,总队、支队要按照公安部党委《公安机关纪委谈话制度》的要求,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建立和完善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单位主要领导谈话制度,切实把廉政教育和监督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

        (三)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廉政问题的力度。一是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被取消或批转的审批项目,各级消防机构要抓好落实,对保留的项目要严格审核和论证,加强监督制约。二是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评价制度,增强透明度,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评、选拔任用干部。三是要继续推行消防监督警务公开制度,公开消防执法事项、范围、依据、申报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审批流程和审批结果,增加消防监督警务的透明性,设立投诉电话,诚恳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警醒和自励。五是要坚持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按照组织原则进行讨论研究、科学决策。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保证政令、警令畅通。总队、支队应加大对消防执法工作的督察,建立对下级不定期的访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消防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各级公安消防机关应采取聘请地方消防执法监督员、发放执法情况回访卡和民意调查等方式,定期向社会征求一次意见,改进工作;各级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在总队、支队设立信访接待室,确定每月领导接待日,处理信访案件,应件件有登记,调查有反馈。同时各单位要抓住典型案例的查处,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起到警戒的作用,确保消防队伍纯洁、稳定。

        (五)抓好公安机关“五个严禁”、消防部队“四个严禁”和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有关禁令警规的贯彻落实,树立良好警风、队风。总队、支队纪检、督察部门,要从关心和爱护官兵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组织现场督察、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对“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令的,要坚决严肃查处,并区分情况,认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建立贯彻落实“禁令”的考核制度,把官兵执行“禁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养成教育,强化内部管理,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真正有序、正常的开展。

        (六)切实加强纪检组织建设和纪检机关自身建设,充分履行监督制约职能。各级党委要重视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切实配齐配强纪检干部,逐步改变单位纪检干部由其他部门人员兼任的做法,建立一支过硬的纪检队伍。要严把纪检干部进出关,真正把那些政治立场坚定、为人正直、群众基础好、业务素质过硬的干部选拔到纪检干部队伍中来,在干部使用中,要对纪检干部采取“特殊政策”给与关照,以确保纪检干部队伍相对稳定。各级纪委要定期对纪委委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党纪党规和纪检业务知识,从而使他们熟悉业务、熟悉执纪办案程序,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纪检部门要注意围绕部队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强化对基层工作和建设的检查监督,始终保持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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