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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4年11月11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公安工作好与坏,群众最有发言权。群众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础,是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是新时期做好公安工作的根基所在和核心内容。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变化,公安机关群众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传统的群众路线方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因此,如何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正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要求,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成为我们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 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评价。

        目前,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评价主要有以下三种声音:一是正面评价。此类评价多来自党政机关、企业和部分群众,他们认为近年来,公安机关在自身队伍建设、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上成绩显著,警务工作能够跟上治安形势的不断变化,特别是警力前移大大提高了街面见警率,警务室的建立延伸了公安机关为民服务的触角,“大走访”、“人民在我心中”、“群众路线教育”等活动的开展增加了彼此之间的沟通渠道。二是批评指责。部分民警在接待群众时不热情,对待工作懒慢散,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问题,伤害了群众感情,疏远了公安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加之街面案件、盗窃案件、两抢等案件较多,有些案件未能及时侦破,群众对公安机关信任度降低。三是事不关己。部分群众因为对公安工作不了解,或从未与公安机关有过接触,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大多数人知道110是报警求助电话,但很少打,甚至从来没有拨打过,他们的观念是:跟警察打交道没好事情,不是被偷,就是被骗、被抢,只要自己不犯法,家里不遭窃,公安工作跟我就没有任何关系,至于参加群防群治等活动,他们的声音也是比较统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二、 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几个难点。

        (一)社会矛盾凸显与职能限制制约着警民关系发展。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经济迅速发展和社会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正处在刑事案件的高发期,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虽然公安机关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方面也采取了卓有成效的措施,但是与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警力不足、非警务工作多、各类指标重,导致公安机关的部分承诺难以兑现,造成群众对公安机关不满意,使公安机关的公信度有所削弱。同时,因各种利益诉求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不断增多,使本来就不易做好的群众工作变得更加错综复杂。以我县为例,因土地征用、山林纠纷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较多。而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就被直接推到了“第一线”,将矛盾点直接引向了公安机关。稍有不慎警民关系就会引起严重冲突,成为矛盾的焦点,造成了警民关系的紧张,甚至对立。

        (二)正面宣传过于完美,负面报道极力夸张造成群众对公安机关误解。

        目前,针对公安机关一些正面的宣传报道过于形式化和完美化,使部分群众将民警偶像化,结果与现实中民警职能的限制形成巨大反差,群众因此会产生对民警消极的看法,甚至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而网络上涉警的负面夸张化,又使部分群众将对个别警察的作风、行为的不满延伸到对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怀疑,从极少数民警身上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扩大到对整个公安队伍的不信任。加之网络谣言的恶意中伤,导致部分群众对民警存在一定的排斥心理,甚至产生对警察的仇视心理。

        (三)少数民警缺乏群众工作方面的能力水平。目前,基层派出所会做群众工作的民警越来越少。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打击任务日益繁重,各种专项打击不断,基层民警长期承受着高强度的压力,始终在超负荷运转,加班加点、节假日坚守岗位更是家常便饭,使一些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民警在面对群众工作时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近年来公安部门增加的警力基本上是刚从学校毕业的青年民警,其中大多数新参加工作的青年民警在工作实践中过于注重培养执法办案的能力,却忽视了培养群众工作的能力,造成在面对群众之间纠纷时只会单纯凭借法律语言责令,而不懂运用群众语言去疏导。三是少数民警缺乏做好群众工作必需具备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缺乏社会知识和处事经验,做群众工作时无所适从、无从下手,或做群众工作的措施办法简单,导致群众不满意情绪滋长,难以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也制约了群众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在新形势下提升民警群众工作能力的几点建议。

        (一)立足本职,公正执法,努力夯实警民关系基础。一是取得群众信任。对于公安机关来说,要取得群众的信任,必须要抓好本职工作,即打击违法犯罪,抓好安全防范,严格公正执法,提供高效服务。只有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定和谐、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群众才会真正拥护和支持公安工作,为民警做好群众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做大做强社区警务。近年来,公安机关加大对社区警务的投入力度,特别是警务室的建设和使用,确保了民警“沉”在社区,让民警有充分时间去接触群众、联系群众。从目前来看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满足群众治安需求。要不断创新为民服务的举措,有效满足群众的治安需求,如加强夜间巡逻力量提高街面见警率、优化警力打击两抢等暴力犯罪、集中精力查处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侵财型“小案”等等,让群众能深切地体会到公安工作做得到位。

        (二)正面引导,适当宣传,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在宣传工作上,可以通过新闻媒体来发布各种警情信息,及时、主动、客观地把治安情况发布出来,做好积极的引导。常规的自我表扬莫不如进行适当的自我批评。在宣传过程中,切忌通篇套话、官话,或将千篇一律地将民警描述成个个都是“高、大、全”的形象,这样易引起群众的审美疲劳。应该客观公正地把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展现出来,让广大群众真实地了解公安,接受公安,这样才能有利于做好群众工作。对于网络上的负面报道,应及时对事件的始末进行详细解答,切记用含糊其词的语言回应。使群众产生反感心理。

        (三)勤学苦练,热情沟通,进一步提升民警群众工作能力。一是增强民警密切联系群众的观念。就是要求公安民警必须在密切联系群众上下功夫。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要到较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时刻站在服务者的角度,放低身子,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防止服务意识淡化,切忌存在特权思想。二是将群众语言融入到现实工作当中。目前我们一些民警,与群众交流讲不到要害,谈不到心里,拉不近与群众的心理距离,经常存在“说不上话、话不达理、理不通情、情不接法”的现象。俗语讲:“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入乡随俗”。广大民警,特别是基层民警应努力学习群众的语言,注重说话的对象,让群众不但听得懂,而且听得习惯、听得舒适,听后舒心,只有这样才能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在调处矛盾纠纷中学会使用技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确保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手段。及时发现、化解矛盾纠纷对公安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如何更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可以从冷却降温、换位思考、扶正祛邪、逆向思维、以案诱导、亲情疏导等几个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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