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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如何做好交通事故维稳工作

    时间:2015年02月09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随着道路交通的迅猛发展,人、车、路和交通环境之间的协调越来越难,交通事故越来越多,因交通事故引发群众上诉上访、聚集闹事的现象越来越多,严重的影响了当前社会的稳定和谐。基层公安交管部门是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的、联系最密切的部门,依法行使手中权利,不断优化创新管理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增进警民关系和谐,是公安交警部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鉴于交通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断激增,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优化措施,有效化解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笔者在此结合基础交警大队工作实际,就交通事故维稳工作谈几点想法。

        一、因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原因

        1、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不到位引发社会不稳定。纵观近几年来夏津县因交通事故上诉上访的案例来看,因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没有到位引发不稳定的案例是比较多的。有的肇事司机因为家境贫困、肇事车辆没有保险,就无力支付经济赔偿费用,受害者无法得到赔偿;有的受害者不参照法律法规的赔偿规定提出合理诉求,随意漫天要价,提出无理要求,肇事者就不予赔偿;有的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没有侦破,没有赔偿主体,就无法落实经济赔偿;有的受害者不愿按照规定走司法程序,一味要求交警甚至政府替他追讨损害赔偿,一旦受害者提出的要求无法满足,往往就会走上信访甚至聚众闹事的道路。

        2、当事群众质疑交警的公正性引发社会不稳定。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受害者往往戴着有色眼镜看公安交警部门,质疑交警部门事故处理的公正公平性,总错误的认为交警部门偏袒对方,或者对方给交警部门送礼了,对自己不公平对待。于是出现当事群众满腹怨言、事故调解民警也深感委屈,双方都不满意等问题。群众的不满意往往就会转化为过激行为,产生涉稳案件。

        3、交警部门自身存在的问题引发社会不稳定。公安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让每个人都满意,也会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外部原因造成的,比如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没有百分之百的侦破,有的肇事者无力进行赔偿;有的是内部原因造成的,比如个别民警因为徇私,或者情绪能力等问题影响办案,或者没有严格按照办事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处理。这些问题都或多或少的引发群众的不满,导致涉稳案件的产生。

        二、做好交通事故维稳工作的几点建议

        1、建立健全维稳工作机制。基层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稳、满意在首”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建立由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交通事故维稳工作预案,做好交通事故维稳工作的基础工作。要通过建章立制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维稳工作责任,使交通事故处理“控制得住、稳定得了”。作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主要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起到主导作用,积极争取其他相关部门的参与合作,共同处置。

        2、争取快速处置事故现场。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工作是否及时、妥善、给力,是做好交通事故维稳工作的前提条件。交通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绝大多数是将死伤者抬到路上、政府或者单位门前进行堵路、封门,造成社会影响,已达到获取高额赔偿的目的。因此,事故现场处置一定要快,事故处理民警接到报警后,要联合医疗部门迅速到达现场,在第一时间内处置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内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这样做可以缓解、平息家属的情绪,分散家属的注意力。

        3、及时畅通掌握情报信息。情报信息渠道是否畅通,死伤者家属不稳定动态是否及时掌握,是做好交通事故维稳工作的关键。有不稳定因素存在的死伤人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内摸清当事双方的基本情况,迅速上报公安局及信访维稳中心,通报给受害方所在乡镇,安排相关人员与受害者家属密切保持接触,随时了解死伤者家属的动态。一旦出现异常,方便政府和职能部门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4、整体联动全力化解矛盾。一是充分借助乡村干部对受害人情况熟悉的优势,抓住受害人家属中的关键人有针对性的做工作,引导群众将其诉求转入政策和法制轨道,按照正当途径解决其合理诉求。二是在案件调查取证时,积极主动的对当事双方做好法律宣传,对受害人明确表明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坚决打击非法聚集闹事的态度和尽一切所能维护受害人合理诉求的决心,打消他们通过非法途径获取高额赔偿的幻想。三是对肇事者灵活运用法律法规有关“宽严相济”的政策,让肇事者在承受能力范围内觉得赔钱有盼头,不赔钱将得到到法律严惩,促使双方最终和解。四是医疗部门要积极对事故伤者进行妥善有效的救治,平息缓解家属的激动情绪。

        5、不断提高民警维稳能力。办案民警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证据意识和公正意识,受理交通事故后要及时对案件进行了解分析,做出是否有不稳定因素存在的正确判断。要加强与当事人及家属的沟通,在接待当事人、尤其是受害人家属时要做到耐心讲解,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相关的法律条款以及经济赔偿等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向当事人讲解清楚。在沟通交流中,要做到有理有节,不出现语言和行为上的失误,发现不稳定因素的苗头要及时汇报,及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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