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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化公安反腐倡廉建设的调研思考

    时间:2015年03月11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与一般行政机关不同,公安机关手中权力大、面临诱惑多、廉政风险高,如果缺乏及时、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就容易造成权力滥用,滋生消极腐败等问题。公安机关要营造干警清正、队伍清廉、执法清明的清风正气,反腐倡廉就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一、*公安反腐倡廉建设现状

        近年来,市公安局以打造纪律严明、风清气正、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安铁军”品牌为奋斗目标,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坚持标本兼治重源头、惩防并举促自律,牢固树立“五大理念”,建立完善“五项机制”,初步建立具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现了“三个提升”: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今年以来,全局****余人次民警拒礼拒贿,折合人民币***多万元;群众对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满意率达**.*%。今年*月,市局被评为“全省公务员职业道德模范集体”。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在市作风办组织的万人评议机关活动中,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连续三年保持第一。今年*月,市局被授予“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作风效能建设明显提升。作风与效能建设评议连续两年名列全市第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机关”,荣记集体二等功。

        二、当前公安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从民警违纪违法情况来看,队伍教育管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今年*至**月,市局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余件;立案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起**人。从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情况来看,违反“五条禁令”案件*起*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等失职渎职类案件 * 起*人。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除民警个人的思想素质、法律意识等方面的主观因素外,教育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反腐倡廉宣教工作不够深入。公安队伍庞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难度大,特别是对一些面广、线长的基层单位和单独、分散的执勤民警,教育和监督渠道尚不够完善和畅通。尤其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警经常会接触到社会阴暗面,容易受到腐朽思想的侵袭和腐败“病菌”的传染,极易违法违纪。因此,反腐倡廉宣教工作还需进一步做深做细。二是教育管理的针对性有待加强。通过对****年以来全局民警违纪情况分析发现,部队转业干部、新警(**岁以下)是违纪高发群体,其中军转干部违纪数占到民警违纪总数的**.*%,新警违纪数占到**.*%,在严把进人关的同时,要强化对此类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三是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没有真正履行到位。在公安工作中,由于业务工作容易出成绩、见成效,而抓教育、抓监督既容易得罪人,又不易出成绩,一些领导干部就自觉或不自觉地转移了工作重心,队伍日常的教育监督措施就很难落到实处,形成了管理上的盲点和漏洞。

        (二)从制度建设层面来看,制度执行情况仍是亟需解决的问题。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执行就如同一纸空文。近年来,公安机关结合实际,相继研究制定并出台了不少规章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问题的产生。但是,从近年来暴露出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有些问题的产生,并不是因为没有制度,而是执行制度不到位、不得力,制度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特别是民警在八小时以外执行制度情况和自我约束能力非常缺乏,违纪问题比较突出。

        (三)从监督检查层面来看,以权制权还存在明显缺陷。一是监督的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现在的监督渠道很多,各种形式的监督都有其积极的意义,但每一种监督形式也有其固有的缺陷:内部监督因单位、因人、因事而异,上级监督对基层的许多具体事项是鞭长莫及,专项监察监督只针对特定的重点事项,审计监督并不能审出私设的“小金库”及其他的刻意所为。由于体制和机制的问题,对领导的监督很难保持应有的力度,大多凭领导们自觉执行廉政规定。二是内控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在理论上是一项很好的措施,但对公安这样一个庞大的权力体系,要做到科学、合理、全覆盖、可操作,是有很大难度的。难在权力点的梳理很难穷尽,难在对每一个权力点的监督很难找到监督有效的措施,难在机制建立后的执行情况很难进行评估。内控机制建设已组织了多年,但至今尚未形成一套成熟的东西,所形成的初步的东西,也是偏重于理论体系,比较繁琐,离操作还有距离。

        (四)从当前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来看,基层公安反腐倡廉建设刻不容缓。随着社会改革的深入和多元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监督意识明显提升,对公安机关的新期待、新要求集中地指向为民服务、执法办案过程中的不作为、缓作为、慢作为,甚至知法犯法、徇私枉法等问题。一是服务群众意识不强。表现为民警在接待群众或群众有疑问时,缺乏主动热情的态度,对群众反映的一些困难听之任之,解答问题就事论事,没能带着深厚的感情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进行沟通。二是工作责任心不强。表现为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或者在接处警过程中,敷衍了事,不积极开展工作,错失最佳取证时机,案件办成“夹生饭”,造成群众利益受损或给案件侦破带来不利因素等。三是执法办案不规范。近年来,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执法办案的新要求、新规范和新方式应运而生,但一些民警知识更新不及时,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办案工作规范一知半解,新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打折扣,仅凭老套路办事,造成程序上的缺漏、环节上的偏差,严重影响到公正规范执法。

        三、进一步提升公安反腐倡廉建设空间的思考

        面对当前社会治安和执法环境的发展变化,公安队伍的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我们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来推进公安反腐倡廉建设。

        (一)要突破传统,彰显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真抓、早抓、主动抓,抓早、抓小、抓苗头。抓住“节点”开展教育。入警时,重点进行纪律条令、廉洁从警等教育,端正入警动机,夯实基础。提拔时,围绕如何用好手中的权力,如何为民警作好表率进行廉政集体谈话。临退休时,注重保晚节教育。分层次进行队伍管理。加强**后民警的管理,关注生活圈、交友圈、娱乐圈,增强免疫力和抵御力。对长期单兵作战的民警,掌握动态,把教育管理延伸到*小时以外,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纪苗头。警示教育常态经常化。通过组织民警参加违法犯罪民警案件庭审,旁听法庭忏悔,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剖析队伍中发生的典型案例等方式,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树立“抓领导、领导抓”的理念,查处的问题特别是队伍管理不严的问题,不仅要警示教育民警,更要在公安网上警示通报所在单位行政、政工主官,并作为领导干部考察提拔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

        (二)要探索实践,凸显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一方面,要切实抓好现有制度的执行。坚持“治警先治长”,严格落实“一把手”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建立为主领导“主抓”、分管领导“份内抓”、政工纪检“直接抓”的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格局。建立完善全市公安机关队伍管理责任、监督、考核、查处、奖惩 “五大体系”。坚持有权必有责,失职必问责。严格落实领导问责追究制、“一岗双责”制,对失察失管造成民警重大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凡有民警受到辞退、开除处理的,所在单位主官一律引咎辞职或就地免职。各市(县)局、分局、警种部门都要制定警务问责规定,实现在市局责任机制大框架下分层级监督管理。开展“争创铁班子、争当一对好主官”活动,锤炼素质过硬、作风优良“铁班子”,为民警树好榜样、当好表率。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的创新完善。狠抓执行力度,落实预警性教育处理规定,对一些浅显性、易发性、苗头性的轻微违纪现象及时预警惩戒,既教育本人,又震慑面上。借助全省公安机关廉政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群众来信来访、诫勉谈话、组织鉴定等情况信息不断充实到网上廉政档案,并作为对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防止“带病上岗”。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使用前纪委督察提前介入机制,强化对干部选拔的全过程监督。

        (三)要完善机制,充分发挥惩处的“震慑作用”和案件的“治本功能”。建立完善查信办案机制。建立全市公安机关投诉中心,及时、规范、高效处置各类群众投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纪委书记直接负责信访、专人办案、专人审理、纪委集体通案、市局党委把关决定的制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纪违法案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和查处体系,狠抓引发舆论炒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涉警重点案(事)件的核查处置,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建设“全国一流”的网上监督中心和执纪办案场所,确保执纪查案安全。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维护被处分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激励保障和结果运用机制。全面落实公安纪检监督部门执纪查案人员、装备配备和经费保障,保障执纪查案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考核,对办案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强化对查案结果的运用,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查办案件查找堵塞漏洞。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在查处案件时,不要仅仅局限于纪律处分手段,要灵活运用组织措施、公务员考核、廉政谈话、非纪律处分、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等多种措施。对表率作用不明显、队伍管理不严格的领导干部直接采取组织措施,对那些大问题不犯、小错误不断的民警,直接采用公务员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四)要延伸触角,实现反腐倡廉监督“全天候”。构建政工、纪检、督察、审计、信访、法制“六位一体”的大督察格局,实时掌握警务活动的落实情况和民警执法执勤活动的动态,把吃拿卡要、执法不公、滥用职权等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将全局****余辆警车和公务用车全部纳入GPS管理系统,实时管控使用情况。建成集音频查听、图像监控、执法监督、报备督察等功能于一体的网上监督平台。通过实行对重点岗位民警“每月评议,逢季评估,全年评价”的综合评析制度,定期对重点岗位民警进行风险评估,适时发布廉政风险预警。重点岗位民警所在单位还要进一步加强与其家属、所在社区和被服务对象之间*小时内外的信息交流,并及时对具有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开展工作,从而起到“抓小防大、防微杜渐”的作用。要在民警单位和家人之间搭建起定期交流平台,真正发挥“贤内助”的廉政监督员作用,使之成为八小时以外的“守门员”,时刻拉响固守“后院”的警报,努力实现全方位的“关爱型监督”。

        (五)要重视基层,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到基层所队。一是要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每年要专门安排科所队以上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开展主题教育(整顿)活动,切实提升基层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和职业素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自觉做清正廉洁的表率。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公款旅游等公务活动的监督检查,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加强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项目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基层“收支两条线”。二是要保障基层民警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系统性和操作性强、符合基层实际的监督体系。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公示制度,扩大全体民警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畅通内部监督沟通渠道,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要理性分析看待群众的涉警投诉,对群众不负责任地无效投诉、举报应给予严肃查处,做到既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保护民警的工作热情,建立一个体现法律尊严、良好警民合作的执法环境。三是要突出基层廉政文化的时代性。在内容上,廉政文化不能只是停留在偶尔组织一些简单的吹拉弹唱和写写画画等浅层次内容上,而要让廉政文化意识占领民警的精神世界,要开展一些体现时代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等;在形式上,要易于广大民警参与、喜闻乐见、灵活机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基层,让民警真正感受着一种宽松、和谐的廉政文化生活;在方法上,要力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因陋就简,可以通过公安内网开设廉政文化网站,为民警搭建畅所欲言的交流平台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反馈平台。四是要“以警为本”、注重人文关怀。领导干部要真心实意地帮助基层广大民警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为民警营造公平公正的成长环境、和谐舒心的人文环境和幸福快乐的生活环境,使民警专心干事、用心干事,不断增强民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

        (六)要找准切入口,不断提升公安反腐倡廉建设水平。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发出了两个强劲的信号:一个是坚决打击和遏制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另一个是密切联系群众,出台了“八项规定”。因此,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应立足于从根本上解决民警公正执法的问题,真正实现“让每一个人在司法活动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以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为切入点。“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着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产生的根源是一个重要环节。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队伍分析研判、积分预警干预、谈话提醒、奖惩激励等五项机制。坚持所队每月、市(县)局、分局,机关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队伍情况分析研判会,梳理确定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把违法违纪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各级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初任领导干部和新民警作任前、岗前廉政谈话;坚持提醒谈话、问责谈话、诫勉谈话、回访谈话制度;完善重点单位实时预警、分类监督和重点关爱民警滚动排查、分级帮扶工作机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和“零违纪”所队创建活动,实现“零违纪”目标。二是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要通过“大平台”建设,大力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切实落实便民利民举措。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调动、激发民警做好社区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深入推进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落实,全面推广网上受理、审批、办公等管理服务新模式。严厉打击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和侵财型犯罪。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全力压降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建立完善“三解三促”、“三访三评”等长效机制,扎实开展“一帮一、献爱心”、“万名民警与万户百姓交朋友”活动,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建强专职监督员队伍,完善驻线挂点监督机制,采用第三方评议模式,坦诚接受社会监督。借助政风行风热线、*****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网上公安等资源,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新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和“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三是以推进监督信息化建设为增长点。要结合公安“大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公安监督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网上执法流转、监督系统功能,实行对公安执法环节和容易发生问题的监管、审讯、侯问等重点场所的实时跟踪监控。逐步推进和实现纪检监察“网上办案”规范化、“网上纠风”动态化、“网上审计”远程化、“网上监察”扁平化等。开辟短信和网络监督平台,研发“***”短信评警系统,建立“***”回访评议机制,在“网上公安”和“平安*”微博上开设“监督投诉”、“在线评价”等栏目,**小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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