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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农村建房纠纷的原因与对策

    时间:2015年03月12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和农村经济增长以及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热情不断提高。然而,几千年来小农思想意识的影响仍然束缚着他们,“手上有了钱,建房很自由,三年不到头,翻掉再建楼”。建房攀比之风日益盛行,居高不下。在客观现实面前,建房纠纷屡见不鲜,越闹越大、越闹越猛,亦已成为目前基层派出所在治安管理中的一项难题,也是农村综合治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带着这个问题,前不久,笔者针对*镇建房建房纠纷问题做了调查分析。

        一、农村建房矛盾纠纷现状

        *镇近*年翻、新、扩建住房***户,占全镇总农户的 **%,***户中有***户发生纠纷甚至斗殴,涉及到****多人,其中由于纠纷造成致伤他人**起,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在被停被闹的建房户中,直接经济损失达**多万元。

        调查中发现,这些纠纷发生的种类主要表现为以下的“四争”。

        一是争高度。过去农民建房每层高度一般为*-*.*米,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农民的虚荣心膨胀,建房比高度,力求高人一等,建房高度一高再高,最高的每层达到*--*米,而周围邻居往往担心影响自己房屋的光照、风水受到影响,多数不让,从而发生纠纷。

        二是争面积。调查中发现农户建房时寸土必争,左邻右舍寸土不让,针锋相对,造成有证建不成或有证不准建,还有不少农户为了住宅宽敞占巷霸道,引起邻居不满,造成纠纷。

        三是争风水。由于受风水思想的影响,农村建房往往先找风水先生看地方,争上口(东或南)、争公地、争水边,引起纠纷。

        四是争光照。这些年来,由于农村楼房明显增多,建房户追求房屋高度和光照,影响了四邻采光,因而出现了纠纷。

        二、农村建房矛盾纠纷所带来的现实危害

        一是经济损失。一旦发生纠纷,建房必然中止,少则三、五天,多则一个多月,甚至一年二年,由于这种纠纷往往短时间难以缓和,时间越拖越长,建房户经济损失也随之加大。调查中,不少建房户主反映:停工带来的损失有时比正常建房代价还要大,停工一天,损失至少上千元,拖一个月起码四、五万元。

        二是关系恶化。一是邻居关系恶化。平时关系和睦的邻居,一旦发生建房纠纷就变成冤家甚至仇家,大多人还记在心里等待时机报复,由于建房结仇,关系恶化,造成邻里之间相互拆台、明争暗斗,埋下治安隐患。二是干群关系恶化。建房户有证建不成,邻居要求达不到,矛盾激化责任都往干部身上推,导致干群关系恶化,干部工作难做。

        三是危害治安。建房纠纷由于矛盾双方互不相让,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时会从民事纠纷上升到刑事案件。纠纷中,经常发生互殴,轻则头破血流,重则致伤致残看,搞得双方不得安宁。据调查,去年,*镇公安、司法等部门受理的***起民事纠纷调解案件有**%属建房纠纷。基层干部花在调解建房纠纷上的时间长,涉及干部的精力多,阻碍了其它正常工作的开展。

        四是破坏风气。建房纠纷双方大多互不相让,为了给对方找麻烦、出难题,往往会不择手段、不设底线,造成竞相模仿,歪风邪气盛行,严重影响社会正气。另外建房纠纷需要他人来调解,双方各执己见,争执不让,为在调解中占得先机,往往会请客送礼拉关系,破坏了社会风气,激起群众不满。

        三、农村建房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源

        一、人多地少的矛盾。调查中,人均耕地较多,住宅面积较大的村,建房纠纷相对较少。人均耕地较少的村,常常为寸土、寸地纠缠和较量。

        二、职能部门推诿。建房纠纷是农村社会治安管理中较为棘手的一件事,由于涉及面广,村组干部,公安、司法、村建等职能部门有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谁都能管谁都不愿意管,主观能动性、工作积极性发挥不够,致使矛盾激化,纠纷闹大。

        三、法制观点不强。农村不少农户对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认识不足,法制观点薄弱,有土地私有化的错误认识,邻里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寸土不让,平时张口就骂伸手就打。

        四、攀比风盛行。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相互攀比之风愈演愈烈。其次,各户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也导致纠纷产生,经济条件好的要建房,建高房,条件差的则建不起。还有的村民害“红眼病”,导致建房矛盾易产生、难以解决。

        四、对农村建房矛盾纠纷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普法教育。为切实解决好这一普遍的社会问题,必须从人们的思想认识上抓起,重视土地、房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让广大农民自觉学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既要懂得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也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在农村开展创“五好家庭”、“遵法守纪”树社会新风的竞赛活动,真正使群众从心理上受到教育,提高认识。

        二、认真开展建房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农村派出所、司法所要指导村组干部、中心户长等,紧紧围绕可能激化矛盾的建房纠纷等潜在隐患,深入村庄,深入群众,每周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对各户建房纠纷的苗头,应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积极争取工作的主动权。同时,要切实做好各户矛盾纠纷的跟踪调解工作,防止激化矛盾,对矛盾尖锐的村组一时无法化解的及时移交镇派出所、司法所开展联合调解。真正使村组干部的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成为维护农村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加强部门配合做好大调解工作。建房纠纷的处理涉及面广,职能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合作。公安、司法、国土、村建村组等部门要杜绝建房纠纷中推诿扯皮现象发生,每起纠纷都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从矛盾的始发阶段抓起,抓早抓小避免矛盾激化;对村组干部处理有困难的建房矛盾公安、司法、国土、村建要及时介入,稳控矛盾及时开展联合调解工作。

        四、严打违法犯罪。对建房纠纷中,无理取闹的、乱建滥占公共道路、故意殴打伤害他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既要严厉批评教育,必要时也要给予行政处罚,农村派出所要及时到场收集固定证据、按法办事,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迁就,助长歪风邪气,争取处理一个影响一片,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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