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进公安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的几点思考
大力推进公安文化建设,将文化力转化为公安队伍的恒动力,既是时代需要,也是公安机关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正确认识公安文化,建设一支有文化的公安队伍,需要我们以战略眼光,深入思考、认真谋划。
一、什么是公安文化——走出几个认识上的误区
“一个国家的软实力取决于其文化的魅力。”提及文化,人们往往与“文化软实力”联系起来。公安文化也是如此。作为公安机关的“软实力”,公安文化与公安机关警力、技术、装备等“硬实力”相辅相成。公安文化是公安民警在长期公安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具有职业群体特色的价值观、思维方法、行为模式等,在公安队伍管理中具有凝聚、教化、调控、激励等功能,是公安机关适应环境变化要求、保持核心战斗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当前,推进公安文化建设,首先要正确辨析以下几个常见观念:
(一)关于“文化即文体活动”。美国人马文哈里斯说:文化是指特定数量的人被模式化了的思维方式、感觉方式和行为方式。公安文化作为职业文化,关注的是民警核心价值观的确立、执法行为习惯的养成、公安机关整体氛围的营造,这些比较“柔软”的东西,也是公安队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推进公安文化建设,实质是在文化层面推进公安队伍管理,用文化软实力锻造一支能侦善战的民警队伍,需要从上到下通盘考量设计、各级公安机关全面铺开实践,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综合工程;而文化活动是其中的一部分,长期以来,它在公安机关内部用艺术形式传播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用健康活泼的方式营造团结向上的生动局面,在队伍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但文化活动显然还不能等同于文化建设。
(二)关于“发展公安文化目的是陶冶民警情操”。这句话说对了一部分。因为文化决不仅仅“娱乐怡情”。从国家层面,文化决定着综合国力;从公安机关看,文化则决定核心战斗力。队伍中的消极因素,根本原因不外乎精神支柱缺位。关键时刻能不能冲得上、有困难是不是绕着走、出工是不是出力,取决于民警的内心坚守和源动力。一支具有优秀公安文化基因的队伍,会按照固有的文化惯性自发地运转,这种力量不仅影响着公安队伍的状态和形象,更决定着公安机关的实际战斗力。因此,发展公安文化,主要是为队伍注入价值体系和精神力量,陶冶情操只是“副产品”。
(三)关于“文化是少数部门、少数人的事”。没有共识的文化不可能带来共同的行为。文化是群体行为,个体行为不是文化。公安文化是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基于共同的价值判断,选择趋同的行为方式。推动公安文化建设繁荣发展,是在公安机关内部逐步树立文化价值导向的过程,是公安文化整体氛围的营造过程,是“潜规则”向“明规则”、“灰规则”向“红规则”转化的过程,既需要相应的制度巩固和确立,也需要全警动员、全警参与,多部门联动,这样一个综合性的大工程,绝不是哪一个部门就能独立完成的。
(四)关于“我们现在有没有公安文化”。我们当然有自己的公安文化,并且特色鲜明、影响广泛、激励作用明显。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宣传局局长武和平说过,“在公安事业发展壮大的每个历史时期,都能清晰地看到公安文化打下的深刻印记”。正是借助已有的公安文化,我们才成就了一支“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的英雄队伍。只是,公安文化发展到现阶段,还处于隐性、自发、自为的状态,没有上升到主动认识文化规律和作用,有意识、有目标、有规划地将其引入公安队伍管理层面,从而“切实在全警形成高度的文化自觉,使源干公安生活的公安文化更好地服务于公安实践”。推进文化建设大发展,首先要做好充分调研,明晰公安文化的历史现状,在此基础上明确公安文化建设的主导方向,做好总体布局规划,建立科学发展机制,促进各种公安文化资源向公安文化力转变。
(五)关于“文化是虚的”。一谈起公安文化,很多民警会觉得“虚”,一些公安机关的带头人也常因“务实”而不愿进行公安文化建设上的探索。他们更看重于眼前实际问题的解决,犹如感冒了就去打吊瓶,认为再去练气功、打太极,已经来不及了—而公安文化恰恰是这样一项慢功夫。公安文化的重要作用在于决定民警的思维方式,从而影响行为选择。全面理解公安文化,不难发现文化很“实”,是具体的行为、具体的制度、具体的成效;文化犹如空气,虽然看不见,却无处不在。推进文化建设,就是由“虚”做“实”、使文化落地的过程。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专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可以说,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从未像现在这样,将文化放到如此突出的位置。在这种形势下,着力打造公安文化,让文化实”起来,真正走进公安队伍管理,十分必要。
二、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公安文化——几个方面的共同需要
文化是行为的先导。公安文化建设的迫切性在于我们公安机关所处的形势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民警队伍迫切需要提升精神高度、筑牢精神堤坝来应对各种冲击和挑战,需要新型思维、现代理念来引领、指导、规范、调整公安民警的警务活动。
(一)公安队伍强烈需要优秀的公安文化。从当前公安队伍成分看,基层主力已是“七零后”“八零后”,还会有越来越多的“九零后”加入,这部分青年民警带着新时代烙印,价值取向趋于多元,对新型公安文化充满期待,传统上以灌输为主的管教方式无法更深层次地触及其心灵,需要队伍管理者以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审视和重视公安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文化纯洁思想、纯洁作风、纯洁队伍的作用,用文化的无形之手以文化人,在公安机关内部打破警种、层级、地域划分,建立广泛、共同的文化联系,用文化的力量统一全警意志、凝聚全警力量,管理好队伍。
(二)社会发展进步需要公安机关用更高标准开展工作。公安民警既是社会治安的维护者,也是城市文明的代言人。如*年北京奥运会、*年上海世博会上,公安民警不仅实际担负着安全保卫任务,也同时担负着展现国家形象的重要职责。再如,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取得群众信任,走好新时期的群众路线,也要求公安民警与人民群众交往的方式、途径和内容等,与社会发展同步,能够按照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眼光、新标准,用文化武装自己,尽快与人民群众期望的公安形象并轨,展现良好的公信力和亲民度。
(三)维稳能力全面提升需要文化力支撑。当前,我国警力配备还较低,世界上发达国家警察与人口的平均比率是相差较大。更为严峻的是,社会形态的急速转型和快速变革,使得各类案件进人高发期、活跃期、转型升华期,民警长期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因公伤亡人数逐年增多。如果没有内心的坚守和追求,没有牢固的价值理念和准则,公安职业必需的“牺牲”、“奉献”将渐渐无以支撑,关键时刻“冲得出”、“打得赢”也会面临失守,公安机关的核心战斗力将逐渐削弱。思想领域的“仗”,要用文化作“子弹”。做好当前的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使整支公安队伍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侦防能力,迫切需要发挥公安文化的作用,抓好公安队伍文化软实力的修建,实现向效能要警力。
三、公安文化能带来什么一一几个方面的突破性改变
实践证明,新时期推动公安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通过植入领导艺术、团队意识、集体主义精神等优秀元素,同样能激发隐藏在队伍中的强大能量,推动旧的文化生态产生突破性变革。
(一)民警思维方式的改变。文化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文化决定思维方式,而思维方式又决定行为方式。如今政治、经济“全球化”,环境最重要的特征是变化,不可预测和不确定性成为环境的基本形态,要求我们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通过文化建设,有意识地接纳、学习、运用好多元的思维方式,改变现在公安民警中普遍存在的重整体大于细节、重遵守大于突破、重效仿大于创新、重过去未来大干现在等现状,通过倡导建立全新的、多向的思维方式,多角度、全方位认识公安工作,多渠道拓展发展空间,更准确地把握公安工作规律。从某种程度上讲,调整思维方式,决定着我们是否能和环境互动,充分认识并利用好环境,为公安工作创造一个和谐友好的发展空间。
(二)队伍管理方式的改变。对于公安队伍管理,长期以来沿袭制度上“严管严治”和物质上“从优待警”,然而很多问题还是不能避免。对此,我们不妨转换角度,从文化层面入手,将文化理念融人管理,通过文化统领整个制度设计来构建新的文化生态。譬如,我们在公安文化建设中确立了核心价值观后,所有的制度设计都要与之保持方向一致并服务于此。如果单纯认为这只是组织教育部门的事,在人事管理上没有很好的反映,民警践行情况与职务晋升关系不大甚至毫无关系,那么实际效果难免大打折扣。同样,财务管理与督导制度等不能有效跟进配套,也会影响核心价值观落地开花。因此,以文化建设为统领,建立新型的管理制度体系,成为推进文化建设大繁荣大发展的关键。
(三)公安工作方式的改变。理念不同,决定着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选择什么样的工作方式。改革开放以来,公安工作适应环境变化和要求,在工作方式有不少尝试和改变。如“管理与服务”理念的提出,“民意警务”的提出等,都在大方向上引导着公安工作方式的渐变。相信,随着公安文化建设不断推进,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省等在队伍中焕发出生机,我们的工作方式、运行机制会在更多层面、更广泛地发生改变。
四、怎样让公安文化落地生根—推进公安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的基本途径
推动公安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关键在于公安文化落地,文化落地的关键在于找到文化建设物化、制度化的科学途径。
(一)文化氛围的营造—让每位民警都能置身公安文化建设的环境中。公安文化建设的起点是公安文化氛围的营造。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民警很困惑:在墙上挂一幅艺术图片、设个荣誉墙就是公安文化?并不是说我们公安机关不能在墙上挂风景画等,而是要选对地方,做到文化与环境匹配,文化软环境催生出软实力。也就是说,文化氛围营造也要做到规范化、专业化。
首先,统一文化标识。文化氛围营造的起点,是统一的公安文化标识,这也是公安文化建设的最表层。因此,要组织专业团队,借用专业知识,在充分调研全国不同公安机关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精心设计彰显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符合现代警务理念,覆盖公安机关建筑、警械装备、警旗等警用标志、公益广告、警民联系卡、警用办公用品等在内的警务标识体系,传达指向明确、统一具体的公安文化信息,扶助公安机关文化形象的树立。
其次,制定公安文化建设规范。从全国公安机关看,当前文化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现成的样板,没有统一的规划,各地公安机关大多在探索中前进。少走弯路,加快进程,就需要尽快明确文化建设的框架,从机制上、制度上,分层级、分警种分类规划,使不同层级的公安机关、不同警种的民警能够清楚各自在公安文化建设中的职责,能够明确推进公安文化建设的内容、标准和方法,知道“做什么”、“怎么做”、“要求是什么”以及“达到什么标准”,用制度设计统领公安文化建设,把公安文化建设纳人规范化、一体化流程。
再次,打造非物质公安文化形式。公安工作是个高风险、高强度的工作,民警随时可能面对流血牺牲,定期“充电”补充“心理能放”非常必要。要设计并推动相关的警务仪式,进入日常公安工作中。如,结合民警从警经历,设立入警仪式、晋升警衔仪式、立功仪式、退休仪式等,结合春节、国庆等国家法定节日举行相应的警务仪式等。对仪式的名称、内容、程序、要求等,要以条例的形式给予明确规定,投盖全国公安机关,切实维护仪式的庄重感、崇高感,使仪式成为公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文化的传承—让每位民警都能明确自己在传承公安文化中的方位。当前,我们的公安文化面临断代:一方面,一些原有的、优秀的公安文化符号。如“马天民式的好公安”、“我在马路边拾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等,随着时代渐渐走出人们的生活;另一方面,在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民警不了解公安历史的现象普遍存在。忙于工作,忙于事务,在忙碌中公安机关的一些传统好作风、好习惯、好做法被淡忘和舍弃了,公安文化也由此失却了应有的传承。
首先,要加强公安历史的收集整理。数十年的公安史创造了宝贵财富,要在各级公安机关中提高对公安历史重要性的认识,一方面抓紧修补没有入档的资料,其中一些珍贵资料,如果不抓紧收集固定,可能成为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一些特定时段公安史实的经历者、见证者、知情人,也需要抓紧采访入档,固定影音文字资料;另一方面,公安事业日新月异。今天就是明天的历史,在日常工作要坚持留存意识,重视当前和所在区域公安历史的日常整理工作,尽可能留给历史留下一个清晰完整的公安机关发展脉络。
其次,要增强公安历史的传播力。只有学习人民公安历史,所处这个团队的个体才会产生内心的认同感、归属感;只有认同公安历史,公安民警才有可能产生荣誉感、责任感。加强公安历史的传播,具备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建立公安博物馆、人民公安主题公园等,通过向民警和社会开放,扩大公安历史的熟知度和影响力。要建立公安史日常学习制度,将公安历史纳入公安民警基本知识体系;创造条件组织老民警成立公安史学协会,帮助创办一些公安史学刊物、报纸;鼓励公安学刊、杂志刊登公安史学文章;通过与媒体合作,运用社会力量传播公安历史。
再次,要在实际工作中让每一位民警都有传承公安文化的机会。警龄是公安历史的微观刻度尺,在日常工作中,要进一步重视警龄在队伍管理中的作用。一些老民警,在多年实际工作中积累了很多好经验,也乐意向新民警传授,这种“老带新”的工作方式,曾长期广泛存在于我们的公安队伍,既有利于民警合作习惯的养成,也有利于不同年龄段民警优势互补,但现在少见了,更多的是警察进入工作岗位后个人琢磨着成长、摸索着过河,缺少一对一的具体帮扶与监促,民警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对公安传统感情不深,认识淡薄。应恢复并创新发展公安机关内部老人带新人的工作方式,建立师傅选拔机制,在公安机关内部选拔具有一定警龄、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资深民警进入公安文化人才传承库,由其带领新入警队新人;设置“终身成就奖”,对达到一定警龄、在公安文化传承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民警,按照规定享受特定待遇;建立讲学制度,让更多有实践经验的民警走上讲台,教学相长。
五、推动公安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的几个原则
公安队伍是纪律部队,是行政机关,也是执法机关,多重的色彩,决定了公安文化的独特性和复杂性。在公安队伍管理中融入文化,推动公安文化建设大繁荣、大发展,需要我们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在不断检验中前行,同时要注意做到以下三个密切结合:
(一)把公安文化建设与民警的工作生活结合起来。首先,要全警参与。公安文化的根基在基层、在公安民警。大量的公安文化资源产生于基层,扎根于基层民警的工作生活。要开辟渠道,搭建平台,创造条件,重视挖掘并发挥好民警的首创精神,把蕴藏于民警之中的智慧和力最释放出来,让民警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成为推动公安文化建设繁荣发展的主角。其次,要做“实”公安文化载体。文化“实”在什么地方?“实”在载体上。公安文化的载体是什么?是公安机关过硬“产品”:群众在急难险困时,有能力在第一时间为其提供安全保障;公安机关打造出“零发案地区”、“零发案社区”,为群众提供了切切实实的幸福感。也可以是一个“示范警队”或“精品警务室”。这些社会公共安全服务的“名牌化”“精品化”,就是公安文化最有力的载体。
(二)把公安文化建设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在对外公安文化传播上,现在多由各级公安机关的宣传部门承担,且多停留在新闻事实播报的层面,无法更有效地传播公安文化的主流价值观、更深入地提升公安文化的影响力。首先,要推动公安文化资源市场化运作。传播主体上,要成立公安文化传播公司(集团)等,为社会资金、力量、技术进入文化建设提供渠道,也有助于公安文化资源的专业化、科学化开发;传播方式上,要在重视原有广播、电视、报纸、书籍等传统媒介的基础上,积极整合广告、电影、文化产品研发生产、动漫、网络等方式,拓展公安文化传播途径;在传播范围上,不仅面向国内市场,还要面向国际市场。如一部有影响力的电影,其对公安精神的塑造、公安形象的提升影响巨大,相关的衍生产品也可以进行产业化生产销售,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其次,在建立公安文化专门研究机构。公安文化是一门科学。组建公安文化专业研究机构,集纳文化研究专业人才,有利于以前瞻性的眼光考量公安文化,有利于以专业流程校正、评估当前的公安文化建设,有利于借鉴国际文化运行成功经验推广、弘扬我们的公安文化。
(三)把公安文化建设与已有的文化资源结合起来。首先,要重视我国传统文化元素的传承。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没有文化断代的国家,传统文化中的精华深深地影响着当今人们的日常价值判断和行为。如,“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精忠报国”,对当前的公安民警忠诚警魂有着积极意义。因此,在发展新的公安文化的同时,也要注意传统文化元素的吸纳、传承。其次,要重视当前公安文化资源的科学开发。我们拥有大量的公安英雄群体,其中相当数量的民警为人民群众称颂认可。对这些公安文化优秀资源,存在着重新闻宣传、轻文艺形象塑造,重点多面广全面开花、轻集中攻坚打造传世经典,重宣传过程轻实际效果等问题,以至我们与部队同为*万的队伍,至今没有推出像“雷锋”一样的典型,滞后于与我们这支英雄队伍的付出、承担的责任。因此,要加快建设警察文化服务体系,分阶段实施文化产品、文化工程、文化成果入警营,通过不断加大文化建设力度,提高公安文化工作的活力,实现由公安文化资源至公安文化力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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