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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论执行工作

    时间:2015年03月31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民事经济纠纷越来越多,随着此类案件受理的增长,执行的问题也日显突出。陇川县法院从严执法、维护法律权威角度出发,强化执行工作力度,把执行工作当作长期工程来抓,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执行工作队伍建设,让执行干警认识到执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司法能力。将不适应执行工作的人员调离执行岗位,坚决防止将不适宜担任执行工作的人员分流到执行部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防范金钱等方面的诱惑,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严格实行“五个严禁”,深入剖析利用执行权违法犯罪的案件,吸取教训,长鸣警钟,切实提高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加强调解提高调解率

        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当事人以调解结案,一般而言,调解结案的自动履行率都较高,也更有利于执行。同时,对于判决结案的案件,必须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特别是判项一定要清楚明晰,不能存在模棱两可而导致无法执行的情况。在工作中要注重案件的执结方式,做好案件的和解结案工作,进一步加大执行案件的和解执结率,以执行案件的和解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谐,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对情况复杂、影响重大、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和涉及社会群体利益的案件,要特别注重加大执行和解的力度,最大限度地缓解双方的矛盾,尽量促成和解,才达到和谐执行,执行和谐的目的。

        三、增进沟通构建健康和谐的关系

        当事人诉讼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裁判文书确定的合法权益。一直以来,“执行难、执行乱”是困扰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有些被执行人故意避而不见,与执行干警“躲猫猫”,采取拖、赖、躲、逃等办法,蓄意逃避案件的执行;一些具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或个人不配合、不协助,甚至帮助当事人藏匿、转移财产,妨碍法院执行。我们不能因此让当事人失望,令法律判决成‘白条’。要把握住有利时机,积极做好被执行人亲属和具有协助义务的单位、组织的稳定工作,及时找被执行人的亲属、具有协助义务的单位、组织,真诚细致地与他们沟通,争取相关单位、组织以及个人的理解、支持、配合,促使他们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

        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加强执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对执行工作的宣传,扩大了执行工作的影响,也震慑了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通过宣传,增强申请人的举证责任和执行风险意识,调动申请人参与执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投入更多精力,更多魄力,更多人力去看清问题的症结,调查清楚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从案件执行的每个环节,都要贴近人民群众、克服“冷、横、硬、推”的衙门作风。

        五、与各职能部门共织执行合作网

        调动各方面力量,合力攻坚。因为陇川县的特殊地理位置,有些被执行人有可能会越境逃避责任,为此,陇川法院加强与公安、边防、工商、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的联动,相互配合、通力合作,促进法院执行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沟通情况,统一思想,研究具体解决方案不断完善执行工作制度。

        六、灵活应对执行中的意外情况

        因一些群众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制观念相对淡薄、法律素质也相对滞后,不清楚对抗执行的法律后果,不但不执行自觉履行义务,而且有可能故意抗拒法院的执行活动,暴力抗拒执行事件时有发生。为预防类似情况发生,执行前执行庭干警应调查摸清、弄准被执行财产的确切位置,行动前,精心制订了行动方案,抽调执行干警集中突击行动,认真做好外围警戒、现场搜查、文书制作、应急处理环节的工作,保证顺利执行。

        七、注重司法救助作用

        弱势群体本来就生活困难,对于他们正当的要求不尽力解决,司法为民的口号就是空谈,没有载体来实现,落不到实处。尽力为弱势群体解决执行问题,是执行法官在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方针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今后执行工作的一个发展方向。一些案件债务人根本没有偿还能力,导致法院执行不能,对一些涉及特困群体或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法院应积极筹划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制度,筹集救助资金,使陈年老案得到执结,稳定当事人情绪,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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