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应对工作的基本对策与措施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已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提高网络舆情应对能力、确保网络舆情安全、促进现实与虚拟两个社会和谐,是当前公安机关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的重大课题。
一要超前谋划,突出“早”字。一是舆情早发现。要落实24小时无缝值守制,加强网上巡查,特别对易于引起炒作的涉官、涉警、涉富、涉稳等方面的舆情,要高度重视,加强分析研判,强化跟踪监控和舆情引导,切实将舆情控制落实在萌芽阶段;二是事态早掌控。对可能引起重大负面影响的舆情,要迅速组织力量,全面了解掌握事件的起因、内幕、发展方向以及涉及的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组织综合协调组、舆情监控组、信息发布组和调查处置组,抓住有利时机,引导舆情走向,实现“纷争止、事情了、人气和”;三是情报早互通。对发现的重大舆情信息,要坚决克服“怕”、“捂”、“冷”等错误作法。“怕”就是怕惹麻烦,怕引火烧身;“捂”就是掩着盖着,侥幸不被热炒;“冷”就是冷淡麻痹、看水流舟。要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发挥领导机关总揽全局优势、部门间资源聚合优势、各主管部门专业办理优势,合力打好网上网下两个战场。 二是应对有序,突出“稳”字。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是一项敏感复杂的系统工程,处置得当,则大事化小、难事化易,反之则小事变大、大事变炸。在处置中要力求一个“稳”字,以网络稳实现社会稳。一是甄明实情快速“引”。网上负面舆情产生后,要抢抓“黄金四小时”,第一时间掌握事实真相,第一时间落地办理,第一时间形成对外通稿,第一时间发布信息,用客观的报道抢战话语权,用公正的执法赢得信任权,用诚恳的态度赢得民心权,用坚定的立场赢得阵地权;二是批评舆情认真“改”。出现指责批评的舆情后,主管部门要迅速拿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和“大事化小、难事化易”的姿态,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开展调查,对确实存在的错误要诚恳承认,对因为沟通不及时出现误解的,要将调查结果及时、客观、公正地告知群众,让“实情”赶在“传言”前;三是违法舆情果断“删”。对虚假信息、故意加害、造谣生事的舆情,要果断采取强硬措施进行删除,将当事人信息进行“隔离”。同时,严格实行“落地查人”,酌情将处理结果在网上予以公布,切实消除影响、以正视听;四是正面舆情积极“传”。要坚持正面舆论主导网络主阵地的原则,对网络传播的敏感信息,要迅速组织网评专家、网上“意见领袖”和传统媒体适时适度地将正面声音发布出来,引导舆情走向。同时,组织网评人员积极跟贴,正面给力,策应实体事件的有效解决。 三是创新方法,突出“实”字。从实际情况、实战需要、实体效果“三实”出发,积极吸纳新的活性元素,变单一应对为合成作战,被动应付为主动导控。一是创建对外门户网站。改变“客场”作战的被动局面,创建一个属于公安机关自己的“主场”阵地,即在互联网创立公安信息网或网上警务区,把人民群众“请进来说事、留下来沟通”,及时发布准确信息,及时办理相关事项,营造快捷便利的网上服务“窗口”,主动把握网上话语权;二是全面掌控网上重点人员。在我国法律尚未出台网民实名登记制的情况下,要充分利用网上特情、网上信息员、网上好友、计算机IP地址等有利资源,积极掌握网上重点人员,并建立重点人员数据库,加强时时跟踪监控。对有违法犯罪行为人员,要迅速落地查人,并适时适度将违法行为在网上予以公布,整肃网络秩序;三是严格考核奖惩。网络负面舆情发生后,要对信息发现及时、引导正确、处理科学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上报不及时、引导不正确、政令警令不畅通,造成严重损失或带来严重社会影响的,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多方给力,突出“和”字。“和”既是舆情应对工作的对策措施,也是其追求的终结目标。一是部门协作要讲“和”。“众人拾柴火焰高”,一个负面舆情的发生,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有事件真相的、有政策法律的、有主体归位的、有人与事关系交织的等等,非一个单位和一个网评人员单独能够完成。涉及部门和人员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协力同心,迅速形成强大合力,避免因信息缺失、资源缺数、力量缺度而使负面舆情升级扩大;二是沟通网民要讲“和”。要善于做好网民工作,主动与网民进行思想交流、观点交流、心理交流和对某一热点问题的看法交流,取得网民的尊重和信赖,提高话语的权威性;三是落地办理要讲“和”。舆情应对工作的实质,除了澄清真相、抚慰情绪外,更重要的是对舆情事件实体的办理要及时跟进,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结果,给社会以公平正义,促进网上网下两个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