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
随着社会经济和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道路建设步伐不断加大、车流量大幅提高,随之而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也成比例的增长,事故赔偿调解难度随之加大,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部分群众不采取正常渠道进行处理,而是采取堵门、堵路、抬尸和集体上访等形式进行闹事。存在不闹不解决,闹了多解决的错误理念。为了解决这一突出矛盾,****年*月,*县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县法院和县内多家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成立,旨在维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行政、司法资源,防止矛盾激化,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统一,将受案、调案、审案融入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经过半年来的运转,已成功调解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起,其中成功调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起,成功调处简易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起,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明显下降。笔者就*县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的工作谈几点心得,供大家商榷。
一、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立的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道路交通基础建设突飞猛进,据不完全统计,*县辖区有道路****余公里,各类机动车*****余辆,机动车驾驶人*****余人,每年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近****起,并且这个数字还呈上升趋势,而目前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只有*名民警,既要接处警,又要调查取证,还要负责催肇事方交钱到医院抢救伤者,还要进行调解,遇上道路交通事故逃逸的,还要进行追逃等等,警力严重不足难以应付如此庞大的事故处理工作,许多案件常因警力不足、处理不及时,被一拖再拖,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确保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推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工作的通知》(公通字[****]**号),要求各地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矛盾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成。
全面推行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是落实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妥善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挥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经,维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行政、司法资源,防止矛盾激化,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县司法局、交警大队、各保险公司多次协商,成立*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彭学义任主任;司法局副局长邱建国,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夏秋明,中财保、人寿财保、大地保险、太平洋财保、平安保险、安帮保险公司分管理赔经理任副主任;人民调解员王全文、张凯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夏秋明任办公室主任,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科长徐建为联络员。中心设有“一厅一庭两室”,即调解大厅、人民调解办公室、“三调联动”办公室及速裁法庭,调处中心吸收了人民法庭、人民调解组织、律师、公证人员、社会特邀调解员参与。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统一,将受案、调案、审案融入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交警部门行政调解为抓手,紧紧结合交通事故处理的实际,以服务群众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了以行政调解为重点,通过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共同开展工作,“三个调解”工作各司其责、各尽其能。
三、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运行模式。
*、建好“一个平台”。即精心打造好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工作平台,组建*县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县交警大队提供了“一厅一庭两室”的办公用房,挂牌成立了“*县交通事故矛盾调处中心”,制作了调解大厅、速裁法庭、“三调联动”办公室、人民调解办公室的工作制度、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诉讼程序、流程和赔偿标准等上墙,规范了“登记册、调处记录、调处卷宗、中心工作记录”四类工作台帐,同时还在每个办公室制作了既庄重严肃又充满人文气息和温馨和谐的一些宣传标语挂图等,在依法办案处置的过程中又处处体现了以人为本。
*、明确“两个职能”。即明确人民调解委员会及速裁法庭的职能。一是明确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合理疏导矛盾纠纷;在当事人自愿平等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督促当事人履行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二是明确交通事故速裁法庭的主要职能。依法受理、公正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根据当事人申请裁定先予执行或财产保全,司法确认当事人诉前达成调解协议。诉前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现场立案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司法确认交管部门出具的调解书、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及人民调解协议;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财产保全;就地开庭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推进“三调联动”。 *县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现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以及“三个调解”联处的工作格局。一是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当交警接到事故报警后,首先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取证及检验鉴定,并依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对当事各方自愿申请调解的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调解,并及时邀请速裁法庭的法官提前介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指导和帮助,提高行政调解的一次性成功率。二是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对交警调解有异议或不自愿服从交警调解、且又不愿意进入诉讼程序的,由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三是“三个调解”共同联处。对当事人各方争议大、涉及面广、影响大,可能引起社会矛盾和引发诉讼的重大疑难案件,由交警大队邀请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共事参与进行再次调解,通过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共同开展工作,借助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司法调解的独特优势,及时疏导矛盾、平息纠纷,形成矛盾纠纷调解处理的合力,促进双方达成协议。对三调联动调解仍未达成协议的,提交速裁法庭进行调解和判决。
*、做到“四个衔接”。 一是创新建立与交警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对交警部门主持达成调解协议或当事人自行达成调解协议经交警部门确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司法确认申请,交通巡回法庭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对当事人的调解协议进行确认;二是与保险机构参与交通事故调解的衔接。保险机构进驻交通巡回法庭联合办公,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立即介入,对医疗费用审核、提出方案进行协商,对需要调整的应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对已处理结案的,保险公司则立即兑现赔偿款;三是实行与法律援助中心的衔接。对于受害方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调解中心立即引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有联系律师常年在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挂点,接到电话后可立即赴中心进行法律援助。四是实行审判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衔接。交通事故速裁法庭判决后,因当事人无力支付赔偿义务或拒不执行判决时,速裁法庭还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申请强制执行,直至执行到位。
四、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社会效果。
*、将公正执法、化解矛盾及管理创新的关口前移。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及速裁法庭便捷高效的服务,让公安交警、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法律工作者直面群众,以开放式的服务、综合式的执法使群众能直接接触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拉近了政法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促进了警民关系的不断贴近。如:****年*月**日**时许,张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河口镇黄岗山大道与蔡某骑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蔡某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民警和调处中心人员在了解到肇事人张某家境十分困难,无力支付全部赔偿金,多次召集双方家属进行协商,希望双方都能站在对方的角度多想想,肇事方要想方设法筹集钱款,受害方家属也适当降低要求,经调解,双方都心平气和,最终达成**万元的赔偿(按有关规定应赔偿**万余元),并已支付。
*、降低了群众的诉讼成本,缓解了群众调解事故经济压力。交通事故速裁法庭的成立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法律咨询,降低诉讼门槛,使用简易程序,解决了老百姓“怕诉讼”、“诉讼难”和“马拉松式”诉讼的难题。 由于速裁法庭实行一般情况诉讼费减收,特殊情况免收的模式,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把法庭设到交管部门方便老百姓就近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速裁法庭可直接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前财产保全、司法调解确认、法律咨询等,规范有效引导交通事故双方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开辟交通事故诉讼案调解、诉讼、赔付绿色通道,实现了交通事故诉讼案受理、调解、审理一体化。如:****年*月**日**时**分许在*县紫溪乡发生一起江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会车时没看清楚前方行人,与拉板车的林某相撞,造成林某当场死亡。调处中心在掌握情况后及时介入,做好受害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同时要求肇事方尽快拿出钱来安葬死者,以便获得对方家属的谅解,并多次将双方家属邀请到一起来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赔偿**.*万元,受害者家属出具谅解书,同意江志年取保。
*、发挥了法官、律师的法律权威专业作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介入,解放了调解环节的警力,缓解了民警工作强度;交通事故法庭独立、公正、专职审理案件,统一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和赔偿标准尺度,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如:****年*月**日,*县新滩乡一名**多岁的老人叶某被一辆赣LQ****号轻型普通货车所载氧气瓶甩出车外砸伤,并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子女、亲属**多人围攻车主,并提出了**多万元的赔偿要求,并有聚众闹事和上访倾向,得知这一情况后,调处中心人员积极主动介入调解,很快计算出死者的法定赔偿金只有**万左右,经过耐心的调解,最终以**.*万元的赔偿达成协议。*月**日**时许,县汪二镇村民宁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彭桥村路段被电信公司断裂下垂的钢铰线挂翻,造成宁发仔送医院医治无效死亡。死者家属情绪激动,扬言没有**万尸体就不安葬,甚至还有抬尸闹事的可能。调处中心获得这一信息后,积极与汪二镇党委政府汇报,要求村委会配合,经过长达*天的调解,最后达成赔偿协议,由电信公司赔偿**万元(含医疗费),尸体于*月**日安葬。
*、处置程序及结案的速度快。由于采取了交警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共同参与,调解效率提高,同时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由速裁法庭速受速判,结案速度相对于一般程序快。把调解优先贯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更好服务和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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