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关于全面开展“阳光执法”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
各所队室:
根据《**公安*关于全面开展“阳光执法”体系建设的意见》(*通字[****]**号)《*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通字[****]**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阳光执法”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规定》,按照执法与管理、办事与办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和执法依据、过程、结果全面公开的总体要求,做到执法标准、程序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审批向申请人公开,行政管理向同行业公开和刑事、行政案件向利益相关方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密切警民联系,改善警民关系,倒逼执法素质、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警执法违法问题的发生。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可能有碍正常执法办案外,对公安执法和管理工作全面予以公开。
(二)合法有序。既要严格执行法定的公开规定,又要依法不断拓宽、延伸公开的项目、方式;既要全面部署、整体推进执法公开工作,又要注意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有序推进。
(三)明晰责任。按照“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实施项目化管理,明晰各部门、各警种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要求。
三、工作重点
(一)执法依据公开
法制大队要会同各执法办案单位通过网上办事大*公开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行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范围、申请条件、法定程序、时限,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途径等;公安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如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定等。
(二)执法办案公开
*.案件办理信息查询和告知。
法制大队要会同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依托市局行政、刑事案件查询系统来进一步规范执法告知制度;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将行政案件受理、办理情况和结果,刑事案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案件外,将立案、移送起诉等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和期限、赃物追缴等执法信息通过查询系统供案件当事人及近亲属、法定代理人查询。
*.行政案件处理公开。
各派出所要抓紧完成*起案件公开处理任务,适时扩大其他行政案件公开处理的范围,公开处理要向行政处罚案件延伸;其他有办理行政案件的执法单位也需适时推行案件公开处理。
*.交通事故认定公开。
交警大队要对死亡事故、疑难复杂事故、社会影响较大的交通事故实行认定公开;交通事故认定复核过程中,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实行认定复核公开。
*.火灾事故认定公开。
消防大队要对死亡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较大的火灾事故、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以及可能会引起信访、投诉的火灾事故实行认定公开;火灾事故认定复核过程中,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实行认定复核公开。
*.交通违法处罚公开。
交警大队要通过网上办事大*和相关媒体公开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提供非现场违法行为信息查询和告知。
*.涉案财物处理公开。
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对赃款赃物的追缴、收缴和处理情况向受害人公开。对无法查找到受害人的赃款赃物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进行公告。
*.伤情检验公开。
物证鉴定室要通过网上办事大*公开伤情鉴定的检验标准、程序、依据,以及鉴定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依法告知伤情鉴定的权利义务和鉴定意见。
*.行说理性执法。
法制大队要指导各执法办案单位增强治安行政处罚的说理性,载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裁量取舍等内容。
(三)行政管理公开
*.交通管理公开。
交警大队要将公安机关采取的限制交通措施、交通管制信息和现场管制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旅馆业、娱乐场所管理公开。
治安大队要会同辖区派出所建立旅馆业、娱乐场所管理积分或者等级管理制度,将积分、等级及检查、处罚情况在行业内部公开。
*.网吧管理公开。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要建立网吧业管理积分或者等级管理制度,将积分、等级及检查、处罚情况在行业内部公开。
*.消防管理公开。
消防大队和各派出所要对单位、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处罚,以及采取行政强制的情况向社会公开,便于公众知晓和监督。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公开。
禁毒大队要将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和处罚情况向社会公开,便于公众知晓和监督。
*.监管场所管理公开。
看守所要将留所服刑罪犯提请减刑、假释条件与程序、结果公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前解除、延长标准与程序结果公开;会见的条件、程序公开。
(四)行政许可(审批)公开。
交警、治安、出入境、消防等有行政许可权限的部门要通过办公场所和网上办事大*公开所有公安行政许可及非许可类审批项目、备案类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期限及收费标准,提供电话预约、查询、短信告知等服务,逐步实现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备案、网上查询、网上收费等功能。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所队室要充分认识“阳光执法”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县局成立领导小组,由罗孝林局长任组长,各党委成员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法制大队,由法制大队长叶建军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各执法办案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各所队室要认真研究本所队室“阳光执法”的具体工作措施,分解项目和责任,明确工作计划、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各所队室要在*月底前上报“阳光执法”的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需要公开的全部内容、已经公开的部分、未公开部分的工作计划)。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所队室要善于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成效,并注重加强内外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公安官方微博、QQ群等多种渠道,宣传公安机关开展“阳光执法”的做法和成效,扩大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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