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打造“四型窗口”深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
*县公安局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以打造评议型、透明型、服务型、宣传型“窗口”为载体,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举措,延伸服务触角,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公安队伍形象,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夯实和谐警民关系基础。
一、打造“评议型窗口”,绩效考核群众化。一是每月印制《群众评议意见表》,民警走进社区、农村、街道进行发放,开展群众评警活动。同时利用来访接待日,请群众面对面对服务窗口和社区民警的服务态度、工作质量打分,作为当月单位和个人绩效量化依据。二是结合单位和民警当月工作实际,开展民警与民警之间自评、互评活动,相互查找工作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在与当月绩效和年终考评挂钩的基础上,将评议结果作为年终单位和个人“评先创优”的依据。三是主动邀请企业单位法人、人大政协代表委员和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评议公安队伍在治安防控、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制定改进办法和措施,增强打、防、管、控和开展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打造“透明型窗口”,执法服务透明化。一是明确规定,凡民警在接处警过程中受理的群众求助、矛盾纠纷化解及行政、刑事案件,必须按照《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将执法过程、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在户政管理大厅和基层户籍窗口悬挂《户政管理工作流程》、《户政管理须知》和有关规定制度,提前告知相关政策和收费标准,让群众做到“心中有数”。三是在全局各业务部门和基层所队建立警务公开栏、群众举报投诉箱,每月召开警务区警风警纪监督员会、群众代表会和企业单位法人代表会,听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评议和建议,最大限度地让警务活动透明化和常态化。
三、打造“服务型窗口”,警务活动人性化。一是服务受理“零推诿”。对办事群众,无论事情大小,都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受理,严禁发生推诿扯皮现象。对暂时不能办理的,主动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配合。二是服务方式“零距离”。以群众少跑一趟冤枉路,少说一句牢骚话为目的,扎实开展接待式、预约式、流动式等主动服务活动,切实增进与群众之间的感情和友谊。三是服务工作“零积压”。对群众办理的事情,不推、不延、不压,以最简的程序、最快的速度、最优的服务满足群众需要。四是服务质量“零差错”。以“精、细、优、实”为工作标准,切实做到业务精湛,服务优质,群众满意。五是服务态度“零投诉”。开展“一杯热茶、一张笑脸、一声问候”活动,笑脸迎送,真诚问候,优质服务,赢得群众最大支持和拥护。
四、打造“宣传型窗口”,警民互动常态化。一是结合阶段性工作,利用法律咨询窗口、便民服务站、社区和农村警务室、新闻传媒等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及有关政策,让群众知法、懂法,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二是开展车载式、走访式流动性宣传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人员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走乡串户广泛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法律疑难咨询、法律案件解析等活动,并以发放传单、挂制横幅、张贴标语的形式宣传公安机关推出的便民利民新举措。三是以公安机关为主导,组织动员协警员、治安员、联防队、保安人员、出租车司机和群众积极分子等社会力量开展义务宣传活动,切实让法律知识和政策规定深入人心、深入社会、深入家庭。同时与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对接起来,联动村组和街道干部,增强辐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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